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美女優待價(1 / 1)

以詐止詐 劉墉 1320 字 2個月前

“關門大賤售,愈關愈旺;”“跳樓大拍賣,愈跳愈發。”“人哪!已經八百三十六階了。”小珍說。“是啊!幸虧我們常爬山,不然還得了?”小芳彎著腰,直揉大腿,“就算如此,我看我這兩條腿也快廢了。”抬頭大叫一聲,“還好,前麵有賣水果的,我快渴死了!”長長的塑料棚,擺了四個攤子,濕的乾的都賣。有李子、榛子、核桃、山楂、香菇,還有一種小小毛毛的東西。“這是獼猴桃,就是奇異果啦!”老太婆的金牙,直閃人眼睛。“奇異果?”小珍拿起一個,回頭看小芳,“她說這是奇異果耶!”“怎麼這麼小?”“小?”老太婆揚起一額頭皺紋看小芳,“小,才是好東西!這是野生的,最生津解渴啦!”聽到解渴,小芳就心動了:“多少錢?”“一斤三十。”“什麼?三卜?太貴了!能不能便宜點?”“不能!這東西不容易有,您這是走運碰上,一毛錢也不能少。”老太婆居然頭一低,自顧自地敲核桃吃了。小芳想了想,正要掏錢,卻見小珍在最尾那家攤子前麵招手:“你快過來!現在就過來!”小芳隻好快步過去。“這家便官。”小珍迎過來,小聲說,“我比了,一樣的東西,一家比一家便宜,這家一斤才十八。”“一樣嗎?”“一樣!”“怎麼會差那麼多?”小芳往山下看,“下麵會不會更便宜。”“不會啦!這一路都沒有啦!我的一定最便宜,你問誰都比不過我,而且包甜。”沒想到被那攤販老頭兒聽見了,伸手遞過一個獼猴桃。小芳先嘗嘗,又遞半個給小珍:“真甜呢!”接著掏錢,“買一斤吧!”便見老頭兒彎腰下去窸窸窣窣地找塑料袋。“多少錢一斤?”突然又有個漢子喘籲籲地“三十!”老頭兒連頭都沒抬,硬生生地說。“這麼貴?”那人看看手裡的獼猴桃,又看看小珍,“甜不甜?”“甜!”小珍連著點了三下頭。那漢子還拿不定主意,等了半天,把獼猴桃放回攤子,往前走,就像小珍剛才一樣,一攤一攤問。看漢子走開了,小珍對老頭一笑:“你為什麼賣他那麼貴?你說錯了吧?”“沒錯!”老頭拿著秤一邊稱,一邊看著二人,笑笑,“看你們漂亮,算你們特彆便宜!”“真夠意思。”小芳手一指,“這樣吧!看你夠意思,我們再買兩斤。”下山,在車站旁邊的小飯館吃了碗麵,天邊已經紅了。二人坐在夕陽下等車。遠遠看見一個高高的黑影,從山路下來,是那個漢子,還記得,彼此打了個招呼。漢子也坐下來等車,看看小芳手裡沉甸甸的獼猴桃,咧嘴嗬嗬笑了:“你們買那麼多?你們買貴啦!”接著揚揚自己手裡的半袋,“我就知道那家貴,所以到旁邊幾個攤子問,一樣的東西,你們猜,我買到多少錢一斤?”小芳和小珍不知怎麼答。漢子又嗬嗬笑了:“我在最後一個攤子買的,一斤才十八塊。一口氣買了兩斤,一路吃,隻剩下這一點兒了!”那老頭真因為小珍和小芳長得漂亮,所以彆人賣三十塊錢一斤的東西,才算她們十八塊嗎?(接著來的大漢,就沒那麼好了。)還是其中另有蹊蹺?這是根據我的親身經曆改編的。我當時好奇,偷偷在旁邊觀察,發現妙極了!那一排,共四個攤子,凡是從山上下來的,問第一個攤子,都特彆貴,而且不降價。但是一路問、一路降,到最後一個攤子必定最便宜。可是相反的,如果有人從山下上來,向他遇到的第一個攤子問,那價錢又改了,改成特貴。所以會“比價”的人絕不會在第一個攤子買。但我發現,隻要去問價錢的人,到頭來多半會買。為什麼?因為他發現可以撿到便宜。真便宜嗎?不一定!但是最起碼跟三十塊比起來,十八塊簡直是匪夷所思的便宜。當然,也有不比價的凱子。“多少錢一斤?”“三十塊!”馬上掏出三十塊買了。(天哪!