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富強相因」-揭示洋務總綱(1 / 1)

李鴻章傳 梁啟超 2421 字 2個月前

揭示洋務總綱當曆史跨進7、80年代以後,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巨變。中國國內農民起義逐漸平息,全國革命轉入低潮。外國資本主義開始向帝國主義階段過渡,加緊侵略中國,邊疆危機,紛至遝來,所謂“中外和好”的局麵已經一去不複返了。“坐鎮北洋,遙執朝政”的李鴻章,通過同外國人士、早期維新誌士、駐外使節的頻繁交往和洋務活動的實踐,對中外形勢和應付之策,有了更為明確的認識,提出了“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未有之強敵”的重要命題,揭示了“外須和戎,內須變法”的洋務總綱。早在1865年李鴻章就曾致函朱久香說:外國猖撅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強,中國將何以自立耶?千古變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鈞執政亦不知,豈甘視其沈胥耶?鄙人一發狂言,為世詬病,所不敢避。在這裡,李鴻章雖然提出了“千古變局”的命題,但尚無力剖析它的內涵和外延,因而還停留在直感的階段。1872’1874年李鴻章兩次上奏清廷說:歐洲諸國百十年來,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東北,闖入中國邊界腹地,凡前史之所未載,亙古之所未通,無不款關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與立約通商,以牢籠之, 合地球東西南朔九萬裡之遙,胥聚於中國,此三千餘年一大變局也。曆代備邊,多在西北,其強弱之勢,客主之形,皆適相坪,且猶有中外界限。今則東南海疆萬餘裡,各國通商傳教來往自如,麇集京師及各省腹地,陽托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諸國構煽,實為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從“外國猖撅”、“合地球東西南朔九萬裡之遙,胥聚於中國”到“東南海疆萬餘裡,各國通商傳教來往自如,麇集京師及各省腹地, 陽托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諸國構煽”的提法的變化,標誌著李鴻章對資本主義列強“協以謀我”的侵略本質和策略的認識的逐漸深化。李鴻章所說的“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實際上就是長期停滯於封建社會的中國麵臨著資本主義列強征服世界和按照自己麵貌改造世界的潮流,而資本主義列強之所以能夠稱雄世界,則導源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及在此基礎之上的“輪船電報之速,瞬息千裡,軍器機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彈所到,無堅不摧,水陸關隘不足限製”。因而李鴻章斷言掌握著先進的軍事裝備、機器生產和科學技術的資本主義列強實為中國“數千年未有之強敵”②。李鴻章把當時中外形勢的特點概括為“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未有之強敵”,扼要中肯,發人深思。在渾渾噩噩的清朝統治者中,能有這種認識的可謂鳳毛麟角,屈指可數。李鴻章從“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和“數千年未有之強敵”的認識出發,大聲疾呼中國絕不應昏睡於“天朝上國”的迷夢而抱殘守闕、不思振作,強調“我朝處數千年未有之奇局,自應建數千年未有之奇業”③。在他看來,舉辦洋務就是“處奇局建奇業”的必經之路。正是基於這種認識,李鴻章才頗為自負、毫不掩飾地回答那些譏刺他“喜聞談洋務”的頑固派。1876 李鴻章:《複朱九香學使》,《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6,第37~38頁。 李鴻章:《等議製造輪船夫可裁撤析》,《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19,第44—45頁。② 李鴻章:《籌議海防折》,《李丈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11—12頁。③ 李鴻章,《議複張家驤爭止鐵路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39,第28頁。