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的人:婦女月經和分娩期間的禁忌(1 / 1)

一般地講,我們可以說禁止使用某些人(無論其人是神聖的,還是所謂汙穢不潔的)用過的器皿和服裝等物,以及違反這一禁忌的嚴重後果,都完全一樣。就像有神性的酋長接觸過的服裝會使後來拿它的人死去一樣,那些被月經期中婦女觸摸過的東西也會致人死亡。一個澳大利亞的黑人發現他妻子月經期間躺在他的毯子上,便殺了他的妻子,他自己在半個月內也因害怕而死了。因此,澳大利亞的婦女在月經期間不許接觸男人用的東西,甚至不得走在男人們經常走過的道路上,否則就要死亡。在分娩期間,也得隔離,期滿以後,所用器皿全部銷毀。在烏乾達,婦女分娩或月經期間接觸過的壺盆等物都得毀掉;槍盾等物被褻瀆的,雖不毀掉,也需加以洗滌淨化。“在德內(美洲)和大多數其他美洲氏於同樣的理由,她隻能使專用的器皿喝水,如果有人用她使過的杯子喝水,此人就肯定要死亡。在許多民族中間,對於分娩後的婦女都有與上所說相似的限製,其理由顯然也是一樣的。婦女在此期間都被認為是處於危險的境況之中,她們可能汙染她們接觸的任何人和任何東西;因此她們被隔絕起來,直到健康和體力恢複,想像的危險期度過為止。例如,在塔希提島[位於大洋洲]上,婦女分娩以後要住在聖潔地方的臨時小屋裡隔離半個月或三個星期,在此期間,她們不得自己進用飲食,必須由彆人喂食。另外,這期間如果任何人接觸了嬰兒,也必須像母親一樣遵守那些限製,直到母親舉行“滿月”儀式之後。同樣,在阿拉斯加附近的卡迪亞克島上,臨產的婦女無論什麼季節,都得住進用蘆葦搭起的簡陋茅舍,在那裡養下孩子住滿20天。在此期間,她被認為是最不潔淨,誰也不接近她,她吃的食物都是用棍子挑著送給她的。布賴布賴印第安人認為婦女分娩的汙染褻瀆比月經來潮更為嚴重。婦女感覺快要臨盆時,便告訴自己的丈夫,丈夫趕忙在偏僻無人的地方為她搭起一所小屋,讓她一人獨自居住,除了她母親和另外一位婦人外,不得同任何人說話。待她分娩以後,由巫醫為她禳除不潔,在她身上吹氣,還放上隨便一個什麼小動物。即使這樣做了,也隻是將她的不潔程度減低到相當於月經來潮時那樣,而在陰曆整整一個月內她必須跟原來同屋的人分居,在飲食方麵也必須遵守月經期間的那些規矩。假如她流產了或產下的是個死胎,那麼她的情況就更糟,她的汙穢不潔就更加嚴重了。在這樣情況下,她更不得接近任何人,凡她用過的東西,彆人稍一觸及都格外危險,她吃的飲食都掛在長棍的一端遞給她。這樣一般須持續三個星期,然後才能回家,再按一般分娩後的禁忌行事就行了。有些班圖氏族對於婦女流產並加以隱瞞這種情況所招致的汙染,懷有更為誇張的看法。一位有經驗的觀察家談到這些民族召集起來,詢問他們:‘你們村裡秩序正常麼?’有人會回答說:‘某某女人懷了孕,我們都還沒見到她生下的孩子。’於是他們就去抓住這位婦女說:‘你把他藏在哪裡了?快說出來。’他們拿著家什去到現場,把事先準備好的用樹根煎熬的藥水澆在墳穴裡,從中掏出一小捧墓土扔進河裡,裝些河水回來灑在她流過血的地方。她本人則每天都要用這種藥水洗滌。這樣以後,這個地區才能再有雨水滋潤。此外,我們(巫醫)還召集所有婦女,教她們每人準備一團沾有血跡的泥土在某天早上帶來交給我們。如果我們想用它製出藥水在全鄉噴灑,就把這些泥土碾成粉末,放進牛角,到第五天末了,派出童男童女(尚不懂人事,沒和男人發生過關係的女孩),叫他們去到各處淺灘和各入境路口,由一個小女孩用鶴嘴鋤翻開泥土,彆的孩子用樹枝插進牛角將裡麵帶血的土粉末灑進剛掘的洞內,一麵說道:‘下雨!下雨!’這樣我們就移動了婦女們在路上留下的禍害,天就會下雨,全境都淨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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