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他還會回來的(1 / 1)

堅持了幾天負重跑步,每天出點汗,讓巫俊覺得渾身輕鬆,這可能就是修煉和運動的區彆。

其實運動也算是一種修煉方式,雖然比較原始,但作為輔助還是不錯的。

看來以後還是不能吃了就睡,還要堅持每天適量來點運動。

當然,偶爾上上班也是很有必要的。

雖然現在不靠算命賺錢了,但很多人每個周末都會到他門口來看一看。有幾個超過一個月沒找他算命的,前兩天還拎著水果來看他。

雖然都知道他的規矩,嘴上沒說要請他算命,但用意已經是再明顯不過了,就是想打聽一下他周末上不上班。

這些都是老顧客,更是有緣人,他也不能太讓人家失望了。

於是這天一大早,他便讓方恒打開大門掛牌營業,瞬間就有一群非常熟悉的麵孔走了進來。

“大師好!”

走在最前麵的仍舊是一個婦女,巫俊對她的印象非常深刻,因為每次她為了跑快一點,都會把高跟鞋脫了拎在手上。

“好,你回去吧。”對於這樣的老顧客,巫俊也不會跟他們拐彎抹角,直接說道,“沒什麼大事,打麻將不要熬夜就行了。”

“謝謝大師,”婦女喜笑顏開,不過她還是沒有讓出位置,“大師,其實我今天來還想打聽一個事。”

巫俊心頭一動,難道她是要介紹人來治病了?

最早他讓人幫忙宣傳他能治病,第一個就是告訴她的。

“什麼事?”

“您上次說能治疑難雜症,不知道心理疾病算不算?”

“心理疾病?”

“是這樣的,我親戚的兒子,”婦女說道,“現在都三十出頭了,還沒有找到女朋友,就是因為他心理上有點毛病。”

“什麼毛病?”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婦女想了想,說道,“就是他喜歡上一個東西,就千方百計都想拿到手,否則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大街上就要死要活的,幾個女朋友就是因為這樣黃了。”

巫俊皺了皺眉頭,這的確是心理疾病。

但是人心這種東西,最難捉摸,他覺得還是去看專業的心理醫生比較好。

“大師,您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幫他改改這個毛病?其實他自己也知道這麼不對,但就是控製不住自己。”

巫俊搖搖頭道:“沒辦法,建議去找個好點的心理醫生。”

“這樣啊?”

婦女臉上露出一點失望,能看出來,她對這個親戚還是挺上心的。

巫俊突然想起網上某些評論,一般說“我朋友”、“我親戚”或者“我同學”的,其實都是說的自己。

難道她說的這個大齡男青年,其實是她兒子?

於是他翻了翻她過去的影像。

對於這種顧客,除非主動問起,他一般不去主動看彆人過去的。看得太多了,早就沒有了最開始的新奇感。

看了一些影像之後,他發現他還真是猜對了。

這個叫做李小芬的大姐,果然說的就是她的兒子。既然是老客戶了,那就幫她試試吧,反正治這種病又不用給藥。

大不了像孫朗那樣,送去工地,給宋強當幾天免費勞動力。

於是他又說道:“不過我可以試一試,但不保證一定能成功。”

“真的?”李小芬喜出望外,“謝謝大師,我這就打電話叫他來。”

……

很快巫俊就見到了李小芬的兒子熊猛。

從體格上來看,人如其名,身體高大、虎背熊腰的,身高一米八幾,體重估計不下兩百斤。

穿著一身運動服坐在巫俊麵前,感覺就像坐了一頭熊,不愧有個每次都能跑第一的老媽。

“你就乖乖地在這裡聽大師的話,我下午再來接你。”

