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羅拔臣,歐陽靖,戚萬達,以及其他人來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稱自己能力價值幾何的秤。
羅拔臣自視甚高,畢竟他可是從香港最大銀行彙豐銀行被宋誌超挖過來的。
所以在宋誌超給了他豐厚的年薪之後,羅拔臣就毅然辭職,放棄了在彙豐任職的機會---事實上,他在彙豐的實力和地位也達到頂峰了,想要再進一步有些困難,這也是他選擇輔佐宋誌超的原因。
此刻,羅拔臣自己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簽約文件,和之前宋誌超給予他的承諾有所不同,年薪直接降低了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五十是多少?
是自己原工資的一半呀!
羅拔臣心中就有些不高興了,準確地說,是憤怒了,惱怒了---沒見過這麼不守信用的,說了好了年薪三十萬,福利待遇比彙豐銀行要多出一倍,現在可好,竟然降薪一半,坑人也沒有這樣坑的!
就在羅拔臣心中暗自惱怒,快要嘶吼的時候,後麵附加的一項條款卻把他的眼睛看亮了---如果在萬鑫公司就職滿三年,可獲得千分之一的股權盈利。
“這是……”羅拔臣綠色的眼珠子骨碌亂轉起來。
萬鑫國際是什麼公司他最清楚,掌管兩百多億資金的投資公司,按照目前香港投資公司一年百分之二十的盈利情況分析,二百億的盈利大約是40億---那麼40億的千分之一分紅就是:4000萬!
轟地一聲。
羅拔臣深吸一口氣,作為一名專門給人加打工的高級銀行資產管理人,羅拔臣卻是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繼續呆在彙豐銀行,那麼後半輩子估計一輩子也賺不到4000萬!
巨大的誘惑占據了羅拔臣的腦袋。
他猛地搖搖頭,努力要把自己的腦子變清醒,心說,這世上哪會有這樣豐厚的好事兒?一定有什麼鬼!
於是,羅拔臣就拍拍臉蛋,清醒腦子,眼珠子繼續搜索這份文件中隱藏的“玄機”---之前都是匆忙觀看幾眼,沒看仔細,此刻認真一看,果然,玄機在後麵,狗屎,又是附款,附帶的款項。
隻見那附款這樣寫道:倘若要獲取每年千分之一的利潤分紅,必須要保證公司盈利達到百分之二十以上,並且要保證在公司工作三年包括三年以上。
意思很簡單了,你必須要在萬鑫國際乾足三年,並且每年的盈利達到總資產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之後才能享受每年千分之一的紅利。
這就像是一場賭博,像羅拔臣一樣,你必須要有能力掌控公司,帶著公司前進和發展,要不然,你什麼都得不到。
羅拔臣深吸一口氣,這個宋誌超太會玩人了。
巨大的誘餌下是一個個的陷阱,可這陷阱卻又挖的十分巧妙,讓你很想跳進去。
忍住!
一定要忍住!
羅拔臣繼續看下麵的條款,果然,下麵還有:如果你不滿意以上條款,可以拒絕簽約,公司將會按照原先的簽訂合約與你一起履行合同。
這個意思是……我不簽約也可以,一年還是可以拿足三十萬的年薪,享受翻倍的福利?
羅拔臣皺起眉頭。
再看整份合約最後也醒目的一句話:以上合約內容的解釋權歸萬鑫國際所有,有疑問,請儘快谘詢!
尼瑪這是……羅拔臣不得不佩服宋誌超了,不說彆的,單單這份“賣身契”樣式的合約,都做的滴水不漏,縝密之極,簡直讓你找不出一點紕漏。
現在情況很明顯了,對於羅拔臣來說,到底是繼續保持之前與宋誌超簽訂的“保守合約”,一年拿年薪三十萬,還是簽下這份類似賣身契的“職業經理人”合約,一年拿年薪十五萬,並且乾足三年,然後享受一年千分之一的數千萬分紅……糾結呀!
羅拔臣腦闊疼,不住地用手指敲打自己的腦袋。
而此時,像他一樣,不斷用手敲打腦袋的還有其它人,比如說,歐陽靖。
……
相比羅拔臣,歐陽靖作為專門負責炒股的股市狙擊手,準確地說,歐陽靖擅長的就是投資。
因此宋誌超給歐陽靖設計出來的合同也和投資有關。準確地說,宋誌超給了歐陽靖一個浮動式的分紅方式---沒有底薪,隻有分紅!
