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看到陳慶摔筷而起時真心實意的憤怒,程恪是很感動的。
江予奪說過,朋友是很重的。
陳慶是他的朋友,果然對得起他的這份“重”。
程恪沒有體會過這樣的份量,他沒有這樣的朋友,在他最難的時候,他曾經的朋友沒有一個人站在他這邊兒,而是整齊劃一地成了程懌的朋友,唯一還跟他維持著以前的關係沒有變化的,隻有一個嚴格說來不算朋友的許丁。
所以就算現在江予奪認下了他這個朋友,在跟陳慶麵對相同的情況時,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陳慶這樣,為了江予奪拍案而起。
“我發現你這種人挺逗的,”陳慶指著他,“就那麼不盼人好麼?你才認識他多久?我認識了他多少年?你這倒好,張嘴一句神經病就這麼輕鬆?你他媽罵誰呢!”
“不是神經病,”程恪糾正陳慶,“是……”
“我管你是不是神經病,”陳慶打斷他,“我看你就特彆像個神經病!”
“對不起。”程恪隻能道歉,陳慶這樣的情緒之下,什麼解釋估計都聽不進去了。
“三哥拿你當朋友,”陳慶還是指著他,對不起這三個字對於陳慶這樣的人來說大概都不比不上誰咳嗽一聲引人注意的,“怕你出事,還專門讓大斌那幾個跟著你,你背地裡就他媽這麼看他?”
“我不是這個意思,”程恪歎了口氣,“我隻是想弄清到底怎麼回事兒,畢竟我今天差點兒讓他打廢了。”
“那你廢了嗎!”陳慶說。
“他要沒停下呢?”程恪也把筷子拍到了桌上,“你被他打過,你知道他下手有多重!我就是把他當朋友才會問你!這要換一個人,我直接報個警就完事了!我他媽才不管這麼多!”
陳慶皺著眉又盯了他一會兒,語氣沒有了之前的衝勁兒,但也依舊不太爽:“我發現你們這些有錢人平時是不是吃飽了就挺閒的,就這麼簡單一個事兒,愣能想出一套十萬個為什麼來。”
程恪給予陳慶倒了酒:“就當我們關心朋友的方式不同吧。”
“我提醒你一句,”陳慶說,“你可彆在三哥跟前兒這麼關心他,你這種關心方式屬於找抽型。”
“嗯,”程恪點點頭,“你倆多大的時候認識的?”
“他十歲還是十一歲吧,”陳慶喝了口酒,“我大他兩歲,不過那會兒我還沒他高呢。”
“……你現在也沒他高。”程恪說。
“你會不會聊天兒啊?”陳慶嘖了一聲,“你比他高嗎?”
“差不多吧,反正我沒比他矮。”程恪笑了笑。
“很了不起嗎?”陳慶說,“你有本事跟八撇比比去啊,他一米九多,你們一米八幾算個屁啊。”
“嗯,也是,”程恪為了阻止陳慶繼續跑題,點了點頭,把話題又拉了回來,“他說他是孤兒?”
“沒錯,他來的時候就一個人,也沒行李,”陳慶說,“不過帶著錢,得有個兩三百的,那會兒挺巨款的了,比你強,就現在這年代了還為了一百塊錢掏垃圾桶。”
滾蛋!
“啊。”程恪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那是挺有錢的。”
“知道我為什麼這麼死心塌地跟著他嗎。”陳慶說。
“為什麼?”程恪問。
“他救了我一條命,”陳慶說,“我倆第一次認識就是他從河裡把我撈上來。”
“這樣啊……”程恪愣了愣。
“我跟你說,我小時候挺沒用的……當然,現在也沒多大用,”陳慶拿了塊骨頭啃著,“小時候我總被欺負,比我大點兒的小混混,我打不過吧,嘴還挺欠,反正就總挨打。”
“你就不能閉嘴老實點兒嗎?”程恪說。
“不能,我也是有血性的!”陳慶哢地咬碎了骨頭,“那天他們玩大了,拿塊石頭撿我身上把我扔河裡了。”
“我操?”程恪有些不敢相信,“不怕出人命嗎?”
