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鈞和袁世凱的會談很快展開,在會談上袁世凱一個勁的抱怨說沒錢,還說如果不收鹽稅,恐怕連貸款都還不起了。鹽稅自然是夏鈞不允許中央政府收的,夏鈞對袁世凱說道:“中央財政問題,我建議總統削減開支,特彆是懲治貪汙,隻要貪汙懲治了,稅收自然也就上來了。”“夏委員長有所不知啊!老夫也想懲處貪汙,問題是無從著手呀!”袁世凱有些懶散的說道。讓他懲治貪汙,那不是要他倒台嗎?他的一幫手下部是靠錢財收買來的,所謂天下財散與天下人,天下必入你手。這就是袁世凱所信奉的。他的法寶就是一手拿著錢,一手拿著刀子。聽話的有賞,不聽話的吃刀。不過袁世凱的招數在夏鈞身上統統失靈。錢?夏鈞不缺錢,他比袁世凱還富,袁世凱那點錢完全收買不了他。刀子?袁世凱手中的是刀子的話,他手中的句是機槍了。“另外啊!現在各省都不向重要繳稅,中央財政實在難以維持。”袁世凱說道。“原來總統是因地方稅收無法上繳才收鹽稅,這個不難,總統儘管對各地督軍動刀便是,我華東自治政府從來都是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的。”夏鈞不經意似得說道。袁世凱一聽來了精神,連忙問道:“此言當真?”“自然當真,不過……”夏鈞沉吟著,袁世凱看了看,說道:”什麼事情都好商量。”“安徽全省納入我華東自治政府管理符合安徽人民的利益,所以倪嗣衝必須退出安徽。再有,我華東自治政府必須擁有於全國緝毒的權力,大總統大概不知道吧!日本人正往我們中國大肆賑賣毒品,我們自己又大量種植毒品,這樣一來,國民則會愈加疲弱。”夏鈞說出了他的條件。袁世凱以為他說完,沒想到夏鈞繼續說道:“另外,我華東自治政府之企業於其他各省投資,稅收不可高於5%,同時必須大總統必須開放備省投資,更不得在各省設立關卡收取商品過路費。”“這個……”袁世凱聽了這些條件,有些猶豫,如果真的答應了這些條件,那麼華東自治政府將會更強。不過問題是,不答應這些條件,北洋政府也沒好處。突然間袁世凱反應過來,原來這次會談,這個小子的意思是想與中央瓜分天下,這顯然對雙方都是有利的。“還有,大總統必須簽了這份約法。”夏鈞拿出了一個文件遞給了袁世凱。這是一分名為《華東臨時約法》的文件,約法中有種中條件,這些條件基本上與政治無關,即不涉及什麼總統應該當幾年,總統有什麼權力這些東西,也不涉及什麼共和**的區分。裡麵涉及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征收農業稅都不得高於15%,此外還有關於商業上的約法十數條,全都是方便夏鈞在其他省份投資的約法,當然,理論上中央和其他省份可以享受這樣的便利來華東自治五省投資。同時華東自治政府將擁有在全國緝毒、剿匪的權力。中央、地方政府的士兵不能搶劫、奸淫百姓,以及販賣毒品等等,憲兵大隊主要由華東自治政府負責組建,中央、備省份配合組建,組成聯合憲兵大隊,有軍人違反的,憲兵大連一律可以懲處。另外由華東自治政府牽頭,中央、備省均出入組建全國聯合監察院,負責監察官員貪汙,貪汙官員可按照華東自治政府所定《刑法》處理。袁世凱看了吸了口冷氣,若是簽了這約法,那他北洋政府的人還不九成都被華東自治政府拉去淩遲了?華東自治政府的《刑法》他自然知道,對貪官汙吏的懲治已經到了明初的程度,甚至更甚一籌。報界都說這小子是朱元璋第二。看來這小子對貪官的痛恨是到了一定程度的。袁世凱轉了轉眼睛,指著那個聯合監察院那一條說道:“這恐怕不妥吧!老夫願意簽,其他省份也不願意簽。”“大總統若是簽了,其他省份也便不必簽了,而且他們若是不簽,大可打到他們簽為止,大總統不是發愁錢收不上來嗎?