第二章 賜婚(1 / 1)

歡喜記事 木嬴 1353 字 2個月前

屋外,燦爛奪目的陽光如瀑布般的傾瀉到的屋內,灑下一地的碎金。

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的蘇錦,渾身骨頭架都像是躺散開了,她掀開被子下床,那邊杏兒端著飯菜過來道,“姑娘,你身子還沒好,怎麼下床了?”

再躺下去,她人都要廢掉了,蘇錦道,“我已經沒事了。”

丫鬟把飯菜擺上,蘇錦眉頭微皺了皺,“這都三天了,鐵甲衛還沒有撤走?”

丫鬟搖頭,“還沒有,聽說鎮國公府大少爺昏迷了三天,大夫和太醫不知道看了多少,皆束手無策,姑娘,他會不會死?”

那麼漂亮的令姑娘神魂顛倒的男子,就那麼死了,丫鬟舍不得。

蘇錦失笑,又沒見過鎮國公府大少爺,怎麼知道他還有沒有的救,就算有,連她爹東鄉侯都出不去,何況是她了。

有些餓了,蘇錦坐下來吃飯,不得不說,東鄉侯府的夥食是直線下降,從三天前的六菜一湯,三葷三素,降到現在的三個素菜,連點肉末星子都沒有了,不會真如她娘唐氏說的,明天就開始喝西北風度日了吧?

像她這樣經常分不清東南西北的路癡,會不會直接餓死?

心下好笑,蘇錦端起碗,吃的津津有味。

隻是剛吃了半碗飯,右眼皮就開始跳,都說左眼跳財右眼跳災,在這麼倒黴的時候,極有可能真的靈驗啊。

蘇錦心惶惶不安,連食欲都消了大半,食不知味,如同嚼蠟。

把筷子放下,珠簾外跑進來一丫鬟,急急道,“姑娘,不好了!皇上給你賜婚了!”

蘇錦身子一怔,杏兒急問道,“賜婚給誰?”

還能有誰,當然是……

“鎮國公府大少爺。”

“他不是昏迷不醒嗎?”杏兒眼珠子睜圓。

丫鬟同情的看著蘇錦,道,“鎮國公府求到皇上跟前,讓姑娘給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皇上答應了。”

杏兒跳腳道,“皇上他怎麼能這樣,姑娘救過他啊,他怎麼能恩將仇報呢!”

衝喜要是管用,這世上就不會死人了,這不是明擺著要她家姑娘嫁過去守寡一輩子嗎?!

杏兒覺得皇上沒良心。

蘇錦嘴角扯了下,雖然倒黴要嫁的是她,但這事還真怨不得皇上,鎮國公府大少爺是蘇錦從街上搶回來,才導致他怒急攻心,毒發昏迷不醒的,鎮國公府求皇上賜婚讓她衝喜,皇上沒有理由不答應啊。

杏兒問道,“侯爺接聖旨了嗎?”

小丫鬟搖頭,“還沒有,侯爺很生氣,要進宮要找皇上,夫人正攔著他呢。”

沒有耽擱,蘇錦起身拎起裙擺就往外走,道,“前麵帶路。”

一路小跑到了正堂,還沒進屋,蘇錦就看到好幾名護衛把守屋外,宣旨公公背對著她,看不清麵容,隻聽他道,“侯爺,莫要為難我,抗旨不遵是死罪,還是快請蘇姑娘出來接旨吧。”

東鄉侯一臉怒容,太醫都治不好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能衝好?這不是癡人說夢嗎!

他能接這麼一道把女兒往火坑裡推的聖旨嗎?!

蘇錦走過去,道,“爹爹,禍是我闖的,還是我來處置吧。”

公公望向蘇錦,打算宣旨。

蘇錦向公公福身,道,“勞煩公公把聖旨帶回,再替我告訴皇上一聲,我願意嫁給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但無需皇上賜婚。”

公公眉頭一皺,疑惑道,“蘇姑娘既然願意,何不接旨?”

東鄉侯和唐氏都望著蘇錦,不懂她要做什麼。

蘇錦隻笑道,“是蘇錦之過,導致謝大少爺至今昏迷不醒,鎮國公府要我衝喜,蘇錦責無旁貸,皇上給我賜婚,是在成全我,滿京都都知道我救過皇上,皇上向著我。

但謝大少爺昏迷不醒,他未必肯娶我,聖旨賜婚,他厭惡我,卻休不掉我,這對謝大少爺來說可能比殺了他還要令他痛苦,整日活在痛苦中,身子骨怎麼可能會好?”