這筆交易比十八塊的,不是多賺一倍嗎?)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人先在第一攤買了三十元一斤的,後來發現最後一攤才十八元,不平極了,居然“加倍買”,再買幾斤。這在股市中的術語,叫做“加碼攤平”——高檔時,買貴了,被套牢了,等到低檔又大買(甚至借錢加倍買進),心想“反彈”沒兩天,就能反賠為賺。問題是,誰知道那是低檔?誰保證低檔下麵還會不會有更低檔?做生意!做生意!生意要“做”!彆以為這麼幾個小攤子很簡單,其實當中的道理很深,我隻是透過平常的例子來討論罷了。也彆認為我發神經,居然會偷偷在小攤旁邊觀察。要知道,連那國際知名的經濟學家張五常都曾經親自在大年夜,站在香港的街頭賣小橘子樹,來驗證經濟學上的理論——據張五常在他的作品《賣橘者言》中說,他以每盆四十元進貨兩百盆,從年宵晚上八點鐘,在香港行人眾多的地方出售。張五常不是一個人賣喲!與前麵故事中的一樣,他另外找了三個朋友一起“做”,張五常寫得好:“同樣的貨品,同樣的成本,以不問價格出售,叫做價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這是經濟學上一個熱門題目。要在同時用不同的價格將橘子出售,我們四個人就要獨立作戰,儘量將顧客分開。若要將橘子出售,就要使顧客相信自己所付的是‘特價’。但若沒有價格分歧,生意是很難不蝕本的。”張五常親身在街頭證明了這理論。“他們”一邊賣,一邊漲價、降價,隨著時間、人潮、天氣情況,高的時候一盆八十元,低的時候三十元也可以,居然不過三個多小時,兩百盆全賣完了。你說他的價錢變化,不是比小珍小芳碰上的水果攤還過分嗎?買東西的人都知道“貨問三家不吃虧”。賣東西的人難道不懂嗎?於是許多商家就為你製造了“三家”。當你自以為聰明的時候,豈知你比來比去,都是孫悟空翻筋鬥,翻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於是我們可以假設,前麵故事裡的四個攤子,可能像張五常賣橘,是一個後台老板,也可能雖然是四家,但早串通好了,搞不好到頭來利潤均分。如果他們不合作,一家叫三十,下一家叫二十五,另一家叫十八,又一家叫十五,彼此殺來殺去,恐怕最後一斤八塊錢也脫手了。到頭來,沒有一家能活。相反的,當他們聯合的時候,有些凱子花三十元高價買了,還有些隻比了兩家價錢,花了二十五元;至於那些一路比、一路殺的,則花了十八元。是不是到頭來,非但價錢賣得高,而且賣得多?因為有些人在無法比價,不能“貨問三家”的情況下是不敢買的。加上還有那些覺得前一攤吃了虧,而“加碼攤平”的,當然賣得多。看了這一章,各位要了解,當你去你家旁邊的某種商店買東西,固然可能因為附近沒有相同的店家,而被他“吃定了”,但也彆以為你到那“專業街”,有一堆相同店家的專區買,就一定劃算。因為很可能那裡麵有許多家是同一老板;再不然,他們看似競爭,跳樓大拍賣,其實台麵下早有默契——不能真跳樓!從另一個角度想,如果你做生意,跟彆人競爭、彼此傾軋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對嗎?到頭來,你賠了,偷工減料了,甚至大家都垮了。誰倒黴?商家倒黴,連顧客也倒黴啊!這當中學問大了,請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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