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禁衛軍統領和都城郡守的職責和權柄(330~334 A.D.)(1 / 1)

禁衛軍統領的地位與執政官和貴族的命運不能相提並論。執政官和貴族過去的顯赫地位已成明日黃花,僅剩下一個空洞的頭銜;禁衛軍統領則逐漸從低下的地位步步高升,真正掌握羅馬世界的行政和軍事大權。從塞維魯到戴克裡先的統治時期,護衛和皇宮、法律和財政、軍隊和行省全部都置於他們的監督之下。他們就像東方帝國的“首相”,一手握著皇帝的玉璽,一手舉起帝國的旗幟。統領永遠抱有強大的野心,有時對侍奉的主人構成致命的威脅,一般都受到禁衛軍官兵的支持。但是,傲慢的軍隊的實力經戴克裡先削弱,最後終於被君士坦丁製服以後,那些仍能保住官職的統領,便毫不費力地成為皇帝的侍臣,處於一種既能發揮作用而又恭順臣服的地位。禁衛軍統領不再對皇帝的人身安全負責,失去對整個宮廷各個部門一直擁有和行使的司法權力。他們不再直接指揮羅馬軍隊中精銳的先鋒,隻在戰爭時負責衝鋒陷陣,戰後君士坦丁立即剝奪統領的軍隊指揮權。而且,最後君士坦丁通過一項奇妙的變革,將皇帝衛隊的隊長全部轉任各行省的行政長官。按照戴克裡先建立的政府改革計劃,四位君王每人都有自己的禁衛軍統領。等到帝國在君士坦丁手中再次統一以後,他仍舊設置四個統領,管轄所屬的各個行省。其一,東部統領的司法權在地球上三個主要部分行使,這些地區原來是在羅馬直接管轄之下。那就是南到尼羅河大瀑布,北鄰費西斯河岸,西至色雷斯的山區,東接波斯邊界。其二,潘諾尼亞、達契亞、馬其頓和希臘所屬主要行省,接受伊利裡亞統領的管轄。其三,意大利統領的權力不僅限於頭銜所表明的地區,他實際上還統治遠至多瑙河畔的雷提亞,地中海上處於附屬地位的島嶼,以及阿非利加大陸從昔蘭尼到廷吉塔尼亞之間的大片地區。其四,高盧統領所統轄的地區,在這個複合名稱下包括相關的不列顛和西班牙。事實上從安東尼邊牆直到阿特拉斯山山腳,整個區域莫不聽從他的命令,服從他的權威。禁衛軍統領被剝奪軍事指揮權後,奉命對臣服的民族行使民政管理權,這樣使得有能力的大臣可一展長才,滿足個人野心。他們憑著自己的才智,被委以司法和財政的最高權力,在國家的和平時期,幾乎包括國家和人民各自應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前者的職責主要是保護遵守法律的公民,後者則是儘了自己的義務,拿出部分財產以滿足國家開支的需要。錢幣、公路、郵政、糧食儲備、製造及一切與帝國繁榮有關的生產活動,都受到禁衛軍統領的控製。他們是皇帝陛下的直接代言人,有權在宣布一項敕令時,按自己的意圖進行解釋,督導貫徹實施,有時甚至可以進行修改。他們監督各行省總督的施政作為,免除玩忽職守者的官位,對犯有罪行者予以懲處。下級司法機關的任何重要案件,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案,如需上訴,都要送到統領的法庭進行審判。他的裁示是最後的判決,絕不容更改。皇帝不容有人對他的判決持相反意見,也不許任何人對如此蒙受信賴而被賦予無限權力的官員表示任何不滿。官員的任命完全符合個人的地位,(查士丁尼在帝國的財政極為拮據時,還在阿非利加設置一位禁衛軍統領,他的薪給高達每年100磅黃金。)如果他心存貪婪,隨時都有機會撈到大筆酬金、禮品及各種回扣。儘管皇帝再也用不著擔心統領的野心,卻也十分留意通過任期較短或年限不定的辦法,來減弱這一重要職位所能掌握的權力。(我們要想了解羅馬帝國的高階職位狀況,可以參閱潘奇羅盧斯和戈德弗羅伊的有關著作,他們搜集很多史料和法規,融會貫通以後,歸納出極為精辟的論點。)羅馬和君士坦丁堡這兩個城市,由於特殊的地位和無與倫比的重要性,不受禁衛軍統領的管轄。