“怕個屁,”陳慶說,“你是本地人吧,你不知道這片兒就這七八年才發展起來的嗎,以前這片兒有個屁啊,老碼頭那塊兒聽說還是以前的墳場呢。”
“那是幾十年前的事兒了。”程恪說。
“反正就是真死了,也沒人知道,大晚上的,”陳慶說,“那時又沒監控,那會兒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樣,好幾起死了人的案子現在都沒破呢。”
這個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還是個滅門慘案,老媽每次提起來都會阿彌陀佛。
“那是江予奪把你撈起來的?”程恪問。
“嗯,”陳慶點頭,“那會兒剛入秋,還不是特彆冷,他就睡橋邊,看見了。”
程恪沒說話,剛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彆冷也挺冷的了,一個十歲的小孩兒,睡在橋邊。
“我那時就特彆佩服他兩點,”陳慶豎起兩根手指,“一是鎮定,那幫人把老子沉塘以後還在邊兒上看我冒泡呢,換個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從岸邊悄悄下水潛過去的,愣是沒讓人發現。”
程恪看著他點了點頭。
“二,”陳慶晃了晃兩根手指,夾起一塊排骨放到嘴裡,“他真他媽能憋氣啊!我操,這輩子我見過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
“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嗎?”程恪說。
“不,他在水底下把石頭給解開了,然後把我頂到水麵上,”陳慶說,“我能喘氣兒,在水麵上能撲騰,他一直在下頭,跟他媽放風箏一樣把我往下遊扯了能有幾百米才上的岸。”
“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亂抓,這樣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說,隻是一想到那時的江予奪隻有十歲,就覺得有些不可思議,“而且這樣他也不會被岸上的人發現吧?”
“你說對了,”陳慶指了指他,“聰明,難怪三哥喜歡你,他那時就特彆小心了,怕有人發現他。”
程恪輕輕歎了口氣。
“我從那次起,就認定這個老大了,”陳慶說,“三哥是我見過的最有範兒的老大。”
“為什麼叫他三哥?”程恪問。
“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馬馮一樣,”陳慶說,“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麵兒上混,總得有個名號。”
程恪笑了笑。
陳慶酒量一般,喝了點兒紅酒也能興奮起來,說了不少江予奪小時候的事兒,他怎麼跟人鬥狠,怎麼去了盧茜那兒乾活,怎麼幫了一個又一個小兄弟。
但不得不說,陳慶並不是個完整的傻子,他嘴很嚴,哪怕是在說興奮了的狀態下,江予奪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個字兒都沒有提。
“那時這片兒挺亂的,打架的,收保護費的,”陳慶嘖嘖著,“群魔亂舞,百家爭鳴,朝花夕拾……三哥也沒說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誰也不敢惹他,論單挑,沒有人是他對手。”
“嗯。”程恪點點頭,能聽得出來陳慶對江予奪是五體投地。
“那時還有個說法,傳得還挺神,”陳慶笑得嘎嘎的,“他們說,老三沒有痛覺神經,不怕疼。”
“真的嗎?”程恪問。
“屁呢,不過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陳慶說。
也許不僅僅是能忍,有時候疼痛是會被忽略的。
一桌菜基本都被陳慶吃了,程恪看著把最後一口菜湯都喝光的陳慶,有些想不通他是怎麼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
“行了,我今天也說了不少了,”陳慶抹抹嘴,“三哥說了,這陣兒你有什麼事兒就找我,他估計不好意思見你,畢竟弄傷你了。”
“沒事兒。”程恪說。
“我走了,”陳慶拿出手機,“加個好友,我把地址發給你,你明天把車幫我開過去吧,九點之前啊,晚了我會被領班罵成渣子。”
“嗯。”程恪拿起手機,跟陳慶加了好友,看了看陳慶發過來的地址,“汽車美容店啊?我說你怎麼成天換著車開呢。”
陳慶笑了起來:“你要想開個什麼車過癮就跟我說,我跟客戶都熟,借用個一天兩天都沒問題的。”
“我沒有開車的癮。”程恪笑笑。
“我走了,”陳慶起身穿上外套往門口走,“有句話我還得說一下。”
“嗯。”程恪應著。
“三哥不是神經病,”陳慶說,“他要真是神經病,這片兒的人還能這麼怕他麼?”
