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戲劇的人常說:“演員是舞台的生命,燈光是舞台的靈魂。”燈光可以強調主體、塑造性格、分隔時空,更可以烘托戲劇的氣氛。燈光是一曲無聲的音樂、一幅無形的繪畫,它如同魔術的筆,神奇地渲染了舞台的世界。如果你是一個燈光的控製者,那支魔術的筆便握在你的手中,每當按下一個電鈕,便賦予劇場一些新的生命。強烈的“聚光燈”(一種裝有凸透鏡或反射器,以集中光線,照射舞台上特定區位的燈,照射範圍較小、光線較強。)凸顯了演員的地位;綠色的“泛光燈”(燈罩開口大,不裝透鏡,照射範圍較廣,用作一般照明。),移來了最美的春天;底幕一抹紅色,帶來了嫣然的晚霞;半片深藍的“槽燈”(又稱“條形燈”,是將泛光燈排列在長條燈槽中,以作為台腳、台邊和底幕照明之用。),垂下了幽深的夜幕。隨著你的手,由一曲梵唱到一首交響樂,那麼自然地流入舞台,引領觀眾的情緒進入更深的境界。雖然你隻是隱在劇場角落,一個不受注目的人,而那種快樂與滿足該是多麼強烈呀!人生若是一場戲,生活的環境是舞台,我們是其中的演員,人與人間的愛情、親情、友情則是燈光。為了使這場戲演得更精彩,為了更美化我們的生活,豈能不注意情感的燈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