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廢除苛法(1 / 1)

陳勝、吳廣振臂一呼,天下雲集響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天下百姓對秦朝的苛法恨之入骨。劉邦入關之後,立即“約法三章”,揚言把繁瑣複雜的秦朝苛法全部廢掉,隻保留三條法律:“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國家的法律是非常複雜的,絕對不可能用三條法律條文代替一切法律,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但是,劉邦的“約法三章”在當時卻產生了巨大的社會效應,秦地百姓歡欣鼓舞,全國百姓舉手讚成。為什麼?因為秦朝的法律實在太苛刻繁瑣,無論哪位政治強人提出廢除秦朝苛法,全國百姓都會高興。因為秦朝苛法給天下蒼生帶來的痛苦實在太多太多。但是,劉邦的“約法三章”僅僅是一個口號,一種政治姿態,並不切合實用。一旦劉邦當了皇帝,馬上就不再提“約法三章”了,漢初執行的法律大多繼承秦法。人們常說“漢承秦製”,這不僅表現在政治製度上,而且也表現在法律上。三族罪是族誅的一種,就是誅滅犯法者的三族。“夷三族”是一種族誅,族誅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斬草除根;二是恐嚇懲戒。從劉邦建漢開始,一直到高祖十二年劉邦去世,漢代法律沿用的都是秦朝的法律。秦法一直沿用到漢初。所以,漢初的法律仍然是比較苛刻,比如說三族罪,漢初一直在執行。把一族或者若乾個族整個殺掉,這叫族誅。族誅是當時刑法中最殘酷的一種,它一殺就是多少族人,當然最有名的是滅三族。劉邦在世的時候,誰被滅三族呢?韓信、彭越都是滅三族。滅三族不光是殺人多,而且滅三族的刑法是非常殘酷的,滅三族可不是一刀殺了就了斷啊。據《漢書·刑法誌》記載,滅三族的過程是這樣的:第一步,黥,先在你的頭上跟麵部先刺字,這叫黥;第二步,劓,把你鼻子割掉;第三步,把你的左右手和腳的趾頭剁掉,這個叫做斬左右趾;第四步,笞殺之,用亂棍打死;第五步,梟其首,人死了以後,把頭砍掉;第六步,已經到這個程度了,還要把死者的屍體製成肉醬,這叫“菹其骨肉”。我們講過,彭越死的時候,把彭越的屍體製成肉醬分給天下諸侯,那不是臨時想出來的,而是秦朝的法典記載的,夷三族就是這樣一步一步把人殺死的。所以夷三族罪不但是殺人多,而且一步一步讓人如此痛苦而死,極其殘酷。而且,越是上古時代,夷三族越殘酷,據曆史記載,最早的族誅,商代就有了。秦朝就是夷三族,當然韓信、彭越被夷三族是很讓人同情的。因此,韓信之死,並不是那個不見天,不見地,不見鐵器,那個說法不準確,夷三族是按照規定一步一步地把人殺死的。那麼,夷三族到底範圍有多大?三族包括什麼?曆史上說法不一。第一種說法,如《周禮》,指父、子、孫,即父親一代,自己一代,兒子一代。第二種說法呢,是《大戴禮記》的盧辯注,這個說法很普遍,叫父族、母族、妻族,這是三族。這個範圍就很大了,和父親有血緣關係的,和母親有血緣關係的,和妻子有血緣關係的,這三族全要滅族。第三種說法是《史記·秦本紀》張晏(三國時人)的注釋,他說三族指的是父母、妻子、同產。什麼叫“同產”呢?“同產”就是同一個母親生下來的,就是兄弟姐妹。這種說法殺戮麵相對較少,有父母,有妻子,當然這個妻子包括妻和子,還有兄弟姐妹。夷三族是指一人犯罪而誅其三族。《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王子嬰殺趙高時就把趙高的三族全殺了(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三族高家以徇鹹陽)。呂後元年下詔“除三族罪”。呂後的“除三族罪”,是指不再實行夷三族刑。其中,“三族”指的是父母、妻子、兄弟。劉邦在世時,用“夷三族”刑的有韓信、彭越兩大案。可見,劉邦在世時,曾經施行過“夷三族”之法。漢高祖時針對謀反罪頒布了夷三族令。呂後元年下詔“除三族罪”,即不再實行夷三族刑。呂後能夠廢除三族罪,應當說是她的德政。但是,後世三族罪並未真正消亡。反倒逐漸發展至五族、七族、九族,最終到明成祖朱棣發展到“十族”。明太祖朱元璋小時候當過牧童、和尚、要過飯,最後投效元末起義軍郭子興,身經百戰,曆時十六年,終於驅逐元人,建立大明王朝,定都南京。明太祖朱元璋共有二十六個兒子。他鑒於隋、唐君主大權旁落於藩鎮,導致衰亡;又鑒於宋代內重外輕,以致外侮紛至遝來,亦導致亡國。