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的幸福(1 / 1)

末日之無限城 雪鳳凰 1362 字 2個月前

那邊,聽到千璿的話的莊淵也把視線轉了過來,“莎莎,你也覺醒了異能?”揚起了眉毛,語氣似笑非笑。莎莎一聽,心虛得不得了,故左而言他道:“那……那個,我有些困了,想要去睡覺了。”說著,抬起腳步就要離開。不過莊淵的動作比她更快,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我們在說你的異能。”語氣平平,似乎什麼情緒也沒有,莎莎卻知道他是生氣了。莊淵緊盯著莎莎閃爍的眼睛,堅持想要知道答案。在他眼中,莎莎還是那個有些坦率和小任性,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會事無巨細和他分享的小女孩。可現在,這個小妮子居然連異能這麼重要的事情都要瞞著他。無可避免的,莊淵有些傷心失落,覺得自己在莎莎心中的地位變輕了。不得不說,戀愛中的人不管男女,都是盲目的,更是世上最可愛的傻瓜。莊淵隻看到了莎莎的心虛,卻忽略了她眼中的尷尬和羞意。莊淵的步步緊逼,卻是讓本來還有些心虛的莎莎炸毛了,一把甩開莊淵的手,惱羞成怒地用拳頭捶起他的胸膛,“都是你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會覺醒這麼猥瑣的異能!”開始還有些虛張聲勢,到後麵就覺得理直氣壯起來了,覺得都是被莊淵害的。說完這話,莎莎就轉身跑了。莊淵一愣,繼而反應過來,趕緊追了上去。事情發生在轉瞬之間,千璿等人看得目瞪口呆,麵麵相覷,不明白這對戀人在搞什麼名堂,怎麼突然就吵起來了。尤其是千璿,她原本是想用打趣莎莎來調劑一下氣氛的,怎麼事情一下子超出了她的預想。看著他們那架勢,千璿又有些自責,擔心兩人的感情會不會因此受到影響。慶功宴結束後,留下後勤團的人收拾桌椅碗盤,眾人散去,各自回房休息了。這一晚,因著擔心那對似乎吵架的戀人,千璿一整夜都翻來覆去的,睡得很不安穩。早上一醒過來,就發現了眼袋下的烏青,還是用冰塊敷了半小時才讓那烏青消了下去。吃過早飯,從傭人那確定莎莎和莊淵兩人還沒有起床,千璿拿起一本書坐在客廳開始邊看邊等那兩個人。過了半個小時,莊淵和莎莎才手牽手出來吃早飯,看到兩人之間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的濃情蜜意,千璿放下了大半的心。看到千璿,莎莎放開莊淵,緊挨著坐到了她身邊。還沒等千璿和她打招呼,她的手就招呼到了千璿的胳肢窩開始撓癢。“哈哈哈……”一向怕癢的千璿忍不住笑了起來。“還敢不敢了,嗯?”莎莎卻沒有停手的意思,“小樣膽子變大了是吧,昨天居然敢兩次看姑奶奶的笑話。”“哈哈……不…哈…不敢了……哈哈……”千璿趕緊上氣不接下氣地討饒。莎莎眉眼一挑,“想得美,這麼容易就想讓我放過你。”動作更是變本加厲。“好了……哈哈姑奶奶哈……你說……你你想要什麼哈哈……”千璿笑得氣喘不已。莎莎眼睛一眯,透出了些微狡黠,“那好,今天我們去交易場,我的消費都由你來。”千璿趕緊點頭,再這樣撓下去,她都要摔倒沙發下了。一看千璿點頭,莎莎才戀戀不舍地收了手。這會,千璿已經無力的癱倒在沙發上,臉頰生暈,雙目含水,微翹的眼睫毛上還沾著淚,嘴角還因為慣性微微翹起。那不經意間顯露的風情,就是同為女人的莎莎也忍不住看得臉紅。千璿卻半點自覺也沒有,等呼吸均勻了之後,就問道:“你想到交易場去?”他不覺得那裡有什麼東西是她們沒有的。莎莎掩飾了一下自己的反應,“對啊,我聽說有很多人將古董玉器拿出來換糧食,價錢非常便宜。”千璿莞爾,“那倒值得去看看。不過,你們兩個如膠似漆的,難道要我跟去當電燈泡?”說著,視線****地在兩人之間回轉。莎莎皺了皺鼻頭,“莊淵不去,他要去找他的幾個同行商量事情。”