這是個好借口。”夏鈞微笑道,接著小聲對袁世凱說道:“大總統放心,我會給中央調整的時間的。不過大總統可要上心了,中國是不能由一群貪官汙吏來管理的,過了調整時間,那可就另說了,而且到時候我唱黑臉,你唱紅臉也是一樣的。”夏鈞這話裡威脅之意昭然若揭,不過又安了袁世凱的心。“隻要大總統簽了這份約法,那麼我華東自治政府將每年援助中央糧食五百萬公擔,另外可以有更好的軍火賣給中央,另外不管中央如何對付備省,除了山西和廣東外,一切都隨便的總統,我們絕對保持中立。”夏鈞見袁世凱不說話,又拋出了個不值錢的誘餌,並重複許諾了之前的條件。“讓老夫想想。”袁世凱摸了額頭,又低頭看了看那份《華東臨時約法》。這是一場分贓大會,其條件就是夏鈞不阻礙袁世凱消除備省割據,同時每年援助中央五十萬噸糧食,並可以賣給中央更強的軍火。不過山西和廣東屬於華東自治五省的勢力範圍,因此中央不能動山西和廣東。同時袁世凱必須讓倪嗣衝撤出皖北,並給與夏鈞在國內緝毒、剿匪的權利,同時以華東自治政府牽頭,組建聯合憲兵大隊以及聯合監察院,負責軍政兩方麵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像什麼緝毒、剿匪都是小事,想都不用想都可以答應,唯獨著憲兵隊和監察院,讓袁世凱傷腦筋了。“大總統還是簽了吧!維持軍政製度的良好,是有利於我們整個中國的,難道大總統不願意看到一個更有秩序的中國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人民不會擁戴這樣的總統的。”夏鈞拿出根煙給自己點上,慢悠悠的對袁世凱說道。”可以簽,不過這皖北不能讓。”袁世凱還想討價還價一番,夏鈞搖頭說道:“大總統若是如此小氣,不如什麼都不必簽。要知道大總統簽了這和約法,拿著地圖算一算,大總統可以有十八個省。我華東自治政府五個省,外加兩個勢力範圍省份,也就才七個而已。”袁世凱很想說,我們調換個位置坐坐。夏鈞那七個省,比他可以有的十八個省還要富裕。但表麵上的確說不過去,而且華東自治三省的富裕也是人家經營出來的。“好,簽便簽了吧!”袁世凱想了想答應了下來,顯然雙方是子啊瓜分天下,若是不和他分,他連什麼都得不到。分了雙方都有好處可以拿。這就是寡頭政治。兩大寡頭來瓜分有限的資源,把其他參與者排除出去,這樣雙方都拿到好處。會談快結束了,本來說是談五天,結果隻談了兩夭,雙方就達成了共識。不知是誰走漏了消息,得知夏鈞和袁世凱在徐州會談,一大堆記者跑到了徐州來,要對會談情況進行報道。夏鈞當著那些記者麵,公布了《華東臨時約法》的內容,這份約法,中央政府已經在上麵簽字,接著就等著各省代表簽字了。這份《華東臨時約法》的內容一經報道,很快引起了熱議。輿論界普遍認可這份約法,這份約法主要是對毒品、土匪、貪汙、軍紀、各省通商、農業稅上限等問題做出約束。並沒有人質疑由華東自治政府主導建立憲兵大隊和監察院的,因為華東軍的軍紀最好,華東自治政府的行政最廉潔,所以中國找不出比華東自治政府更有資格來主導建設這兩個機構的勢力了。但也有人指出這份約法的局限性,這份約法基本上沒有規定國體怎麼走,總統能當幾年,幾年進行換屆選舉等等關乎政治的內容。這被杭州報界視為委員長的讓步之一,委員長以隨意袁世凱更變國體的條件,換到了緝毒、剿匪、整治軍紀、貪汙的權力。報界的說法的確很對,袁世凱之所以簽下這個約法,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因為約法裡麵沒有政治內容。這也就意味著,一旦采取《華東臨時約法》,《南京臨時約法》也就不生效了,而在政治上《華東臨時約法》又無規定,就如同不能隨地大小便,可人走在沙漠裡沒有廁所,所以到處都可以是廁所,他袁世凱也就可以隨意更改國體,沒有約束的。