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八日,大雨,宜:無期,注射死刑,忌:信訪,調解。
騰達律師事務所內正在群魔亂舞,主要老唐今天心情不好,於是用了一個小時時間,成功把二十個年輕律師給弄哭了。
不是真的哭了,是愣在那裡,哭喪著臉,眼神中帶著某種茫然,好像在疑惑自己這點水平居然還能當律師,甚至還能進騰達一樣。
至於說老唐為什麽心情不好,主要是今天天氣太差了,天氣差影響心情,這邏輯肯定沒問題。
結果剛剛回到辦公室沒多久,老唐的手機響了,拿出來一看居然是老周。
隨即便接通道:「喂,周法官,有什麽事嗎?』
工作的時候一定要稱職務,不管兩人私下裡有什麽情況,工作就是工作。
電話那邊的老周語氣沉重道:「唐主任,你之前不是提起了一個基於壟斷的損害賠償訴訟嗎,現在就是說,對方表達了強烈的調解意願。」
「我是這個案子的承辦法官,所以現在通知你一下,明天上午九點,三樓會議室,我主持調解,要求是當事人也得去。」
老周真的是話語中都帶著淚,心裡苦啊。
老唐聞言頓時笑道:「要調解啊,那我這邊肯定沒問題,當事人也得去啊,
那也行。」
這下子輪到老周納悶了:「對方要調解,你居然這麽開心?你這個案子沒其他想法?」
老唐聞言笑得更大聲了:「這話說的,人家被告要調解,周法官難道您不開心嗎?我一個律師能有什麽想法,隻要能把案子做好就行了。」
老周—————老周更生氣了!
於是,他連話都沒再說一句,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老唐聽著聽筒中的忙音也是搖搖頭,起訴之前他確實考慮過對方調解的想法,畢竟他這是賠償之訴,也就是金錢型彆的給付之訴。
這型彆的訴訟,隻需要對方把你要的錢拿出來,那你就算再不同意調解,也沒有辦法!
就好比現實中那個轟動很大的訂婚**案。
我們把女方退還彩禮的時間等等一切因素都拋開不談,單單隻看起訴要彩禮那個案子,你就會發現對方如果按照你的訴求給了錢,那你不願意調解強行訴訟的話,會被直接駁回。
為什麽,因為你的訴求已經達到了,這個時候法院沒辦法再判,隻能駁回。
老唐對於這樣的情況也沒有辦法,他再牛也隻是律師而已,總不能說你起訴要五百,人家給了你五百,你還要強行起訴吧,那沒意義。
沒辦法,名聲太大了,現在很多公司對於他的訴訟,都是能調解就調解。
不過,就算調解了那這也算一條路,就像是當初他做了外賣員的那個案子之後,各大律所都開始開發這片藍海了。
再加上這並不是啟用的任務,所以他一點都不著急。
倒是老周···命苦這種事就不要到處抱怨,壞了彆人心情那就不好了對不對時間一晃到了下午,新大汽車銷售公司,柳總這邊正在打電話。
「章總,你放心吧,事情基本上已經處理好了,我剛剛才和法院那邊透過電話,明天就去簽調解協議,不算什麽問題。」
而在電話那邊,章總臉色嚴肅道:「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說這個調解需要保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啊?柳總聞言愣住了:「這————保密?」
「對,保密,你們的調解無非就是把對方要的錢都給了對吧?」章總開口問道。
「那肯定,給了他就沒理由起訴了。」柳總很快回道。
章總歎口氣道:「可是今天法務那邊說了,如果這個調解協議泄露,到時候同樣會有一大堆的人起訴賠償的。」
能在這樣一個大型公司做法務總監,那專業水平不用懷疑,可能以前做過法官,亦或者是頂級律所的合夥人轉行。
法務總監已經把那份起訴狀副本研究了不知道多少遍,這裡麵要命的不是那個賠償數額,而是「讓對方承擔我方維權的合理開支」!
現如今人們打官司維權的阻礙是什麽,一是成本,二是執行的問題。
不請律師的話自己沒時間,也沒那個專業水平,但是請律師的話首先就麵臨著律師費。
更不用說律師做什麽都需要花錢,還有取證監定等等費用,這些前期的費用都需要自己來掏。
那就麵臨著一個情況,哪怕官司贏了,你把這些維權成本扣除後,那賠的錢也沒多少了,甚至可能還會變成負數。
但是有了這一個,隻要官司能贏,所有的開支都會由對方買單,那情況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那到時候肯定會有人去做這型彆的案子,不要有任何的懷疑,一定會有人做的。
虧本的生意沒人做,但是賺錢的買賣,真的會搶破頭,為了錢,刀尖上的血都能去舔!
