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定個小目標】(1 / 1)

逆轉重生1990 镔鐵 1204 字 29天前

一台嶄新的有發票的燕舞牌錄音機,在大喉嚨這裡最少能賣二百五十塊。

大喉嚨是個聰明人,他知道該怎麼做。

宋誌超也是個聰明人,他知道什麼叫“見好就收”。

所以當“燕舞”牌錄音機擺在大喉嚨的貨架上以後,宋誌超手裡就又多出兩百塊錢。

加上借胖子朱富貴的三百塊,現在宋誌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塊錢。

這個年代,五百塊可不是個小數目,對於很多南方家庭來說,一年的總收入也不過才一千兩百塊到一千五百塊之間,因此五百塊等於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塊錢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買兩架“飛鴿”自行車。

可以買一台“熊貓”黑白電視機。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時髦東西。

對於宋誌超來說,五百塊錢剛好可以拿來還賬。他借款五百,還款當然也是五百。幸好,沒人問他要利息。

不過宋誌超沒有拿錢回去,作為一個過來人,一個曾經經曆過大風大浪的金融梟雄,地產大亨,宋誌超深切地知道“現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雞生蛋,蛋生雞”的經濟學理論。

還了錢,就沒了錢。

沒了錢,還怎麼賺錢?

最快賺錢的方法就拿錢生錢,要不然前世也不會有那麼多大佬朝銀行貸款。

花彆人的錢,賺自己的錢,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誌超揣了錢並沒有立即離開大喉嚨這個地下“典當鋪”,而是圍著雜亂不堪卻又琳琅滿目的大貨架四處查看。

大喉嚨見他不走,就知道有戲,搞不好還能做生意把錢撈回來,就熱烈推銷自己典押的一些東西。

“這台錄像機很不錯的啦,可以睇港劇,睇發哥電影,如果你鐘意帶色的,我還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這架飛鴿單車是我剛收咩,騎出去泡馬子準行!”

“這個電飯煲也很讚的,做米飯快爆閃電,還能煲靚湯……”

“怎麼,也不喜歡。那你鐘意邊個?隻要你鐘意,我就便宜賣你!”大喉嚨服務態度熱情,跟在宋誌超屁股後熱情介紹。

宋誌超看上了一套花裡胡哨的紅色西服,以及配套的尖頭皮鞋,手表,夾包。

翻看西服的衣領看看,竟還是“金利來”的品牌貨。記得不錯,這個牌子今年才剛創立,在內地的廣告力度做的很大,因此現在很多人都認識這個牌子。

“這套行頭多錢?”宋誌超指了指問道。

“這個……”大喉嚨眼珠子亂轉。

宋誌超卻沒等他開口說:“說多了,我扭頭就走,不會給你賣貨的機會。”

“邊個會多說……兩百塊賣給你!”大喉嚨倒也乾脆,一門心思要把自己剛才掏出去的錢弄回來。

“西裝六十,手表二十,夾包十塊,對了,還有那雙皮鞋,也算十塊,總共給你一百;你讚成,我就付錢,不讚成,我就走人。”

大喉嚨苦著臉,“大佬,沒有這麼砍價的啦!我已經冇多講,你卻砍這麼多;我是大喉嚨,不是大窟窿。”

看著苦瓜模樣的大喉嚨,宋誌超笑了笑,“衣服是需要合適尺寸的,你這套很難賣出去,現在不賣,越等越不值錢,一百塊,你考慮下先……”

大喉嚨眼珠子又開始亂轉。

說實話,這套衣服是大喉嚨從一個欠他錢的撲街仔身上扒下來的。那個家夥好的不學,卻學港台電影,打扮得花裡胡哨想要做“少爺仔”,弄得這套西服也花裡胡哨,在這種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賣不出去。

“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真個賠錢呀!像這樣的一身行頭,配置下來最少也要五六百塊;你睇睇先,都是名牌來著,金利來西服;梅花牌手表;連這鞋子和皮包都是鱷魚牌子的啦……我有錢也就算了,可是我也窮啊,收貨需要錢,進貨更需要錢,冇錢冇貨,我就唔得生意做!”

麵對大喉嚨的“哭窮”,宋誌超道:“金利來,新牌子咩,幾個人知?還有這塊手表,一看就是水貨。這雙皮鞋,彆人穿過的,唔知有冇香港腳?還有這錢包,又有幾個人識得鱷魚皮?”

“不是的啦,大佬,你這樣說就太埋汰我了。”大喉嚨綠了臉,“五六百的東西被你說的一文不值,搞咩?”

宋誌超卻不願再和他囉嗦,豎起一根手指,“一百塊,我隻出這麼多。”說完,轉身就要走。

大喉嚨沒想到宋誌超這麼決絕,“彆走先,你隻要加一點點,我們就成交!”

“一百塊!”宋誌超懶得再多費口舌。

“成交!”大喉嚨痛道,“算你狠!”

……

進來的時候一件白襯衫,一條黑西褲,出來的時候滿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紅色的金利來西服,腳底下的鱷魚皮鞋,胳膊夾著老板錢包,手腕上戴著梅花牌手表;另外,宋誌超還順了大喉嚨一副黑色墨鏡,這讓大喉嚨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過還好,墨鏡不是牌子貨,不怎麼值錢,要不然大喉嚨能哭死。

煥然一新的宋誌超這才找到一點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覺---之前的穿著打扮實在太寒酸了。

對於大喉嚨來說,這套紅色的西裝太過豔麗,賣不出去;他自己穿體型又不合適,自己有點胖,穿上衣服繃的跟粽子似得,宋誌超穿上卻剛剛好。

最讓大喉嚨氣惱的是,宋誌超這個明明是打工仔的家夥,穿了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氣質來,與其一比,什麼發哥,華仔通通不在話下。

紅色的西服在這個年代看起來有些太過時髦,太過豔麗,但對於宋誌超來說,駕馭這樣的衣服卻輕而易舉。

走出小巷的時候,看見大變身的宋誌超,連那三條正在啃骨頭的野狗也不敢衝他亂叫,隻是瞪著狗眼傻愣愣地看著他。

狗眼看人低,這話是真理。

夾著手包,戴上墨鏡,宋誌超自我感覺像美國電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爾.帕西諾。

抬頭望了望天空,陽光刺目。

“有了這身行頭,就可以開始第二步了。”宋誌超默默地說。

向前世某位大佬學習,宋誌超先給自己定了一個小目標,三天先掙一萬塊。

“萬元戶”在這個年代還是很時髦的,對於彆人來說難於登天的事情,宋誌超卻想試試看。

“三天一萬”,如果讓朱富貴知道自己這個大表哥有這樣的“小目標”,一定會嚇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塊沒去還賬,而是買了一套花裡胡哨的西服,並且此刻還打算去美發廳“做頭”的話,朱富貴一定會後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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