年他複信劉秉璋說:處今日喜談洋務,乃聖之時。人人怕談厭談,事至非張皇即鹵莽,甚少不誤國。公等可不喜談,鄙人若亦不談,天下賴何術以支持耶?中國日弱,外人日驕,此豈一人一事之咎!過此以往,能自強者儘可自立,若不自強則事不可知。“喜談洋務”是時代的需要,“聖人”處於“今日”也勢必如此。隻有講求“洋務”,才能“自強”“自立”,而“外須和戎,內須變法”②則是“洋務”所應遵循的原則。李鴻章主張對外“和戎”,導源於他對中外力量對比和列強本性的看法。“彼之軍械強於我,技藝精於我”。他正視當時敵強我弱的客觀事實,本來無可厚非,問題在於他由此而推衍出一種錯誤的結論:由於中外實力相距懸殊,中國無法決勝於疆場,“即暫勝必終敗”。他公然妄加非議林則徐、僧格林沁的反侵略鬥爭, 斥之為“逞一時之憤,幾墮全局,謀國者可不深長恩耶?”同時,李鴻章尚未認清列強的侵略本性,誤以為列強誌在通商,“所圖我者利也,勢也,非真欲奪我土地也”,無意從根本上危及清朝統治。因此,他斷言中國對列強不可輕言戰爭,而應以“羈縻”之策謀求“中外相安”之局。他致函曾國藩,曲解中國曆史,否定周秦以來一切抵禦外侮的戰爭,說“自周秦以後,馭外之法,征戰者後必不繼,羈縻者事必久長。今之各國又豈有異?”③所謂“羈縻”,就是用儒家的道德規範即孔子“忠信篤敬”四字方針進行“籠絡”。在應付列強侵淩時,始則堅守既定的不平等條約,以理折之,進行與虎謀皮式的道德說教,繼而不惜在權益上作出某種限度的讓步,以期“馴服其性”,實現“守疆土保和局”的目標。當然,“羈縻”既不是予取予求,任人宰割;又必須以實力為基礎。“和局”離不開“戰備”,“明是和局而必陰為戰備,庶和可速成而經久”,因為外國侵略者“論勢不論理”,推行強權政治,中國想要“以筆舌勝之”,猶如癡人說夢。中國隻有不斷增強自己的實力以相抗衡,才能使外國侵略者“陰懷疑懼而不敢遽爾發難”,否則平日必為外人所輕,臨事隻有拱手聽命。李鴻章所以主張采取“羈縻”之策,目的之一,就是想爭取並利用和平環境“借法自強”,預修武備,以期“確有可以自立之基,然後以戰則勝,以守則固, 以和則久”②。李鴻章意識到,為了推行“和戎”外交,中國必須改變“天朝上國”觀念,打開大門走向世界,向外國派遣常駐使節。他指出“自來備邊馭夷,將才、使才二者不可偏廢。各國互市遣使,所以聯外交,亦可窺敵情”,而中國卻置之不顧,自外於國際社會, “殊非長駕遠馭之道”。中國應該派使節常駐各國,“管束我國商民,藉探彼族動靜,冀可聯絡牽製,消弭後患。”他不僅積極倡議遣使,而且積極推薦駐外使節人選,並主張對他們“重其祿賞,而定以年限,以宣威信,通情款”③。 李鴻章:《複劉仲良中丞》,《李大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6,第30頁。② 李鴻章:《複王壬秋山長》,《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9,第43頁。③ 李鴻章:《複首相》,《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第27—28頁。 李鴻章:《籌議海防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11頁。② 李鴻章:《議複梅啟照條陳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39,第30頁。③ 李鴻章:《籌辦鐵甲兼請遣使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27頁。李鴻章認為“和戎”與“變法”息息相關,“蓋不變通則戰守皆不足恃,而和亦不可久也。”④他看出清朝統治危機重重,猶“如敝絮塞漏舟,腐木支廣廈,稍一傾覆,遂不可知”⑤,若不隨時勢而變遷,“事事必拘成法,恐日即危弱而終無以自強。”他對那些昧於大勢、抱殘守闕、徒騖空文的頑固守舊勢力,深惡痛絕。1881年他在寫給王闓運的信中,甚至“一發狂言”,斥守舊而不避人君:自秦政變法而敗亡,後世人君遂以守法為心傳。自商鞅、王安石變法而誅絕,後世人臣遂以守法取客悅。今各國一變再變而蒸蒸日上,獨中土以守法為兢兢,即敗亡滅絕而不悔。天耶?人耶?惡得而知其故耶?②李鴻章抨擊守舊、倡導變法的言論可謂激進,然而他所要推行的變法內容卻沒有完全脫離儒家傳統治略軌道,而是企圖以儒家治平之道為主,輔之以西方富強之術。正如他自己所說的:“欲求馭外之術,惟有力圖自治,修明前聖製度,勿使有名無實,而於外人所長,亦勿設藩籬以自隘,斯乃道器兼備,不難合四海為一家。”③《易經·係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李鴻章借用這兩句不可分割的權威性古語,來概括和區彆中學和西學,主張把“修明前聖製度”和學習“外人所長”結合起來,做到“道器兼備”。所謂“修明前聖製度”,就是改善封建政治製度。