“嗯。”程恪點了點頭。
“好好休息,”陳慶打開門,又指了指眼角,“那個傷你注意著點兒,如果有什麼不對的你跟我說,我媽在醫院有熟人,帶你去看看。”
“好的。”程恪說。
陳慶走的時候依舊是一甩門,震得窗戶都跟著響。
程恪歎了口氣,站在桌子旁邊,愣了一會兒之後拿了個最大號的垃圾袋,把餐盒什麼的都掃了進去,然後有些後悔,要沒用盤子把菜再裝出來,這會兒就算收拾完了。
瞎講究什麼呢,還得洗碗。
他慢吞吞地把盤子收拾到廚房水池裡,看來應該買個洗碗機了。
但就算要買個洗碗機,也不能馬上解決眼前這幾個盤子。
程恪從早上起就提不起什麼勁,這會兒聽著陳慶沒什麼重點地說了一晚上江予奪,隻覺得更亂更沒頭緒更提不起勁了。
他看了一會兒,把盤子扔進了垃圾袋裡。
行了,收拾完了。
反正盤子還有多的,而且平時也就吃個方便麵,根本用不上。
程恪洗了個澡,肩膀上已經結痂的傷口被水一衝,又有些刺痛,他往上麵隨便噴了點兒酒精,回到客廳沙發上坐下。
漫漫長夜,如何打發。
他拿起投影儀的遙控器,想看個電影,但在按下去的那一瞬間又把遙控器放下了,他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山村老屍,後背有些發涼。
這屋子不算大,但在想起藍衣女鬼的時候,一個人呆在屋裡就會覺得曠得慌,再加上肩膀上還有傷,跟扶肩膀的那個鏡頭一聯係。
“操。”程恪躺倒在沙發上,拉過還沒收起來的被子把自己裹好了。
其實讓他有些害怕的,不僅僅是楚人美。
因為有陳慶的存在而變得熱鬨的氣氛消失之後,他慢慢從混亂裡再次想起了早上江予奪向他狠狠揮來的拳頭。
有些後怕。
陳慶堅持江予奪沒有精神上的問題,程恪能感覺出來他是真的這麼相信,不是在維護三哥的形象。
程恪有些動搖,陳慶的某些話也有道理,如果江予奪真的有精神問題,他又是怎麼能在這麼多年裡,讓這一片兒的混混都怕他三分。
混混是混混,混混不是傻子,他們會怕一個打架厲害能服眾的老大,但不會害怕一個打架厲害能服眾的……精神病人。
也許並沒有他想的那麼嚴重,江予奪的童年吃過不少苦,所以他會小心過頭,也會因為緊張而誤傷。
程恪皺了皺眉。
問題就在這裡了。
這種狀態本身就不是正常的。
而且也始終無法解釋,跟他好得可以隨便進屋的陳慶,為什麼居然從來沒有見過那些“他們”,更沒有見過“他們”傷害江予奪的現場。
程恪點了根煙叼著,對著沒有打開的電視發愣。
抽完這根煙之後他進了臥室。
睡覺。
不想了。
他連程懌為什麼以及怎麼樣把他擠出家門的都沒琢磨得這麼細,為什麼要對一個隻認識了這麼短時間的街頭混混如此上心。
反正早上的事並沒有給他帶來什麼嚴重的後果,而江予奪也不會再出現。
……不會再出現?
靠。
陳慶的車得早上九點之前送回去,根據導航給出的參考時間,程恪七點多起的床,泡了碗方便麵就出門了。
平時這個時間他還在迷糊著睡回籠覺,不過今天倒是能起來,因為一夜都沒睡踏實。
除去不受控製地會去琢磨江予奪到底有沒有精神問題之外,就是那頓揍了。
江予奪揍他的事兒,他不願意多想,也不會去怪江予奪,畢竟他還把江予奪的手腕給擰脫臼了。
隻是他從小到大雖然跟人也打過架,跟程懌打架更是大大小小差不多每星期都會有,但還沒有哪一次是打成這樣的。
他不得不承認,他這種從小嬌生慣養的大少爺,受到了驚嚇。
導航給出的路線,他挑了最近的那一條。
開到一半的時候發現,這條路會經過江予奪家門口的那條小街。
這種感覺非常神奇,程恪以前也經常來這片兒玩,吃飯泡吧什麼的,但從來沒有走過這條小街,但住到這裡認識了江予奪之後,他發現隻要往那個方向去,這條街就是必經之地,仿佛一個交通要塞。
他想拐個彎到大街上,過了這條街再拐回來。
但一直到看見江予奪家的窗戶,他也沒拐出去。
甚至在經過窗戶的時候還往裡看了一眼。
窗簾依舊是拉著的。
他忍不住還想象了一下,江予奪此時此刻,會不會正站在窗戶那邊,從窗簾縫裡往外看著。
“三哥,不是我不交錢,”702的一個小姑娘頂著一臉徹夜未卸的妝,靠在門邊看著他,“你總得提前跟我說一聲,我好準備錢啊,這一清早的你就過來了,我哪有錢給你啊。”
“你手機呢?”江予奪問。
“乾嘛?我手機可比房租值錢!”小姑娘瞪了一下眼睛。
“我看看。”江予奪說。
小姑娘猶豫了一會兒,把手機遞了過來。
“解鎖。”江予奪沒接。
“乾嘛啊!”小姑娘很不情願。
“讓你解鎖你就解鎖!”大斌在後頭不耐煩地說了一句,“不想解鎖就交房租!我們又不是來搶劫,交個房租怎麼跟要就義了一樣。”
小姑娘嘖了一聲,把手機解了鎖。
江予奪拿過來,點開了短信,往下翻了翻,找到了幾天前自己發過來的收租通知,然後把屏幕轉過去對著她:“我不是來找麻煩的,我就是來收個房租,你要想給我找麻煩,我是不看臉和胸的。”
“哎呀!”小姑娘一把搶下手機,轉身往屋裡走,順手把門一關,“煩死了,等著!”