於是,分封諸子。但是,朱元璋的分封是隻封王,不分給土地;隻有爵位,不能管理百姓;隻有俸祿,不管政務,以預防前朝弊端的發生。洪武元年(1368)正月,朱元璋正式登基稱帝。他冊封馬氏為皇後,立朱標為皇太子。但是,由於太子朱標的早逝,朱元璋遺詔傳位於太孫朱允炆。朱元璋封諸子之時,除了立朱標為太子外,還封第二子為秦王、第三子為晉王、第四子為燕王。這位燕王就是後來的明成祖朱棣。朱允炆即位之後,實行削藩,以削弱諸王的勢力。朱棣於是在建文元年(1399)七月發動靖難之役,到建文四年六月攻入南京,奪取了皇位,第二年改元永樂(1403—1424)。朱棣進入南京之後,第一個要降服的就是方孝孺。方孝孺是明初第一大儒,而且是輔佐朱元璋的皇長孫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滿朝廷。所以,收服了方孝孺,就可以收服整個金陵的官員。但是,方孝孺一身傲骨,兩次見新皇帝都是披麻戴孝、嚎啕大哭。朱棣懇請他代擬詔書,實際上逼他表態。但是,方孝孺隻寫了“燕賊篡位”四個大字。朱棣問他:難道你不怕死嗎?方孝孺回答:要殺便殺,詔書我不可能寫。朱棣又問:難道你不顧及你的九族嗎?方孝孺回答:不要說九族,誅滅十族我也不怕。這一下明成祖朱棣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門生”湊成十族,統統殺掉。明成祖滅方孝孺十族,死者達八百三十七人之多。與“除三族罪”同時頒布的還有“除妖言令”。什麼叫“妖言”?唐人顏師古作的注釋說:“過誤之語以為妖言。”妖言令也是秦始皇興的,秦始皇興妖言令,妖言的範圍很廣啊。什麼叫妖言啊?你的話說了不合適,我一聽不順耳,就是妖言。所以那個妖言令就太厲害了,它等於是透明膠布,把你的嘴全封住了,鉗製你的輿論,誰也不能講話,你一講話,妖言,妖言惑眾,這個就要殺。諸如“始皇帝死而地分”、“亡秦者胡也”、“楚雖三戶,亡秦必楚”、“東南有天子氣”等傳言,即是秦朝嚴厲打擊的妖言。其實,這些傳言是民間流傳的一種輿論。秦朝對這些“妖言令”采取嚴厲打擊的辦法鉗製民口,壓製社會輿論。而且,“妖言令”成為秦朝中央政府隨意打擊輿論的一種借口,激起了民眾的強烈反抗情緒。呂後廢除三族罪、妖言令的意義何在呢?秦朝的苛法與暴政,是秦王朝速亡的重要原因。秦末起義,就以“誅暴秦,伐無道”作為發動民眾起來反秦的一種口號,可見,苛法是秦朝大失人心的重要內容之一。呂後廢除“三族罪”、“妖言令”,目的正在於廢除秦朝的苛法。劉邦入關之後,立即與關中父老相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秦法。”目的就在於順應民心,爭取民心。但是,劉邦的約法三章隻是臨時性的措施,此時劉邦不可能也沒有來得及全麵清除秦朝苛法。漢高祖初年至其十二年,所用法律基本上仍是秦律。劉邦稱帝之後,忙於四處平叛,仍然來不及解決這些苛法。剛剛平定完黥布之亂,劉邦也就去世了。惠帝即位之後,作了一些廢除秦朝苛法的工作,如廢“挾書律”。“三族罪”、“妖言令”也是惠帝時想廢除而沒有來得及廢除的苛法,隨著惠帝的早夭,這些苛法直到高後元年才正式被明令廢止。在經濟生活中,呂後對商人相對寬鬆,不像劉邦那樣下令商人不能穿絲織衣服,不能乘車,而且還要用“重租稅”對商人進行打擊。這對於促進商業貿易,改善百姓生活有著積極的作用。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乗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弛商賈之律。(《史記·平準書》)呂後在內政上也不僅僅忙於權力之爭,而是順應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這為醫治戰爭創傷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司馬遷在《史記·呂太後本紀》的“太史公曰”中對呂後頗多讚揚之詞:“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製,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呂後確實推行了一些德政,但是,這些事情留給後人的印象並不深,而她的穢政卻讓曆史永遠記住了她,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