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花了大概二十分鍾的時間,一路來到了廟前街道辦。
還是那個熟悉的院子,再繼續下去,這裡都要有家的感覺了。
終於有地方要硬頂了,這大冷天的全身熱汗手腳發燙!
彆人是氣抖冷,他是氣抖熱。
太刺激了,他這段時間做了很多準備,國家賠償這一塊,他在前世就曾經下了很大的功夫去研究。
既然現在不予賠償,那咱們就好好扯扯。
至於說輿論,他輕易不會在事情沒解決之前就透過輿論解決,但不可否認,
輿論確實是他手裡掌握的一把最鋒利的刀!
老唐心中火熱,一路來到了廟前街道辦,他是來拿那份不予賠償決定書的。
辦公室內,老胡一會就到門口看一眼,對他來說這真的是天降橫禍,本來這事就不應該他管。
就那天多了一句嘴,結果現在,成了他的事了。
沒辦法,現在的主任已經到年齡了,馬上就要退休,都在傳言方主任很可能會上去,所以他那天看到方主任和其他人發生爭吵,就出來幫了一下。
等了沒一會兒,就看到那位唐律師還是和往常一樣,拎著手提包走了進來,
趕緊便迎了出去。
「唐律師來了,這外麵太冷了,走吧裡麵坐會兒·———
老唐這邊還是很淡然道:「坐會兒就不必了,你把那個不予賠償決定給我就行,給我我馬上就走。」』
他可不會說因為方靜文沒出麵就怎麽樣,還是那句話,他的目的就是解決問題,對事不對人。
老胡聞言依舊保持著笑容道:「唐律師,那我得說明一下,這個不予賠償真的不是說我們這邊不想給錢,是沒辦法透過。」
「當時一起執法的不單單隻有街道辦,還有城管局,還有區市容市貌管理辦的人,所以就算要賠,那也應該是三家一起賠的。」
「而且那個數額也有點太——--就是唐律師你知道我的意思,確實是沒辦法透過,現在我們的資金都有預算,一個蘿卜一個坑-———」
老胡在那裡說著,說的很誠懇,他也確實沒必要騙人。
說著話,不予賠償決定書被拿了出來,老唐一邊聽著一邊翻了翻,那決定書上麵主要的理由就是老胡之前說的第二點。
三家一起執法的,因為中間涉及到了三家分工協作的問題,當時的行政行為是否違法,不確定,所以不予賠償。
老胡的意思就是說,讓對麵的唐律師可以去法院快點起訴,把三家一起告了,或者判或者調解,那都可以。
隻要有了法院的判決書,這邊就好辦了。
這也是現在很多單位的習慣做法,不是說不能自己決定,而是誰決定了誰就要背鍋。
單位是一個整體,但具體在單位裡麵,也是由一個又一個的人組成的。
與其這樣,不如就讓對方去告,告完了,法院怎麽說,我們怎麽做,那誰也不會有二話。
老唐這邊沉默了,這和他想像的又不一樣!
來之前還以為這廟前街道辦是想硬頂,他要好好用法律的手段和對方扯扯,結果居然是這麽個原因!
做出不予賠償決定後被起訴,雖然也丟臉,但最起碼不用背鍋。
老唐沉默了一會,拿著不予賠償決定書離開了。
他倒也沒有覺得怎麽樣,雖然對方說的很誠懇,但很多時候你不能看他說什麽,你得看他做什麽。
最起碼在這份不予賠償決定書裡,對方是否認行政行為有問題的。
既然這麽想去法院,那就去法院吧,到時候就在法庭上好好說說。
前幾年各地法院都進行了改革,很多行政方麵的一審案件都劃分給了鐵路運輸法院。
鐵路運輸法院是以前鐵路係統內部的法院,沒錯,以前的鐵路係統內是有公檢法的,隨著改革的進行,不然鐵老大可不是白叫的。
讓鐵路運輸法院接手一審行政案件的原因就是因為行政案件經常會被地方乾涉,這不是一句司法獨立審判就能對抗的。
隻不過很可惜,天延市這邊並沒有鐵路運輸法院,所以隻能是去安平區法院起訴。
就這麽一路到了安平區法院,之前的行政案,因為被告是安平區zf,所以一審管轄法院是中院。
所以真的說起來,老唐還是第一次來安平區法院。
還是老規矩,先看看外麵,你彆說,天延市地方不大,這一個區法院可比京州那邊的光明區法院要闊氣不少。
瞅瞅這辦公樓,那叫一個霸氣!
掏出手機拍張照,一會兒回去就發給老周好好嘲諷他一下,趕緊重新修法院吧,那日法院都多少年了。
拍完照拎著手提包過安檢,隨後便開始排隊。
可能是這地方行政案件確實很少,刷完身份證後才發現,行政訴訟根本不需要排隊。
可以看到,那視窗的工作人員在發現有人排隊之前正在看書,這會幾好像也有點難以置信似得。
能理解,就像老唐第一次去光明區法院提刑事自訴的時候,那工作人員也是有點懵,這種事確實遇到的太少了。
那工作人員看到老唐過來,隨即道:「同誌您好,我這裡是行政訴訟的視窗,隻接行政訴訟的立案,您先看看確定是行政訴訟吧?」」
老唐將起訴狀遞了過去:「行政賠償訴訟,你看看還缺什麽。」」
工作人員接過來一看,好家夥,被告就列了仁,廟前街道辦,安平區城市管理局,安平區市容市貌管理辦。
第三個本來算是內設機構,不能成為適格被告。
但天延市有相關方麵的規章製度,那就可以當被告了。
這也是現在經常做的,比如拆遷辦之類的地方,專門出個規章,不然要是對方提起行政訴訟,zf自已就得當被告了。
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人是要出庭的————·
「同誌,你這被告挺多啊·———-唐方鏡?」
抬起頭剛想問一句呢,就看到對麵的男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解開扣子,那毛衣胸口的位置赫然寫著:沒錯,我就是你心裡想的那個唐方鏡!
看到這句話,工作人員原本想問的那句「你就是京州的那個唐方鏡嗎」頓時被噎了回去。
老唐這邊接著說道:「被告多這也不怪我,之前找街道辦要賠償,人家說了,三家一起做的事,找他們一家要賠償不合理,讓我把三家全告了。」」
「那我沒辦法,隻能是一起告。」
工作人員不說話了,繼續看起訴狀,看著看著又道:「十萬?不是,唐律師你這有點太多了吧,而且這還能要精神損害賠償?」
「訴求有點不太合理吧?」」
「當然能要啊,法律依據我已經在裡麵列出來了·———」—。」老唐接著說道。
工作人員繼續看著,又抬起頭道:「唐律師,我把你的起訴狀看完了,你的證據也不足啊,被訴行政行為是否違法,也不確定—
就在此時,老唐終於開口道:「我現在是有個問題想問您,不知道您能不能給我解答一下。」」
那工作人員聞言道:「唐律師你說,什麽事啊?」
「我很想知道,咱們安平區法院是不是現在還沒實行立案登記製呢,是不是還在用立案審查製啊?」
啊?那工作人員一愣:「當然不是,早就是立案登記製了。」
老唐點點頭,隨即道:「那你問這麽多是什麽意思?立案登記製什麽時候要審查我的證據是不是充分啊!」
工作人員膛目結舌,話說他在法院也做了幾年,說實話還從來沒有哪個律師敢這麽說的。
老唐根本不在意是不是得罪人,本來就是立案登記製,你按照規定就行,結果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