江予奪伸腳擋了一下,門沒關上,她又回頭看了一眼。
“快點兒。”江予奪看著她。
幾分鐘之後,小姑娘終於磨磨嘰嘰地把房租給交了。
江予奪把錢收好,又踢了踢旁邊的門。
越便宜的租金,收起來就越難。
很多隻能選擇這樣租金檔次的人,哪怕是拿出去一分錢,都很難做到乾脆利索,能拖一天哪怕能拖十分鐘,也會讓他們覺得值得。
江予奪沒有體會過拖租是什麼感覺。
沒錢的時候他什麼地方都睡過,手頭有一點兒錢的時候,盧茜問他要租金,他連一秒都沒有猶豫就交了。
他害怕那種被人逼迫的感覺。
3號樓裡這一堆的租房,交房租最乾脆的,就是這一戶了,跟小姑娘住隔壁的一個瘦大叔。
在這兒住了幾個月,每次收租,都是一開門,遞過錢,拿走收據,一氣嗬成,連話都不用多說。
不過今天瘦大叔卻一直沒有開門,江予奪在門外等了好幾分鐘,裡麵也沒有動靜。
“這人不是不出門的嗎?”大斌也有些奇怪,上前又敲了幾下,還喊了一聲,“開門!收房租!”
旁邊的門打開了,那個小姑娘探出頭:“我兩天都沒聽見他出來扔垃圾了。”
江予奪看著她。
“死裡頭了吧?”她又說,“好像本來就有病。”
江予奪皺皺眉,轉頭看了一眼大斌。
大斌拿出鑰匙,過去把門給打開了,推開門的時候又衝裡頭喊了一聲:“人呢!”
屋裡的窗戶開著一條縫,門打開之後空氣對流,一股陳舊而頹敗的氣息卷了出來。
以前收租時間短,所以這是江予奪第一次聞到他屋裡的味道,他實在想不通瘦大叔是怎麼能把一間收拾得乾乾淨淨的屋子住出這種氣味來。
但這種氣味,他卻非常熟悉。
不見光,不通風,不收拾,不打掃,也沒有人氣兒。
他有很多年,就生活在這樣的氣息裡。
這就是一點希望也看不到的氣息。
“我操!”大斌進了屋沒兩秒鐘就退了出來,一臉驚慌。
江予奪一眼就看明白了裡頭發生了什麼事,他沒有再進去,關上門之後讓大斌報了警。
警察很快就來了,平時躲租都躲得跟消失在人間了一樣的租戶們,這會兒全都出來了,擠在這一層看熱鬨。
江予奪有些喘不上來氣。
死了一個人。
沒有人知道他叫什麼。
盧茜那裡有登記,但也隻是登記一下,登記本那一頁翻過去之後,甚至在寫下下一個人的信息之後,就不會再有人記得這個人是誰,叫什麼,從哪裡來,要乾什麼。
現在這個人死了。
消失在很多人的身邊。
卻沒有人看到。
江予奪沒有見過誰死。
但他想象過無數次。
無聲無息存在。
無聲無息消失。
離開3號樓之後,江予奪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商場。
商場人很多,聲音也很多,如果有危險,不容易發現。
但商場燈光明亮,色彩斑斕,每一眼都能讓他發悶的心情稍稍上揚。
他坐在了商場樓梯邊的休息椅上,靜靜看著眼前的人群。
程恪從大門口進來的時候,被棉簾子砸了一下臉,看上去有些不爽。
江予奪把帽簷往下拉了拉,遮住了自己的臉,但目光還是忍不住跟著程恪移動。
程恪進來之後,站在商場地圖前看了好半天,估計是不知道自己要買的東西在哪一層。
程恪在地圖前站了快一分鐘都沒有移動,江予奪歎了口氣,身後的小偷已經快貼著他站了,呼吸再重一些氣兒都能吹到他脖子上,他居然愣是一點兒感覺都沒有。
果然是個有錢人,不懼小偷。
小偷往他外套兜裡伸手的時候,程恪終於看完了地圖,轉身往電梯走了過去,小偷收回了手,但沒有收回想偷的心,估計這麼好下手的人平時也不多見,程恪上電梯的時候,小偷又跟了過去。
江予奪站了起來,快步也上了電梯。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繼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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