打個比方:
歐陽靖負責投資一個億的項目,如果這個項目利潤達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千萬的話,歐陽靖可以分得三十萬;利潤達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千萬,歐陽靖可以分得五十萬,利潤越大,他分得的就越多。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如果投資虧損,歐陽靖將要擔負主要責任,對於虧損的程度,會有相應的懲罰製度。
說白了,宋誌超為歐陽靖製定的這份合約,簡直就是“賞罰分明”的浮動分紅模式。
當然,和羅拔臣的合約一樣,上麵也說了,如果歐陽靖不敢挑戰這份高薪的話,那麼也可以選擇之前和宋誌超簽訂的合約,拿著底薪,和低分紅,繼續做投資人。
腦瓜疼啊!
歐陽靖也使勁兒敲著腦門。
……
相比羅拔臣和歐陽靖這些本身就善於投資理財的專業人士來說,傅家俊,劉德鏵,周星池,以及戚萬達,朱富貴,黃才倫,羅師傅和毛友旺等人,他們的心思就各不一樣了。
對於傅家俊這位闊少來說,他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接到一份“賣身契”,上麵清楚地標明,如果傅家俊想要掌控魅影娛樂,就必須在作為股東的同時,擔負起魅影娛樂發展的重任,充當魅影娛樂的“職業經理人”,製定未來公司的發展方向,和投資方向。
括弧---如果傅家俊不願意擔任這份重任,也可以選擇放棄,隻是從今往後他不再擁有對魅影娛樂的管理權,隻享受利潤分紅。
說白了,宋誌超用這份“職業經理人”合約,直接對傅二少下了最後通牒---管理權,你要是不要?
我要個頭啊!
你這個阿超好夠奸詐的,想要罷免我的權力就早說嗎,還搞這一套。
傅家俊當然不是真的埋怨宋誌超,他也知道,如今魅影漸漸壯大,自己的確不能再把這個公司當兒戲了。還是放手吧,讓真正懂得娛樂管理和經營的人來打理。
再說了,他傅二少還要繼承家族事業,哪有心思在娛樂公司上麵?所以,傅家俊當即就提筆寫了:放棄!
……
與傅二少主動放棄魅影娛樂的經營權相反,劉德鏵和周星池則毫不猶豫地在合約上簽了字。
原因很簡單,合同上麵寫的明明白白,作為魅影娛樂的“職業經理人”之後,他們有權拍攝自己喜歡的電影,有權掌控想要拍攝的娛樂項目,準確地說,他們是演員,是大明星,現在宋誌超給了他們權力,可以讓他們放手一搏,做導演,做投資人,這對於他們來說,誘惑絕對是無限大。
……
與劉德華,周星池一樣,毫不猶豫就在這份“賣身契”上簽字的還有戚萬達,朱富貴,黃才倫,羅師傅和毛友旺五人。
對於他們來講,本來公司就不是他們的,他們本來就是高級打工仔,而現在,宋誌超列出的這份“職業經理人”合約,看起來很苛刻,卻與他們的實際利益掛了勾,尤其自己經營的越好,就賺取的越多,何況,宋誌超“股權分紅”這一招,堪稱必殺技,直接擊中了所有人的心。
當然,除了這份合同之外,宋誌超私底下與戚萬達,朱富貴---尤其朱富貴等人的關係不同尋常,因此就算他們不簽約,以後的榮華富貴也不會虧了他們。
……
看著一幫人拿著“賣身契”表情各異,作為“看客”和“圍觀群眾”的黎炳強,楊守城,以及羅永輝三人,禁不住心生感歎。
雖然不知道大家手中的合同具體有什麼不同,但是看大家的表情已經知道了,這幫人已經被宋誌超吃的死死的。
可以說,他們算是徹底見識了宋誌超這堪稱“緊箍咒”般的駕人術。
不過,馬上三人就警醒過來,宋誌超絕不會無緣無故邀請他們來觀看這樣的“表演”,其中一定有什麼目的!
尤其那羅永輝,自從和宋誌超交手失敗之後,就反思過,得出的結論是,宋誌超從不做無用之功,也從不打無把握之仗,他每做一件事兒,都會有他深刻的目的。
那麼這一次,宋誌超要對他們三個人做什麼呢?
羅永輝心中突然忐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