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關係(1)(1 / 1)

“你知不知道你在犯法?”警官敲著桌子說。“我知道,衝動嘛!警官,我知錯了!”。“晚了,你把人家的酒樓砸了,裡麵的東西沒有一件完整的!。你已經涉嫌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根據刑法275條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彆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以為你說一句錯了就完事了?,你知道你砸了人家一座酒樓,毀壞了多少價值的財物嗎?,等待著你的將是法律的審判!”。“你父母是誰?。把你父母的聯係方式報出來!”。“我沒有父母!”。“你是孤兒?”,那個女□□插口問道。“我父母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就死了!”。“那你的監護人是誰?,你家裡都還有誰?”坐在中間那個警官問道。“我不知道我的監護人應該算是誰!”。“那你家裡還有哪些人?”。“我家裡還有一個大伯,二伯,姑姑,還有爺爺奶奶!,還有就是堂兄妹哪些!”。“你大伯二伯還有姑姑都叫什麼?”警官問,看來夏勳的監護人應該是他大伯二伯和姑姑了!。“我大伯叫夏仁達!,我二伯叫夏仁慶,我姑姑叫夏玉丹!”。“職業!”。“我大伯是從政,現在是青州市副市長,我二伯從商,開了個服裝廠,我姑姑也是從政,現在是青州市文化局紀委書記!”。三個警官愣了一下,難怪這小子敢砸人家的酒樓。這背景深厚啊!。“好啦!,你先呆在等著!”。三個□□離開了房間。而那個胖子老板也開始協助公安機關做偵查記錄。“警官,是那小子闖進來,不分青紅皂白的打人在先,然後又砸了我的酒樓!。我要讓他們坐牢!”那個胖子老板囂張的說道,這死胖子也不是什麼好人,去年剛撞死一個人,現在還這麼囂張!。“李先生,這是一件嚴重的刑事案件,我們已經立案偵查了!。等我們收集好了足夠的偵查資料,就可以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請你彆著急!,法律一定會還你一個公道的!”。“哼!,我要打個電話!”。“你請便!”。胖子老板拿出手機,“喂,哥,是我!”。“清水,有什麼事啊!”。“哥,我的酒樓被砸了!”,李清水氣呼呼的說。對方沉默了一下,然後才問道:“怎麼回事?”。“哥,我也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一個瘋子!,進來我的酒樓就打我,還把我的酒樓砸了個稀巴爛!。哥,你要給我做主啊!”。“好啦,你現在在哪?”。“我現在在縣公安局!,那小子現在正在審問室審問!”。“你先彆衝動,我現在有事走不開,我叫你嫂子來處理一下!”。“好!”。“哼!敢砸我酒樓,我要你把牢底坐穿!”胖子哼了聲,看來是背後關係很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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