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潛修(1 / 1)

極道飛升 當年煙火 1055 字 2個月前

胡夢妍家雖然是從江灣小區出來,但發跡極快,父親從當初的軍連長直接提升到了如今的軍團長,在九州市都有一席之地。母親創辦了紅藥集團,如今也做的極大。而且經營的正好是藥材方麵,渠道非常廣,很輕鬆就能夠解決趙光明家的問題。臨走前,項尚試探性的問了下胡夢妍的武道境界,當得知對方已經進入煉體境第九重養氣境的時候,他整個人都不好了。不過,最後他還是送了一件禮物出去。禮盒裡麵裝的是他剩下的所有靈石,整整十一枚。煉體境第九重養氣境,已經可以吸收靈石內的靈氣了。儘管或許對於胡夢妍來說,靈石算不得什麼了不起的東西,但這已經是他除悟道珠之外最好的東西了。胡夢妍對他的幫助很大,要不是她的月亮三號,他可能已經死在了野外,所以不管是因為情誼,還是為了恩情,他都要這麼做。這是他最後的體麵。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項尚哪裡都沒去。就呆在自己家裡進行修煉。通過悟道珠優化的混元樁功,修煉之法與之前已經有了些許的不同。項尚需要花時間去熟悉。而且修煉新的混元樁功,會讓他的實力有一個快速增長期。這樣的情況下,潛修自然是最好的結果。而且,《戰刀五式》第一式雷霆斬月,他也要花時間去熟悉。掌握了修煉之法,並不代表著能夠完全的發揮出威力。隻有真正百遍千遍的去練習,讓它化為自己的本能,才能真正增強他的戰鬥力。隻見在一間三十平米左右的房間中,一個身穿黑色練功服的少年,雙腳踏在地上,雙手虛張,有節奏的呼吸著,時快時慢,時長時短,帶著特有的韻律。而隨著他的呼吸,他的身子也微微顫動,體內的氣血迅速奔騰,在他的體內快速流走,幾乎不放過每一個角落。氣血奔騰,嘩啦啦作響,好似湍流的溪水。蒸騰的熱氣也隨著他的運動而從他的體內散發出來,令的空氣都一陣扭曲,好似火燒。氣血如狼煙,這是氣血強盛到一定境界的體現。少年正是項尚!“三日潛修,終於將新的混元樁功,修煉到了圓滿級。效果果然非同凡響。”項尚緩緩地收起動作,感覺到體內好似爆炸般的力量,心裡極為滿足。如今,他的境界沒有提升,還是煉體境第五重鍛骨境,但他的氣血比之前,卻又強盛了一大截。力量也是大增。以項尚估計,如今他全力一擊,已經可以達到三千公斤以上了。短短幾天的時間就將力量提升了一百多公斤,可見新的混元樁功的不凡。“唯一有點麻煩的就是,資源消耗的有點快。”這樣快速的提升,自然需要巨量的資源供應。以項尚如今的氣血轉化效率,低等級凶獸的血肉已經跟不上他的消耗了。隻有中級凶獸的血肉,才勉強足夠,但他一天也要吃八次,每次都至少要消耗三斤中級凶獸的血肉。要不是之前野外之行賺了點錢,還真維持不了這樣大的消耗。突然,項尚的個人終端上通訊響起。項尚選擇接通,頓時一道影像出現在了個人終端上,正是趙光明。“項尚,我成功了,剛好拿到了武館內第十名。”趙光明激動的說道。“恭喜恭喜,這樣你就可以實現自己的夢想了。”項尚也為趙光明高興,軍隊也是一個極好的發展地方。對於很多青少年來說,想要在武道上有所成就,要麼進入武道學院,要麼加入武道館,要麼進入軍隊……而軍隊,則是最鍛煉人的地方,更能激發人的潛力。傳說中,有太多的資質普通的人,在軍隊中磨煉,最後成長為震驚天下的強者。“對,不過還要等參加完青年武道大賽之後,倒是推薦信,我已經拿到了。”趙光明大笑,儘管臉上還有一點傷,是比鬥中被對手打的,但這絲毫不能影響他的心情。“不過說真的,還是要謝謝你,要不是你請你朋友幫忙,我家可能真得要倒閉了,我也沒有可能放鬆心態,參加這次的比賽,獲得名次。”接著,趙光明認真道。“客氣什麼。”項尚笑著說道。在項尚跟胡夢妍提了趙光明家的事情之後,當天趙光明的爸爸就接到了來自紅藥集團某個主管的通訊,答應了提供所需藥材,如今已經完成了那個合同,反倒讓設計陷害他家的李家,吃了個悶虧。而趙光明家,更是因此搭上了紅藥集團的線,以後的發展,將更大。掛斷通訊,項尚心境沒有被打擾,又一次投入了修煉之中。一個星期後,項尚終於不得不停止了潛修。他沒錢了!圓滿級的混元樁功,對氣血的吸收轉化,太驚人了。也使得項尚的肚子,變為了一個無底洞。到後來,甚至中級凶獸的血肉都不能滿足他的需求,讓他不得不將目標,放在了高級凶獸的血肉上。自然,對於錢財的消耗就變得更加恐怖了。隻是短短幾天的時間,除去還掉胡夢妍的一百萬星元,剩下的一百多萬,全被他買了凶獸肉,吃掉了。當然,這樣巨大的消耗自然帶來了驚人的效果。項尚吃進肚子裡麵的凶獸血肉,全部通過圓滿級的混元樁功轉化為了他的氣血,不僅力量大增,再次突破達到了三千五百公斤,就連武道境界,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到如今,項尚雖然還是沒有突破進入煉體境第六重煉筋境,但卻也已經達到了第五重鍛骨境的後期巔峰,隻差一步就能夠突破。以項尚估計,他隻要再修煉三天左右,就能夠真正突破,進入煉筋境。“可惜,沒錢了。”項尚遺憾的想到。也因此,項尚再一次走出了房門。……而就在此時,項尚所住樓道下麵不遠處,一個二十歲左右的青年百無聊賴的坐在那裡,每當有人從樓道裡麵出來的時候,他總是要往那邊看上一眼,直到確認不是自己要找的目標,才將目光移開。青年已經在這裡守了十天,十天裡,他要找的人始終沒有出現過,要不是他確認對方已經回家,且有人花了大價錢,他早就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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