李小芬交代了一句,這才一步幾回頭地走了。

巫俊不由搖頭。

都三十歲了,還乖乖地,這樣寵著長大的孩子,性格沒有缺陷那才叫奇怪。

不過雖然有著誇張的體型,熊猛的性格卻有點內向,坐在那裡就像個小孩似的,給人一種無措的感覺。

對著他使用了天機眼,然後稍微翻了翻他的過去,發現這哥們平時真的什麼都挺好,脾氣溫和,工作努力,為人處世也還不錯。

就是有一點,他喜歡上的東西,非要拿到手心裡才舒服。

好在他喜歡的東西雖然五花八門、稀奇古怪,但也不太過分,比如幾萬塊的電吉他、航拍用的無人機,或者限量版的運動鞋之類。

但是得到之後,他很快就沒有了興趣,扔在一邊當成擺設,然後繼續等待下一個目標。

李小芬也帶他去看過心理醫生,但都沒什麼用,每次花幾千上萬,最多管上一兩個月。

所以逼得沒辦法,這才試著來找他幫忙。

隻是他這種情況,和之前的孫朗又不一樣,所以送工地估計沒用。

所以還是先了解一下情況再說,於是他問道:“我就想知道,你很想要一個東西的時候,心裡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熊猛想了想,說道:“很著急,心裡就隻有一個念頭,就是一定一定要得到它。如果拿不到它,我感覺我馬上就會死。”

這看起來有點嚴重,說不定伴隨著輕微的人格分裂都有可能。

“有沒有什麼東西你很想得到,但最後又沒成功的?”

熊猛搖搖頭:“暫時還沒有,我想要的東西都不會太貴,一般我自己掏錢就買了。自己買不起的就讓我媽買,稍微堅持一下,她也就買給我了。”

巫俊心道這還是慣的。

估計他不是不喜歡貴重的東西,隻是他心裡隱隱知道,真是那種太貴的,他媽真不會買給他。

所以在“選擇”東西的時候,潛意識裡就會挑選在承受範圍內的,這一點或許他自己都不自知。

正因為如此,最終他每一次都能成功,這樣他的病能治好才怪。

既然這樣,那就讓他嘗一嘗失敗的滋味,或許會有些幫助呢。

不過他這裡有沒有能讓他感興趣的東西?

巫俊想了想,便到後院摘了兩顆奇香果。

奇香果奇香無比,吃了一次後絕對能讓人茶飯不思、念念難忘,到現在為止,還沒幾個人吃過一整顆奇香果。

倒不是他舍不得,他是擔心萬一大家吃上癮了,而他這數量又這麼少,豈不是惹人心慌?

當著熊猛的麵,他輕輕剝開果皮,一股奇異的香味頓時彌漫開來。

熊猛瞬間就被這香味吸引,兩個眼睛恨不得落在鮮嫩的果肉上,咕咚吞了一口口水。

倒不是他貪吃,實在是因為真的太香了,而且這種香味就像有了靈性,不停地往他鼻子裡鑽,口水不停往外冒,想控製都控製不住。

“香嗎?”巫俊問。

熊猛艱難地點了點頭。

巫俊笑著把一整顆果肉放進嘴裡,隻聽啵——的一聲,猶如咬破了一個晶瑩的水泡。

熊猛再次吞了一口口水,有點難為情地把臉彆到一邊。

畢竟是三十歲的大男人了,看著彆人吃東西流口水,這說出去也丟死人啊。

但就算不看,也難以抗拒那奇異的香味,讓他心裡就像有幾個毛茸茸的貓爪子,不停地在撓啊撓的。

巫俊把一顆奇香果吃完,滿足地擦了擦嘴。

然後他拿起剩下的一顆,問:“想吃嗎?”

熊猛不由一愣,心裡猜測不定。

他當然知道老媽讓他來做什麼,就是要戒掉他的那個毛病。

他對自己很了解,那種病犯過之後,他自己都後怕。

省城的心裡醫生都看過好幾個了,結果還是那樣,一個算命的難道比心理醫生還厲害?

不過這果子實在太香了,而且看起來也不像有毒,要不然就吃一顆?

於是他試著點了點頭。

巫俊微笑著拿起那顆奇香果:“不給你吃。”

熊猛:……

這人有病吧?

問他想不想吃,結果轉眼又說不給?

你當是在逗三歲小孩子嗎?

老子今年三十歲了!

看著巫俊又當著他的麵,把另外一顆奇香果香噴噴地吃了下去,熊猛心裡一陣煩躁,感覺受到了極大的侮辱。

哪裡有這麼耍人的,走了!

於是他憤然起身,頭也不回地朝外麵走去。

“你想吃的話,我那裡還有很多。”巫俊大聲說道。

熊猛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把心一橫,繼續朝前走去。

男子漢大丈夫,難道還能為一顆果子去求人?

開什麼玩笑?不吃會死人?

看著他毅然離開的背影,巫俊對著他使用了天機眼,然後露出了一絲笑意。

他還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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