那還有人會問,人家這是調解結案,你怎麽就覺得官司會贏?
因為那是唐方鏡,唐方鏡提起的訴訟,基本上沒有輸過,而且他如果發影片,那肯定會在影片裡把起訴狀,起訴需要的證據,法律適用和思路等等都寫的很清楚。
幾乎就是照著這直接抄就行了。
換句話說,就是把老唐當明燈使用。
這已經足夠讓一些律師事務所賭一把了,簽個風險代理,贏了那就意味著源源不斷的案源,直接可以同型彆批次起訴,爽翻了好不好!
帝都和魔都有的是牛逼律師,他們可能不敢得罪本地公檢法司這些單位,但是你一個企業,哪怕是合資企業又如何!
所以,法務總監和符少飛商量過之後,決定還是加加擔子,其他的你可以拍影片,但是最後的這個調解協議,絕對不能泄露。
就像當初「不是你撞的為什麽扶」案,直接保密,誰也不知道到底什麽情況,所有的一切都隻能根據第一審的判決書和證人的一些話來推測。
柳總這邊聞言直接傻眼了:「章總,你這—————-這開玩笑的吧,怎麽可能呢,
那是唐方鏡!」
「你什麽時候見過唐方鏡妥協的?那可是唐方鏡啊,他------他就是個瘋子,
他能答應這種條件?」
以前大家對唐方鏡不了解,覺得對方要麽圖名要麽圖利,但這麽幾年下來,
基本上都知道那是個什麽人了。
油鹽不進的一個瘋子,你和他講條件?
是你瘋了,我可沒瘋!
章總回道:「是唐方鏡,我知道是他,你們不是和那個當事人談嗎,隻要打動對方不就行了?案子歸根結底還是當事人的,應該由當事人決定,律師隻是代理,你明白嗎?」
之前法務總監找符少飛彙報的時候兩人同樣討論過這個問題。
符少飛以前也不相信會有這樣的人,但是在看完那些影片後他也承認,這種人不可能妥協,所以還是和當事人直接說比較好。
這和符少飛欣賞老唐沒關係,單純就是利益的糾紛,他是公司總經理,那自然要為公司的利益負責。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生意就是生意。
所以同意讓底下再努努力,拿錢砸不動唐方鏡了,還砸不動你一個普通人?
為此,廠商這邊可以直接給出條件!
至於調解失敗,正常來說不應該失敗,但真的不行,那就全力以赴打官司,
這種就是兩頭堵的情況,你選哪一邊都會麵臨一堆麻煩。
柳總的臉色依舊不好看,他一句哈都沒說。
對方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讓他這邊砸錢。
可是說的好聽,這錢怎麽砸,砸多少合適,多了肯定不行,不可能因為這點事就直接扔一堆錢出去。
那樣的話寧願打官司!
但是少了又可能無法打動對方。
章總很快便回道:「法務那邊的意思是,當事人可能和唐方鏡之間有其他協議在,所以以前很多人找當事人都沒能打動他們。』
「你們這次可以把那個協議約定的賠償金給問出來,在那個基礎上再多點溢價,這樣的話當事人應該就能被打動。」
「至於錢的事,廠商這邊可以給出一些其他條件—
雖然雙方是共同被告,但真的說起來還是為了廠商,所以在經銷商付出的代價有點大的時候,廠商肯定得給好處。
廠商為什麽能對經銷商這種地頭蛇有管理權,靠的就是「賞和罰」,這一點用在其他任何行業都沒有問題。
彆人為什麽聽你的話,說穿了就是賞和罰,所以罰很重要,賞更重要!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都不用等早晚,中午那匹馬就會給你兩蹄子兩人又在那裡說了好一會兒,柳總這才同意了。
隻要廣商願意給好處,那他這邊什麽都可以談。
掛了電話,柳總也是歎口氣,這都什麽破事,直接喊來女秘書打算玩點開心的事。
結果就在此時,方總又一次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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