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提姆比斯特人是愛克斯大陸最神秘的種族之一。每個提姆比斯特人都擁有對常人而言非常神奇的本領:馴服魔獸。提姆比斯特人一般生活在山區和森林。他們的社會等級非常森嚴,下位者必須對上位者絕對服從。提姆比斯特人的社會結構為:最下層為馴獸師,屬於族中貴族地位的是魔獸使,超級魔獸使則是族中長老。假如某個特姆比斯特人成為禦龍者,則毫無爭議地成為部落首領。當一個部落同時出現兩名禦龍者時,則原先的部落將劃分出一部分人,跟隨新的禦龍者離開他們原來生活的地方,形成一個新的提姆比斯特部落。雖然馴獸師在特姆比斯特人中處於最下層,但是他們卻是傭兵、冒險者非常歡迎的夥伴。馴獸師的身邊總是有馴服的猛獸或是低級魔獸(隻能施展出一至兩級魔法的魔獸,例如冰狼、火狐)。一頭猛虎或是一隻冰狼在馴獸師的指揮下,絕對不是一個見習騎士所能夠抵擋的。魔獸使擁有的魔獸通常能夠施展出三至四級的魔法。在冒險活動或是戰爭中,能力較強的魔獸使能夠發揮的作用並不遜於高級魔法師。超級魔獸使的數量相當少。據傳聞,他們可以擁有一隻以上的魔獸,而且他們的魔獸等級遠遠高於魔獸使所能夠擁有的魔獸。特姆比斯特人如此奇特的本領使他們成為國王和貴族們熱衷爭取的對象。——《山海經.種族篇》蘭仆的臉色很凝重。他仔細地觀察我,然後否定了我的猜測。“主人,你這種感覺並非是因為學習精神魔法而導致的。事實上,這種情況就是心靈感應。當你與殺神劍建立這種感應時,就可以發揮殺神劍最大的威力了。”“那麼也就是說,確實有人在兩百多公裡以外遇到危險了?”我急得快要跳腳了,可蘭仆還是那種一成不變的表情。更準確地說,蘭仆仍舊沒有表情。“也不一定。殺神劍就不是人。可它同樣會感到危險。”“快!我們快去那裡。施展空間轉移不精確,你幫幫我!”蘭仆沒有繼續廢話,他將掌心相對移至前胸。這時候,蘭仆的手掌心之間發出耀眼的電火花,接著,一個若有若無的透明球體包圍了我們。蘭仆的雙眼放出異芒盯著我的眼睛。我知道,蘭仆正在從我腦海中讀取相應的資料。本來以為蘭仆會問我準備好沒有。可是沒有任何思想準備的前提下,一種身處異界的感覺油然而生。這種感覺非常奇妙。當我以握著殺神劍施展飛行術或是騎著阿呆、白雪時,總是會有樹、道路的影像飛速地後退。可是在這個球狀物裡,卻是山川、河流、平原、城市等無數影像從四麵八方紛至遝來。原先包圍我們的球狀物變得絢麗多彩,看得我眼花繚亂。還沒從剛才的震驚中清醒過來,蘭仆就吵醒了我。“主人,到了。”感覺告訴我,的確已經到了。可是,那種感覺變得更奇怪。這裡是一個大峽穀的底部,雖然長著茂密的植物,讓人看不清遠處的地方。但感覺清晰地告訴我,真正的地點並非在這個大峽穀中。可是,為什麼又有近在眼前的那種感覺呢?我茫然四顧。蘭仆伸出手,畫了很大一個圓圈。結果,當蘭仆的手從所畫圓圈的起點回到終點後,圓圈的中間出現了異狀。看起來就好象一個帶有神秘性質的漆黑圓圈浮在半空中一般。蘭仆衝我點點頭。“主公,走進這個黑色的圓圈吧?”我的求知欲不合時宜地爆發了。“穿過去會有什麼事發生?”“也沒什麼,就是會到達另一個空間。”“另一個空間?什麼意思?我不懂。”“宇宙中,有許多空間。