說著,狠狠地瞪了莊淵一眼。千璿看得有趣,要知道,莎莎以前對著莊淵完全是小媳婦,可不敢這麼放肆。看來昨天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進展很不錯。被莎莎一瞪,莊淵卻沒有為自己理論,隻訕訕地摸了摸鼻子。他自己也覺得理虧,畢竟兩人久彆重逢,感情剛有了突破,他更應該多陪陪她,他卻要去為了建立暗殺小隊奔波。乘著時間早,太陽還沒那麼毒辣,等莎莎一吃完早飯就出發了。“說說看,昨晚你和莊大哥發生了什麼事?”走在去交易場的路上,千璿湊到莎莎耳邊問道。千璿口中的熱氣呼到她耳根,讓莎莎想起昨晚的情景,臉頰一紅,支支吾吾地道:“就是,就是他向我求婚了。”說到最後,聲音越來越小,腦袋已經垂到了胸口。“啊!”千璿忍不住尖叫,還好莎莎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她的最,沒有讓兩人在大街上丟臉。確定千璿不會再叫了,莎莎才把手從她的嘴上拿開。千璿的情緒雖然平靜了下來,眼睛卻仍舊瞪得圓圓的,“不會吧?”動作太快了,昨天才下定了決心,她都以為莊淵要準備一段時間,卻沒想到對方這麼神速。莎莎滿臉羞澀,微不可見地點了點頭。千璿追問:“那你的回答呢?”這個時候,千璿心中滿是好奇。“我答應了。”莎莎的聲音就比蚊子大那麼一點點。“你就這麼簡單的答應了?”千璿很是不可思議。“哪有,”莎莎這會的臉色已經恢複了正常,“我要求要等我姐和二哥回來了才能結婚。”“那不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嗎,還需要要求?”千璿的語氣很是恨鐵不成鋼,“你忘記了你以前的壯誌豪言了?”“什麼壯誌豪言?”莎莎很是迷糊。“你果然忘了!”千璿歎息,“你第一本書出版的時候,我、你、小敏和洛洛四個人聚在一起為你慶功。那個時候是誰喝得酩酊大醉,在酒吧裡大喊:‘999朵玫瑰,高級西餐廳包場,燭光晚餐,三克拉以上的鑽石戒指,綴滿珍珠的複古豪華婚紗,還要下跪,對了,我還要他說一大堆甜言蜜語哄我。要是有一點做不到,我就讓他一輩子打光棍!’?”聲音中滿是揶揄。莎莎囧,她真的說過這種話嗎?她怎麼一點印象也沒有?隻是,她也不會以為是千璿瞎編的。“我那不是喝醉了嗎?我自己都不記得了。”莎莎呐呐道。“酒後吐真言啊。”千璿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你可彆說你真的沒那麼想過。”就算你說沒想過我也不會相信。莎莎很明白她話中的隱意,不自在地為自己找借口,“那,現在不是末世嗎?就算我想,條件也不允許。”難道她能說昨天晚上月亮太漂亮了,照得莊淵那張臉更加有魅力,那廝又笑得太溫柔,所以她一不小心被美色迷惑了?“那莊大哥下跪了?用甜言蜜語哄你了?”千璿不懷好意地反問。莎莎詞窮,最後耍賴了,“我不管,反正我都答應了,難不成還能反悔?現在這世道,能夠有個人喜歡你,你又喜歡他,你們又都沒有變成喪屍,這已經很好了。”千璿一愣,“是啊,真好!”語氣裡滿是感歎和悵然。莎莎一怔,才想到千璿和那個叫莫七的男人之間的破事,一時間很是糾結。可能人總是貪心的,就像她,自己獲得了幸福,就希望身邊的人也都能獲得幸福。對於莫七,這個讓千璿付出過愛情的男人,她的心情非常複雜。有隱隱的敵意,因為他是千璿受到傷害,性情大變的根源。她甚至有時候會想,如果千璿沒有遇到過他,是不是還是那個快樂的千璿。可是她又感激他,感激他曾經一心一意愛過千璿。同時對於這個隻聽說過的男人,她也有著深深的好奇,好奇他是怎樣的一個人,以至於讓千璿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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