公公覺得自己被說服了,看蘇錦的眼神有些複雜,她要早這麼善解人意,謝大少爺這會兒也不至於昏迷不醒。

畢竟是皇上的救命恩人,皇上對她疼愛有加,公公不敢得罪蘇錦,隻看向東鄉侯道,“那這聖旨我先帶回宮,該怎麼辦,聽皇上的。”

公公告辭,帶著聖旨回宮。

等公公走後,唐氏就望著蘇錦,眼眶微紅道,“你怎麼那麼傻,你怎麼能答應嫁給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

要是有彆的選擇,她也不會讓自己去給人衝喜。

抗旨是死罪,鎮國公府的鐵甲衛還圍在外麵呢,東鄉侯府不比青雲山,占據天險,易守難攻,而且他們進京,並沒有帶什麼人來,硬碰硬毫無勝算。

出嫁不一定死,不嫁鐵定死,兩權相害取其輕。

蘇錦闖的禍,她接了人家的身體,隻能替她承擔,她更不能讓這麼多無辜的人給她陪葬啊。

蘇錦故作輕鬆道,“女兒遲早要嫁人,正好他又是女兒看中的人……。”

杏兒嘴快道,“姑娘隻是看中他長的好看,有比他更好看的,姑娘肯定就不要他了,現在鎮國公府大少爺昏迷不醒,侯爺都說他活不了一年半載了。”

要不要把她說的這麼膚淺,這麼喜新厭舊啊,蘇錦忍著腦門上的黑線笑道,“爹爹又不是大夫,我相信鎮國公府大少爺不是福薄短命之人,我也不是。”

看著蘇錦強顏歡笑的臉,那雙不染纖塵的眸子,唐氏鼻子泛酸,女兒好像長大了,懂事了,隻是這樣的懂事叫人心疼。

唐氏握著蘇錦的手道,“你不用擔心爹娘,最多咱們再搬回青雲山,住慣了山寨,京都的膏粱錦繡和咱們格格不入,娘隻希望你無憂無慮的過一輩子。”

雖然蘇錦穿越過來才三天,而且一直躺在床上養傷,但唐氏和東鄉侯對她已經不是寵愛能形容了,分明是溺愛,不是溺愛長大的,也做不出當街搶男人,自家親爹還誇她有眼光的話。

而溺愛她的遠不止東鄉侯和唐氏,還有她那留在飛虎寨處理事情尚未進京,不知高矮胖瘦的大哥蘇崇,就連她那還不到七歲的弟弟蘇陽,也是她這個姐姐要什麼給什麼。

用杏兒的話說,就是她要天上的星星,上到東鄉侯,下到蘇陽都會想辦法摘下來給她。

隻是他們不知道,他們從小嬌慣長大的女兒三天前在東鄉侯府門前摔死了,蘇錦沒法想象,他們要是知道,該是何等的心疼。

蘇錦回握唐氏的手,真心實意的叫了一聲娘,輕鬆道,“娘,我先嫁給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他病愈了,皆大歡喜,如果他真有什麼萬一,女兒再回青雲山也不遲。”

回青雲山做山匪,也不用在乎有沒有嫁人的身份,何況在習慣了三妻四妾的古代,和眾多女人搶一個男人,蘇錦還真沒有那想法。

這是蘇錦內心最真實的想法,東鄉侯覺得不錯,道,“鎮國公府大少爺要沒那福分,爹就帶你回青雲山,做土匪可比做什麼侯爺痛快多了。”

這事就算一錘定音了。

蘇錦願意嫁給鎮國公府大少爺衝喜,就不算抗旨不遵,隻是不要那份束縛彼此的賜婚聖旨而已,皇上沒有生氣,鎮國公府也沒有揪著不放,畢竟沒有鎮國公府同意,娶進門的媳婦想走可沒那麼容易,除非是死,就是死,那也是鎮國公府的人。

鎮國公府急著衝喜,把親事定在三天後,東鄉侯覺得時間太過倉促,而且是單日子不吉利,要鎮國公府往後挪,磨破嘴皮,差點掀桌,鎮國公府也隻挪了一天。

這些事傳到蘇錦耳朵裡,蘇錦如遭雷劈,當場怔在那裡。

她隨手求了根簽,七天之內必嫁,出嫁那天正好是……第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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