有的空間是重疊的,有的空間卻無法直接到達,除非通過這種蟲洞。這個地方,本來就存在一個空間裂縫,所以我在這裡製造了一個蟲洞,使你能夠到達需要去的地方。我所製造的蟲洞,隻能維持一分鐘。主人,製造這樣一個蟲洞需要耗費我20%的能量。請不要遲疑了。”20%的能量?!上回蘭仆準備為我挖的礦產,隻需要耗費他15%左右的能量呢!虧大了!我毫不疑遲走進那個所謂的蟲洞。似乎隻踏了一步就穿過了蟲洞,但是在那一步的時間內,感覺有無數的無比巨大的發光體從我身邊呼嘯而過。在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異常渺小。穿過蟲洞後,我愣住了。這裡這什麼地方啊?能量異常的多而且活躍。但是,想要施展一個魔法卻又極為困難。施展一個元素魔法的前提是,積蓄的元素其純度必須超過97%。可是在這裡,想要達到這種程度,對於普通的魔法師而言卻是根本不可能的。雖然甚至無需召喚,魔法元素就可以迅速地積蓄起來,可是它們總是會被異常活躍的其它元素所混合。這種情況下,魔控力必須達到高級魔法師的水平才可以施展魔法——高級魔法師在這裡也隻能施展出低階魔法。除了魔法元素異常活躍外,我還發現了其它奇怪的地方。這裡的溫度非常可怕,天空上一共有五個太陽,烤得大地象是一塊被加熱的鐵板。如果沒有鬥氣護身,來到這種奇怪的地方絕對活不過五分鐘。雖然我擁有聖鬥氣,但是仍然感覺非常不適。“感覺怎麼樣?”我回過神來,看到蘭仆正站在身邊。“這是哪兒?”“這就是所謂的魔界。”“魔……界?!……”我回頭看了看那個蟲洞,準備迅速逃走。“主人,你不理會那個對你有非常重要,與你關係非常親密的人了?”踏出去的腳硬生生地停住了。我的腦海裡,進行著激烈的思想鬥爭。我認識的人當中,會是誰來到了魔界呢?不會是我的感覺弄錯了吧?肯定是我弄錯了。我遲疑地向前踏了一步。可是這一步,卻是那麼的艱難沉重。如果我真的離開,如果我的感覺是正確的,那麼就意味著我會失去一個非常重要,與我關係非常親密的人。那麼,我的將來就會生活在悔恨之中。可是,如果碰到魔族怎麼辦?彆說我是人類,神魔大戰中站在神族一邊的人類,而且我還是冒充過魔王的人類!丟命事小,殺神劍被搶事大。不對,殺神劍被搶事小,丟命事大!唉,還是不對。這兩樣,我一樣也不能失去。怎麼辦?怎麼辦?!算了,未必碰得到魔族。就算碰到了,最多把殺神劍還給他。總不能讓自己的後半生活在悔恨中吧。我狠狠地咬緊牙關,感應那個人的具體位置。他***,雖然離我的距離不足五公裡,可是這種情況下施展四級魔法實在太困難。按古東方的諺語來說,應該是財不外露。可是沒有殺神劍的幫助,我實在沒把握成功施展出瞬間移動。抽出殺神劍,魔控力大幅提高。施展瞬間轉移,我……我眼前突然一黑,還好沒真的昏過去。這是個山洞,很小的山洞。瞬間轉移成功施展後,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彎著身子,便不由自主地抬頭,結果便狠狠地撞在山壁上。摸著頭上的皰,我恨不得仰天長嘯。眼前讓我產生心靈感應的,居然是娜弗麗!它怎麼會與我有心靈感應的?這個害我七天沒吃美食的小搗蛋,害我被凱森打黑左眼圈的小家夥,害我頭上撞了一個大皰的小東西,這個……小可憐……娜弗麗先是呆呆地望著我,沒過三秒鐘,它就淚眼婆娑地撲了上來。