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接濟(1 / 1)

歡喜記事 木嬴 1138 字 2個月前

這麼說,可能給人一種盲目自信的感覺。

但這是蘇錦的直覺。

她爹太厲害了。

都沒有上戰場,隻是飛虎軍就配合謝大老爺活捉了北漠王。

她爹若是在,更是不必說。

虎父無犬子。

蘇陽的性子隨了東鄉侯,小小年紀就聰慧不凡,將來成就,絕不弱於東鄉侯。

父子兩代為朝效力,再加上起點就是侯爵,將來不封王說不過去。

不過也正因為起點高,這一次怎麼獎賞東鄉侯,著實讓皇上為難了一番。

當初蘇錦救了皇上,誰都沒想過青雲山的土匪會是飛虎軍。

飛虎寨盤踞天險,打劫朝廷,實為一患。

偏偏就這麼一群土匪,朝廷久攻不下。

為了青雲山腳下的百姓考慮,再加上救命之恩,這才封了東鄉侯。

如果當初知道是飛虎軍,皇上的封賞絕沒有這麼大。

東鄉侯重建飛虎軍有功,但這麼多年“落草為寇”,打劫朝廷,有損朝廷威名這是過。

不過現在朝廷威名回來了,普通將士怎麼可能敵的過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飛虎軍?

慘敗不足為奇。

皇上權衡功過,封東鄉侯為飛虎軍大將軍。

蘇崇自然還是飛虎軍少主了。

其他十名僥幸未死的飛虎軍也都有封賞。

八千飛虎軍將士則論功行賞。

賞賜完。

東鄉侯代替將士們謝了恩,然後呈了兩本賬冊給皇上。

一厚一薄。

薄的是這十幾年他帶人打劫朝廷的餉銀和糧食。

厚的是那些打劫來的餉銀和糧草都是怎麼花掉的。

兩本賬冊一亮出來。

崇國公就有點站不住了。

不少大臣都變了臉色。

這樣的變臉在東鄉侯意料之中。

這些年青雲山替那些貪官汙吏背了多少的黑鍋。

他打劫兩萬兩,到了皇上跟前,他打劫的至少是五萬兩。

便宜他們占了大半,皇上的怒氣全是衝著青雲山的。

一次次剿匪,全拜那些貪官所賜。

雖然對東鄉侯來說不是什麼壞事。

但東鄉侯豈能讓他們憑白占了便宜?

每一筆他都記下來——

一起算!

看著賬冊,皇上是勃然大怒。

青雲山是群假土匪!

他的朝臣才是真土匪!

東鄉侯都把罪證都呈給皇上了,皇上能不徹查嗎?

皇上當即把賬冊交給了刑部尚書。

嗯。

刑部尚書外出查案,昨兒傍晚回京的。

東鄉侯以飛虎軍副將的身份回來,不可能再進刑部。

就算再進,知道東鄉侯不是土匪,刑部尚書對他有的隻是敬重,而非害怕。

賬冊交出去後,東鄉侯再主動出擊,他望著崇國公道,“雖然霆兒是崇國公府大少爺,但畢竟很小就離開了,我一直叮囑他不要和崇國公府起爭執,沒想到最後還是對上了。”

“霆兒不知自己的身世,贏了崇國公府祖宅。”

“但親兄弟明算賬,我相信崇國公也願賭服輸,這祖宅我就不讓霆兒讓出來了。”

崇國公臉隱隱發青,他握拳道,“這是家事,怎麼能在議政殿上說?”

東鄉侯笑了一聲,“的確是家事,但皇上關心崇老國公。”

“之前崇國公府不是說崇老國公病重,不宜搬離崇國公府嗎?”

“霆兒是崇老國公的嫡長孫,我想由霆兒來照顧老國公,還有大太太幫著,崇國公應該沒什麼不放心的吧?”

有什麼不放心?

從頭到腳都不放心!

可這話崇國公說不出口。

崇老國公和崇國公府大太太被燒是蘇崇帶東鄉侯府的人救的。

之前也是崇國公府大太太在照顧崇老國公。

之前可以,現在能不可以嗎?!

何況滿朝文武誰不知道崇老國公這麼多年都在想他的長孫,他肯定願意和長孫生活在一起。

不隻是祖宅,人家是連爹都要一塊霸占了。

偏偏崇國公氣的嘔血,還得強忍著。

願賭服輸。

不能因為是自己的侄兒,就強要回來。

如果蘇崇不是上官霆呢?

沒有這麼欺負小輩的。

至於崇國公府祖宅,東鄉侯肯定是不會要的。

隱姓埋名十五年,靠著打劫朝廷重建的飛虎軍,都歸蘇崇,何況隻是一個宅子。

從頭到尾,崇國公都找不到可以攻擊東鄉侯的地方。

唯一的就是容貌了。

找不到和當年一絲相似的影子。

可找不到又如何,難道冀北侯還能認錯兒子嗎?

崇國公強忍著憤怒——

點頭了。

早朝商議到這裡已經很晚了,再就是如何處置北漠王的事。

雖然活捉了北漠王,但北漠王骨頭硬的很,殺他容易,要他投降難。

何況當初被活捉的時候,北漠王高呼,“誰要敢投降,誅九族!”

北漠沒投降,但退兵百裡。

人帶回京了,怎麼處置看皇上的。

隻是北漠王不是尋常俘虜,殺了,和北漠是徹底交惡。

放了,那是縱虎歸山。

不殺不放,就這麼關著,也不是辦法。

百官意見不一。

要殺、要放、看押起來的都有。

爭的是麵紅耳赤,互不相讓。

皇上一時間也拿不定主意。

但崇國公要殺了北漠王,扶持新的北漠王的主意,東鄉侯和鎮國公都不同意。

這事一時間也不用做決定,皇上容後再議,便下朝了。

皇上留東鄉侯去禦書房說話。

崇國公出了議政殿,身子就搖搖欲墜了,勇誠伯扶著他。

回到崇國公府後,崇國公再扛不住暈了過去。

但他暈著,崇國公府的麻煩卻是接踵而至。

飛虎軍回來了。

犒賞三軍後,便是輪流放他們回家探親,也算是衣錦還鄉了。

在京都的自然先回去。

這麼多年,飛虎軍一直是東鄉侯在接濟,這事飛虎軍上下都能作證。

那本厚厚的賬冊上也明確了那部分開支。

不過接濟飛虎軍家眷並非朝廷的責任,是東鄉侯在替那些枉死的兄弟們在照顧妻兒父母,所以用的大部分錢是東鄉侯手下經營所得,不算在軍餉之列。

崇國公壓根就沒接濟過飛虎軍家眷一文錢,卻冒領了屬於東鄉侯的功勞,飛虎軍如何能忍?

何況崇國公府小廝為了逼問是誰接濟的飛虎軍,不惜對飛虎軍家眷拳打腳踢。

家人被這麼虐待,血性男兒如何能忍?!

何況對崇國公府,那是舊仇未報,又添新恨。

然後——

飛虎軍一紙訴狀把崇國公府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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