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宿單手摸進口袋裡,抽出一張紙巾,輕輕把他發絲裡滲出的血珠子吸乾淨,“好了。”
林載川這才轉頭對趕來的下屬道:“人已經抓到了,開車帶回去吧。”
那刑警看著站在一起的那兩個人,反應了一會兒才說:“是!”
林隊受傷了,同事幫他處理傷口是很正常的……但那刑警總覺得,林隊低下頭、信宿抬手觸碰他發絲的畫麵,莫名有種奇怪的、說不出來的親昵感。
在他的印象裡,就算麵對魏局的時候,林載川的脖頸也從來沒有往下低過。
他詭異地摸了摸手臂,打開警車車門鑽了進去。
林載川稍微向後退了一步,問身邊的人:“你回市局嗎?”
今天是星期天,而信宿向來是特彆“公私分明”的人,林載川不知道他要不要回來加班工作。
信宿本來就打算跟他一起回去,但聽到這話就順便得寸進尺加了個條件,“如果隊長可以順便解決我的晚飯的話。”
林載川無可無不可地一點頭:“上車吧。”
信宿坐在副駕駛,一根手指比劃了一個起飛又落地的動作,看著林載川滿懷期待道:“林隊,剛剛那個動作好帥,我也想學。”
林載川看他一眼:“你現在千米成績能及格嗎?”
信宿:“………”
好端端提這茬乾什麼!
頓了頓,林載川又垂下眼簾輕聲說:“信宿,你不需要做這些事,在麵對危險分子的時候,有最基本的自保能力就足夠了。”
信宿則懶懶笑了一聲:“有句話叫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我很少讓自己有直接麵對危險分子的時候,那樣不太聰明。”
信宿確實不會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如果他想對付什麼人,一定是在幕後運籌帷幄,對方恐怕到死都不會知道他的真正敵人是誰。
擱電視劇裡就是最後一集才以真麵目示人的究極大boss。
林載川無言以對。
信宿輕鬆靠在椅背上,一副看熱鬨的語調:“走吧,回去還有一塊硬骨頭要啃呢。”
抓到了行動目標,除了沙平哲,在醫院裡埋伏的便衣刑警都回了市局。
沙平哲被那一記頭錘撞出了輕微腦震蕩,醫院建議他最好在醫院觀察半天,手臂的傷口也需要縫合,林載川給他打電話詢問了情況,讓他在醫院裡安心休息。
那兩個執勤的刑警都沒什麼事,很快就醒了過來,但都非常氣憤——
竟然不小心在陰溝裡翻了船,被那個嫌疑人偷襲得手了!
不過在他們原本的計劃裡,確實打算把故意把嫌疑人放進去,然後在病房裡來一個甕中捉鱉,但沒想到那男人竟然敢從十樓往下跳。
如果不是做了兩手準備,很可能就真的被他跑了!
刑警們將那個男人帶回了市局,把他的指紋跟數據庫裡的留存數據進行比較——這個男人名叫楚昌黎,四十五歲,有過犯罪前
科,
五年前因為涉嫌搶劫、故意傷害被泉陽分區警方發布通緝令,
但這麼多年一直在外逃逸。
的確是“慣犯”。
林載川受了傷,腦袋上貼了塊碘伏消毒棉,形象不太方便見人,審訊工作就交給了副隊長鄭治國,不過這個楚昌黎在麵對警方時的態度表現的相當惡劣不配合,甚至可以說是主動挑釁。
審訊室裡,鄭治國線條剛硬的臉上麵無表情,他冷冷道:“楚昌黎,你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依法逮捕。如果需要法律方麵的援助,你可以為自己請一個律師。”
“故意殺人?”楚昌黎雙腿大張地坐在審訊室上,誇張地笑了一聲,“你說醫院裡那個男的嗎?我又沒有殺他,最多就是在他胳膊上劃了一刀,沒這麼嚴重吧。”
鄭治國麵不改色:“那說你涉嫌故意殺人未遂、非法持有並使用槍/支彈藥,你有異議嗎?”
楚昌黎這裡沒說話,隻是有恃無恐地聳了下肩。
被警方抓了現行的罪證,他也沒法狡辯。
“本月31日,你在夜落酒吧跟馮岩伍有過接觸,跟他見了麵,並且開車帶著他離開了錦光分區。淩晨一點,你把車開到了城北區附近,然後趁機打暈了馮岩伍,把車開進護城河裡,想神不知鬼不覺地讓他葬身水底——”
楚昌黎好似沒聽懂他在說什麼,故作詫異地一挑眉:“我那天是跟他一起喝過酒,也確實跟他坐一輛麵包車離開的,但是我早就下車了,那輛車後來是馮岩伍自己開的,你們說我殺了馮岩伍,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殺了他嗎?”
當時案發地沒有攝像頭,車輛在水裡浸泡了24小時也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物證痕跡,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