雖然它是一條龍,但是不算上尾巴隻有一米多,我抱著它感覺就象抱著一個孩子。娜弗麗撲進我的懷裡,拚命地嗚咽。“唔,好了好了,彆哭。有哥哥在你旁邊呢,彆哭了。”抱著娜弗麗,突然感覺有些不對勁。……為什麼,我的胸口那麼熱?我把娜弗麗舉起來,發現她的嘴裡還叨著一隻小動物。這是怎麼回事?我向四周看了看,神出鬼沒的蘭仆正站在我的右後側。正好問問百科全書。“這是什麼?”“火焰獅子,戰鬥力最強的魔獸。”“魔獸之王不是猞猁嗎?”“一來,火焰獅子智商較低;二來,它不能做為坐騎,因為它太熱;三來,火焰獅子有一個緩慢的進階過程。隻有達到最高級,它的戰鬥力才會超過猞猁,普通的火焰獅子是無法進階到最高級的。”“娜弗麗,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怎麼跑到魔界來了?”娜弗麗用前爪拎住小火焰獅子,嘰哩呱啦興奮地對我講述它的故事起來。真可惜,我聽不懂龍語。看著小東西的模樣,我有些好笑。它眼眶裡的淚水還沒乾呢,卻轉眼就高興起來了。還沒等我示意,蘭仆已經開始了翻譯工作。唉,要是我所有的仆人都象蘭仆這麼有能力而且善解人意就好了。“娜弗麗說它貪玩迷路了。”我差點笑得噴出口水。原來,這條小龍是個路癡。我愛憐地將娜弗麗臉上的淚水擦乾,小東西不好意了,它羞態可掬的模樣還真是挺可愛的。“它可以感應到主人你的大致位置,所以就放心地到處玩。後來,它來到了那個空間裂縫。龍有著超乎尋常的能力,所以它穿過那個空間裂縫來到了魔界。後來它發現了一隻小火焰獅子,覺得自己應該有個玩伴,便把小火焰獅子從它母親那裡偷走了。”我擰擰它的臉。“你是一條高貴的龍,怎麼能偷竊呢?”娜弗麗扇動小翅膀,顯出不滿意的樣子。“娜弗麗說,那個母火焰獅子好凶,不肯將小火焰獅子給它,所以隻好偷了。”所以說,見多識廣是很必要的。普通人對聖騎士、影劍士、魔導師和龍,有著無比崇高的敬意。可是在我的經驗看來,那些全是騙小孩子的。凱森、卡特琳娜、蘭絲、娜弗麗,就品德而言,甚至還不如我呢。“後來,母火焰獅子召集了許多魔獸攻擊它,它隻好逃到這個小山洞裡。就這麼僵持了三天,娜弗麗覺得餓了,又覺得很害怕。結果過了一會兒主人你就來了。”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娜弗麗也真是的。想要玩伴找我要嘛,送幾條小貓小狗給它純粹小事一件。可它偏偏跑到魔界來,還惹上了戰鬥力最強的火焰獅子。真是會闖禍!還好,總算沒遇到魔族。不幸中的大幸。“蘭仆,你再弄一個蟲洞出來,我們回去。”“主人,建立蟲洞需要在特殊的地方才可以。要到來的那個地方才行。”我問娜弗麗:“你可以在這種地方施展瞬間移動嗎?”娜弗麗搖搖頭。那麼,隻好殺出去了。抽出殺神劍,對娜弗麗說:“你留在這兒等著,我和這位大叔先出去將魔獸驅散。”見娜弗麗似乎想要表達反對的意見,我補充道:“如果你叨著小寵物出去,戰鬥中可能會把這隻小火焰獅子弄傷的。要是你不聽話,我就把你扔在這裡不管了。”娜弗麗怯生生地點點頭。偷偷探頭看了看外麵,結果很快就縮回頭。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