由於羅馬這座城市的地域十分廣闊以及曆史原因,法律的運作非常緩慢而且成效極差,這使得奧古斯都有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在這裡專設一位新的行政長官,施展鐵腕以運用專製權力,控製地位卑賤喜愛鬨事的民眾。瓦列裡烏斯·墨薩拉雷曾被任命為羅馬第一任郡守,隻有他的名聲可以當此重任而不致引起非議。但是僅僅上任幾天之後,這位才能出眾的公民(墨薩拉雷的名聲為舉世所譽,還不足以儘言其所建的功勳。他在青年時代經西塞羅介紹,與布魯圖斯建立深厚的友情,獻身共和國的大業。直到腓力比之役戰敗,受到戰勝者的寬恕,不計前嫌加以提攜和任用,在奧古斯都宮廷裡發揮長才,擢升高位。墨薩拉雷的武功是平服阿基坦,獲得凱旋式的殊榮,而在辯才方麵更要與西塞羅一爭高下。他精通文學和藝術,願意支助富於才華的人士,在晚年經常與賀拉斯探討哲學問題,也在餐桌上與德麗婭和蒂布盧斯月旦人物,鼓勵年輕的詩人奧維德寫出第一流的作品。)便辭去職務,用不愧為布魯圖斯之友的口吻宣布,他無法行使與公民自由權利完全相違的專製力量。後來隨著人們的自由意識逐漸淡薄,便愈來愈體會到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性。看來最初設想的僅僅專門運用鐵腕鎮壓奴隸和流浪漢的郡守,現在可以把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司法權,擴展到騎士階層(譯注:羅馬的騎士階層為處於平民和貴族之間的社會階級,完全以財產為準,由監察官核定,在百人隊大會中擁有十八個百人隊。)和羅馬貴族的身上。自古以來,帝國每年選出法務官行使法律和主持公道。但是任期無限、能力很強的行政官員,通常會成為皇帝的心腹,法務官不可能長時間與這些行政官員爭奪司法審判的控製權。因此法務官的法庭常無人問津,人數也從12~18位之間,逐漸減到二三位,重要的職能僅限於如何花費巨資,為人民的娛樂籌辦各種賽會。羅馬執政官的職位變為虛有其表的裝飾,而且後來在首都連充場麵的作用都起不到,郡守占據元老院中空出來的位置,很快就出任重要議會的主席。郡守接受來自100英裡範圍之內的起訴案件,根據立法同意管轄權的下授原則,市政府的權力全由他授予所屬的下級單位。羅馬的郡守要負起繁重任務,有15個官員做他的助手,其中有些職務就稱呼來說原來與他的地位相等,甚至過去還是他的上級。各個主要部門都和一個人數眾多的監察單位發生聯係,這個監察單位相當於城市的警備隊,專門負責防火、防盜和防範各種夜間的不法活動;同時還掌管公眾所需的糧食及其他食物的儲存和分配;負責管理港口、水渠、公用水溝以及台伯河上的航運和河道;並負責監督市場、劇院的工作和一些私人及公共的工程。這個單位有很高的警覺,其職責等於現在一般警察負責的三個主要工作——公共安全、民眾生活和清潔衛生。此外,市政府非常留意首都的市容美化和各種裝飾紀念物,專門委任了一位保管雕像的檢察官,負責保護這批無生命的羅馬人。根據一位老作家非常誇張的計算,雕像數量之多不在活人之下。君士坦丁堡建立約三十年之後,這座發展中的城市,為了相同的目的設置權力和地位相類似的行政官員。總之,這兩座城市的郡守以及四個禁衛軍統領之間,彼此的地位完全平等。(費利克斯·康特羅裡烏斯就這一方麵寫出見解獨到的論文,讓我們獲益不淺;此外,《狄奧多西法典》第十四卷,對於羅馬和君士坦丁堡的政治,詳儘敘述很多細節的部分。)九-九-藏-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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