夏鈞自然不管他怎麼換國體,等他真要稱帝的時候,自然有人跳出來對付這個袁大頭,他若是不稱帝,夏鈞自然隨便他怎麼搞。反正約法把稅收定上了最高限度,又把軍紀、貪汙的查處權掌控在自己手裡,那他就可以保障其他省份的同胞不被任意欺壓,人民的利益也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時這個約法也可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商業環境,再加上他有對官員監察的權力,誰敢對華東自治政府派係商人動歪腦子,他直接就可以抓人,而且抓得名正言順。就在這個時候,華東自治政府對那些戰爭犯展開了公審。第一個受審的是張勳,首先他被檢察官控告犯有複辟罪,證據就是他自己留著辮子,同時還要求所有士兵留辮子。同時檢察官控告張勳縱兵淫掠,並且出示了許多慘不忍睹的照片,這些照片都是在辮子軍掃蕩之後所拍攝的。張勳在軍事法庭上拒不認罪,但這改變不了他的命運。審判長宣判時,判定張勳犯有複辟罪,以及縱兵淫掠罪、搶劫罪,以及強奸罪。判定張勳犯下強奸罪的證據並沒有,不過他縱兵淫掠,就等於是在搶劫和強奸,再說手下在那裡搶劫奸淫,他做為頭頭怎麼不可能參與一把?“由於張勳所犯罪行已至超出《軍事法》、《刑法》等法律所規定之底線,已構成反人類罪行,故判處淩遲處死,不公開執行。”審判長宣判道,那個反人類罪的理由是亮點。以前華東軍事法庭從來沒有判處過淩遲處死的,另外這次審判的是張勳,必須給個合適的理由出來,於是司法部為了完成夏鈞下達的處置力度,便給張勳安了一個反人類罪上去。聽到這個審判,張勳當庭咆哮。很快被警察摁倒在地,然後拖了下去。張勳此人十分惡心,他本身是一個漢人,可內心卻極度歪曲,把滿清看威是值得他拚命效忠的主子。可張勳並非滿清一手提拔起來的,他也是小站練兵出身。按理說,是袁世凱提拔了他。可他卻拚死效忠滿清異族,這就讓人很想不通了,因此各報紙都在激烈討論這個奇怪的現象,為什麼張勳身為漢人卻要為滿清效忠?是什麼造成了他的奴性?夏鈞看了各報紙的爭論,在複興報上發表觀點稱:“張勳因為是個孤兒,靠老鄉撫養長大,所以從小缺愛,一點小恩小惠便可以將他收買,加上1日社會的常倫朝綱的思想宣傳,因此張勳找錯了寄托點,然而他不知道自己成為孤兒的原因,其實是清政府的黑暗才造就了他童年的淒涼境遇。”夏鈞的這個觀點得到了普遍認同,仔細的研究一下張勳的身世就會發現,他的確是從小缺愛,也就是缺少溫暖,所以勢必造成他內心的孤獨,加上1日社會的君臣思想,而清延又升了他的官,所以讓張勳心裡感覺很溫暖,而且張勳沒有什麼讓思想有寄托的地方,所以滿清成了他寄托的存在。深入分析會發現,張勳是一個很懂報恩的人,但他的思想很愚昧,也報恩報錨了對象。張勳過後,就是馮國璋了。華東軍事法庭沒有太為難馮國璋,雖然列舉了他一係列的罪行,最主要的就是在夏口時縱火的罪行。不過軍事法庭念其曆史特殊時期,故減輕追究刑責,判處馮國璋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接著就是辮子軍當中的軍官上法庭受審了,這些辮子軍當中的士兵都會一一受審,將麵臨不同的處罰。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以辮子軍那凶殘的程度,大半都要被判處死刑,但也有一批人可能被釋放。至於馮國璋的第二軍,處理起來與張勳的辮子軍不同,第二軍中的異族軍官和士兵統統被拉去槍斃了。第五更到,一萬八千字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