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間:不得觸地(1 / 1)

本書開頭時,我們就提出兩個要回答的問題:阿裡奇亞的祭司為什麼要殺掉他的前任?殺之前,他為什麼又必須折一根金枝?現在這兩個問題的第一個已經有了答案。如果我沒有弄錯,阿裡奇亞祭司就是那些神王或人神之一,人們認為社會福利乃至總的自然現象的推移都密下去,保持青春;播種和收獲、春天和夏天、雨水和陽光,也永遠不會失調。如果我的推測不錯,這就是內米的森林之王、阿裡奇亞的祭司之所以必須照例死於他繼承者的寶劍之下的緣故。但是,我們還得要問一下,金枝又是什麼呢?阿裡奇亞祭司職位的每個候補者為什麼要折下一根金枝才能殺死祭司呢?下麵我就來試著回答這些問題。我們談到過,有許多規定或禁忌約束著有神性的王或祭司的生活,有兩條最好一開始就先談談,我希望讀者注意的頭一條規定就是神人的腳不可著地。墨西哥的紮波特克人的最高祭司遵守這條規矩;他的腳隻要挨一下地,就會玷汙他的神性。墨西哥的皇帝蒙特祖馬從來腳不沾地,總是由貴族背著他,如果到了某個地方他要下來,他們總是用華麗的毯子鋪地,讓他走在上麵。日本的天皇如果腳踩著地,便是可恥的降黜,在16世紀時,這一點就足以使他失去王位。在宮外,有人把他背在肩上,在宮內他在精工細織的墊子上走道。塔希提的國王和皇後,隻能在自己世襲的領地之內著地走路,在其他任何地方腳都不能挨地,因為凡是他們腳踏過的地方都會成為神聖的。他們從一地到另一地旅行時都是由神人背在肩上。永遠有幾對這種神聖侍從陪著他們;背的人須要更換時,國王和皇後就攀上上,奴隸則用四肢匍匐在地;他們的腳放在彆人腳上。他們外出時由人背在背上,而國王外出則坐擔架,用竿子抬著。在尼日利亞南部奧卡附近的依波人中,土地祭司必須遵守許多禁忌;例如,他不能看見死屍,如果在路上看見了,他必須用腕帶把眼睛遮住。許多食物他都不能吃,如雞蛋,多種鳥雀,羊肉、狗、公羊等等。他既不能戴假麵具,也不能摸它,戴假麵具的人不能進他的屋子。如果狗進了他的屋,就把它殺掉扔出去。作為土地祭司,他不能坐在光地上,也不能吃掉在地上的東西,人們不能向他扔土塊。按照古代婆羅門的儀式,國王在即位典禮上腳踩一張虎皮和一個金盤子;他腳上穿的是豬皮鞋,從那以後,隻要他活著,他就不能光腳站在地上。有些人是終身神聖的,或受禁忌的,因此終生不得用腳著地。但是也還有一些人,他們隻在某些場合具有神聖或禁忌的性質,因此,這項禁忌隻適用於當他們吐出靈氣的那個固定的時刻。如在婆羅洲中部的卡亞或巴霍人中,女祭司舉行某種儀式時腳不能踏地,得在地上鋪放木板,踩在木板上。又如征途中的武士,他們周圍可以說是有一層禁忌的氣氛包圍著。因此,北美印第安人在整個出征時期,都不能坐在光地上。在老撾,獵象時有許多忌諱;其中一條是主要獵人不能用腳挨地。因此,他從象上下來時,其他人用一個樹葉編的墊子給他墊腳。很顯然,神性、魔力、禁忌或無論我們叫作什麼的那種充滿在已奉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身上的神秘素質,原始人的哲學家們都視為一種物質的實體或流體,已奉為神的人身上充滿了這種東西,正如萊頓瓶裡充滿了電一樣;也正如一個良好導體通過接觸可以把瓶裡的電放出來一樣,人身上的神性或魔力也可以通過接觸土地而放出來,並且徹底放儘,在這種理論中,土地就是魔力流體的最優良的導體。所以,為了保持積蓄,不使流失,崇奉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物必須小心防止接觸地麵;他像一個瓶子,裝滿了寶貴的物質或液體,如果要防止這種寶貴的物質或液體從他身上走掉,那就得像電學裡所說的,他必須絕緣。許多例子顯然提出守禁忌的人要絕緣,這不僅為他自己,而且也為彆人;神性和禁忌的性質可以說是一種有力的爆炸物,稍一接觸就會爆炸,因此,為了大家的安全,就必須把它保持在一個窄狹的範圍之內,以防它泄漏出來會爆炸、破壞和摧毀它碰上的一切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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