和 60年代不同,這時李鴻章修正了所謂“中國文物製度迥異外洋獉狉之俗”的說法,開始認識到中國封建政治體製的某些弊端和資本主義政治體製的某些長處。1872年他曾對中日兩國政體作了比較。1978年又在寫給駐英、法、德等國參讚黎庶昌的複信中,批評頑固守舊勢力動輒把西方資本主義比擬為古代匈奴、回紇之虛妄,讚揚了西方資本主義的所謂“善政。”他把中國封建政治體製的弊端,歸結為“官與民,內與外,均難合一”,主張借鑒日本和西洋的所謂“善政”,改善或調整君、臣、民三者的關係,以期實現“廟堂內外,議論人心”趨於統一。他把希望害托在清朝最高統治者身上,認為“撫綏之責在疆吏,而振奮之本在朝廷”。朝廷應該勵精圖治,衝破“文法拘束”,抓住”官”這個聯係君與民的中間環節,著重整頓吏治,裁汰冗員,酌增廉俸,停止捐例,多用“以國事當家事”的“血性人”“整頓地方”,“縣令得人,則一縣受其益,郡守得人,則一郡受其益。”②在這裡,他所強調的依然是儒家傳統治略的“人治”,而不是“法治”,為政在人,人存政舉。及至80年代末,李鴻章從整頓吏治進而提出“易官製”的主張,並把“易官製”放到“變法度”的首位。這既是進一步開展洋務運動的需要,又是受到早期維新誌士從官製入手改革政治體製的主張和日本明治維新改革政治體製實陶啟示的結果。日本於1885年實行內閣製,1889年頒布憲法,1890年開設國會,從而④ 李鴻章:《籌議海防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12頁。⑤ 李鴻章:《致何子永中翰》,《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6,第2頁。 李鴻章《議複張家驤爭止鐵路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39,第23頁。② 李鴻章,《複王壬秋山長》,《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9,第43頁。③ 李鴻章:《答彭來廉書》,《李文公遺集》,卷5,第13頁。由幕僚薛福成代筆。 李鴻章:《複四品卿銜何子永》,《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2,第14頁。② 薛福成:《代李伯相複任方伯書》,《庸盒文彆集》,卷3,第114頁。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君主立憲製度。李鴻章通過顧厚焜《日本新政考》、黃遵憲《日本國誌》和駐日公使黎庶昌寄來的日本改革官製後的“官員錄”、新頒布的憲法,對日本明治維新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他寫信給黎庶昌說:寄示改正官員錄,逐一展悉。名首內閣,似擬中朝官兼爵,實緣唐製。陸軍、海軍、農商、遞信諸省,全用泰西。大抵有一官辦一事,大官少,小官多,最為得法。一部廿四史,自漢書百官公卿表後,更不複見此等製度,故西漢最富強而治獨近古也。自此以降,日益冗煩,至於今日,高資華選大半養望待遷之官,尤有甚於苟公曾、顏清臣之所議,如此事何由治?通過中日兩國官製的對比研究,李鴻章認為日本內閣和陸海軍、農商等省“大抵有一官辦一事,大官少,小官多,最為得法。”然而,中國則官製“冗煩”,“高資華選大半養望待遷之官”,“事何由治”?當然,他對日本的興革舉措也並非全然讚同。他批評日本實行“秦法”,認為日本沒有處理好君與臣、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關係,權偏於上,猶如秦始皇所實行的絕對君主專製製度。然而,他一麵批評日本“尊主卑臣,集權中央”,一麵鄙視日本議院製度,把日本多黨製混同於中國的黨爭,把日本議院混同於中國的都察院。這表明他雖然萌發了削弱君權的意向,但仍舊沒有突破君主專製製度的藩籬,而接受西方資產階級民主製度。他主張中國要“治”,就須“變法”,而“變法度必先易官製”。他要求改革腐朽的官僚體製,實質上是為了改善而絕不是要用資產階級民主製度取代封建君主專製製度。當然,他把“易官製”放在“變法度”的首位,仍不失為一種曆史的進步。值得注意的是,李鴻章“變法度必先易官製”的思想,還僅僅停留在私下議論的階段,既不敢公開形諸於章奏,又不敢付諸於實踐。道理很簡單,他環顧左右,發現考求西法、堅持改革的人,寥若晨星,“嘗苦有倡無和”;而“人君”則“以守法為心傳”,“人臣遂以守法取客悅”,充斥朝野的守舊勢力“以守法為兢兢,即敗亡滅絕而不悔”。他權衡守舊與改革的力量對比,不寒而栗。 李鴻章:《複出使日本國大臣黎蓴齋》,《李文忠公尺牘》,第7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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