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1 / 1)

農女傾城 漸進淡出 1024 字 2個月前

萬福生看見上官玄逸終於從船上回來,鬆了口氣。他都以為上官公子將自己忘記了。“上官公子,是有人來救我們了對嗎?”“嗯。”上官玄逸拉著曉兒的手腕帶她前往有鑽石的地方。“上官公子,這位姑娘是誰?”萬福生眨著一雙大眼,唇紅齒白,男生女相,很像洋娃娃,此刻正滿臉好奇地看著曉兒。“你好,我姓沈,你可以叫我沈姐姐。”曉兒恬恬地笑著打招呼。這小男孩是混血兒嗎?好可愛!樣子好萌!“沈姐姐好,我叫萬福生。沈姑娘長得真好看,比我們村裡最好看的秋菊都要好看!”萬福生看著曉兒恬靜的笑容真心讚道。這位姑娘比上官大哥要好人多了。上官玄逸聽了這話,利眼一掃萬福生,居然敢覬覦他的丫頭。萬福生嚇得不自覺地往曉兒身旁靠了靠,他說錯什麼了嗎?上官大哥眼神好嚇人。“你爹娘給你起的名字真好聽,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你以後一定很有福氣。你也長得真得很帥啊?眼睛又大又有神,睫毛又長又密就像一把小扇子,皮膚又嫩又白,好像剝了皮的雞蛋,……是我最喜歡的類型。”曉兒伸出手想掐掐小男孩的臉,實在太可愛!她向來比較喜歡大眼睛的孩子,不分性彆!這還是她穿越以來第一次看見眼這麼大,這麼萌的男孩。上官玄逸聽了這話臉拉了下來!他後悔了!他後悔多管閒事救了這話癆!這丫頭第一次看見自己都沒見她對自己有什麼特彆不同!現在這丫頭居然覺得這個話癆可愛而且還是她最喜歡的類型?!他怎麼看怎麼覺得討厭!上官玄逸緊緊地抓住了曉兒伸出去的鹹豬手。曉兒回過頭來,看見某人比臭雞蛋還要臭的臉,果斷地縮回手:“上官大哥這是你救的小男孩?很可愛!”“哪裡可愛?娘娘腔!”“……”“……”“我帶你去看看那石頭。”上官玄逸無視某寶欲哭無淚的臉,再次抱起曉兒,往島中心去。曉兒看著傷心欲絕的小男孩,唉,可憐的娃!不過這表情更萌了!“看夠沒!”上官玄逸看著某人戀戀不舍目光,生氣了。曉兒抬起頭看著某人又黑又臭的臉,伸出手掐了掐,好笑道:“這臉又黑又臭的,誰欠你銀子了?”“以後不許再看其它男人一眼!”上官玄逸霸道地宣告主權。“醋壇子!”曉兒撇嘴,不將他的話放心上。上帝賜了她一雙明眸,她就要用它們來發現美好的事物,特彆是帥哥。“嗯。我是,所以彆看!”上官玄逸乾脆大方地承認。“放心,其他男子都不夠你帥,我不會移情彆戀的。福生就是一個小孩子,這醋酸得莫名其妙!再說美人養眼,我欣賞美男純屬是為了養眼!”這話是一個萬福生不夠看?還想看其它的男人?還欣賞?!不行!“既然這樣隻看我來養眼也一樣!”曉兒:“……”再帥的人看多了也膩啊!曉兒看著他一副你不答應我就和你糾纏到底的架勢,果斷地選擇當一回俊傑――識時務!好吧!他贏了!“好,以後隻將你放在眼裡。”這人被醋泡壞了腦子,她說的話,重點都沒有抓住!她都表白了!他也沒反應過來,再說下去醋淹金山都行!“到了!”上官玄逸聽了這話滿意了,他將曉兒放開。“鑽石呢?在哪?”曉兒低下頭,在地上尋找起來。“露在外麵看得見的我都撿了,剩下的得挖開找找。”“噢,對,我都被銀子衝昏了頭,說起傻話了!”曉兒開始向白天求救,白天的尋寶技能開始發揮作用。“白天,你真是比現代的探測儀器還好用。”曉兒在心裡感歎。“主人,我是高iq高eq的雙高天鵝,彆將我和那些工具放在一起比較,簡直侮辱我的智商。”“對,不同類,無法比!快說哪裡有,我去挖,得抓緊時間,還得回去呢。”狄紹維找過來的時候兩人正挖得熱火朝天。“你們在乾嘛?帶點紀念品回去嗎?”“少廢話,趕緊幫忙,挖完了好回家。”曉兒扔給他一鏟子。“這島上連這東西都有?我剛才去那山洞看過了,我的天,什麼東西都有,難怪你在這荒島上都過得風生水起。話說回來那些東西哪裡來的?”狄紹維拿著鏟子驚訝道。“山洞本來就有的。”上官玄逸一本正經地撒謊。“可是……”看著那些東西,他怎麼就覺得不對勁呢。“可是什麼,你以為我能飛洋過海將那些東西搬過來?”上官玄逸反問道。“也對,你要有那本事,你就自己回去了,哪裡需要等著我們來救。”“上官大哥快幫忙挖,那些東西估計是來這裡采鑽的人留下的。”曉兒幫忙轉移狄紹維的注意力。“采鑽?就是這些小石頭?”狄紹維拿起曉兒放在地上的小布袋,看了一眼裡麵大小不一的小彩石。“嗯。”“用來做首飾的?比起珍珠紅寶石之類的誰更值銀子嗎?”狄紹維拈起一顆對著陽光看了起來:有點耀眼。“這得看品質和加工後出來的效果。不過鑽石的閃耀和璀璨是每個女人都追求和向往的,鑽石恒久遠,一顆永留存!你們這些大男人是不懂的。”“我不需要懂這些,我隻需要懂它值銀子就行了!”狄紹維聽了曉兒的話,興致來了,“我去叫人來幫忙挖!”曉兒點了點頭,早點挖完早點走人。在海島上逗留了一日兩夜,終於將鑽石原石挖完。曉兒提了提五個小布袋,然後眉眼彎彎。這些鑽石加起來起碼有三四十千克重。再加上上官大哥戒指裡還有一些。真是發了!鑽石一克拉等於0.2克,幾十千克的鑽石!啊!啊!啊!……這幸福真的來得太突然了!上官玄逸看著曉兒高興得不能自不已的樣子,覺得自己被海浪衝來這座孤島也一失為一件壞事!也不枉他在海水裡泡了三天,身體上的肉都泡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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