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麵前的年輕律師,王展華有點猶豫,不過終於還是說道:「是—————-是我去她房間找的她。」
「不過那會本來也沒想著乾嘛,就覺得都要訂婚了,去————-去和她就是,那什麽親熱一下—————」
老唐沒有什麽表情,這種想法你不能說它有問題。
「那第二個問題,你去了之後,一直到你們發生關係,中途對方有過反抗和拒絕行為嗎?」
這也是很關鍵的一點,因為密閉空間強奸案的特殊原因,很多時候都是靠著口供來定罪的。
口供很重要,非常重要,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給你的許諾,輕易在任何的材料上簽字。
就如同以前有過一起嫌被行政拘留後的行政訴訟案件一樣。
那個當事人去洗浴中心,洗完藻後一個女人進入了他的房間說要給他提供服務,他那會還在休息。
結果就在這個時候公安機關突然出現,將他帶走了。
事後以為由給了當事人五天的行政拘留。
當事人不服,認為自己當時隻是和對方有過短暫的溝通,沒有,於是提起了行政訴訟。
但是呢,法院是這麽說的,原文就是:在被告(即公安機關)出具的詢問筆錄中,原告對—————-等等的記錄,都已經簽字表示認可。
這可不是簡單的簽名,稍微說一下,要做出一份行政處罰,首先在詢問筆錄上要簽「以上記錄看後一樣」等字樣,然後再簽字確認。
這個各地的公安機關可能簽的內容不太一樣,但意思都差不多。
同樣,行政處罰還要求對當事人進行權利義務告知,所以你還要在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清楚權利義務」等差不多的字樣,再簽名確認。
最後才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要簽「無陳述和申辯」這種內容。
所以一審法院據此駁回了,因為法院認為,你一個成年人,你應該都看了這些內容,那你應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簽這些字的意義。
但是當事人不服,他的說法是,他進去後因為個人身份的原因,被對方誘導進行簽字,說簽了這些你就能走了——
於是他就沒有仔細看,直接就簽了。
結果轉頭就迎來了五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一審敗訴,上訴後二審再次敗訴-—---於是這位大哥開始了長達六年的維權之路。
終於在六年後的申訴中,省高院做出了再審決定,並最終判決這位大哥勝訴勝訴的關鍵原因是那份詢問筆錄上的民警簽字,按照規定,詢問一般都要兩個民警才行,但是那份筆錄上隻有一個人的簽字。
一審二審法院認為那是普通的程式瑕疵,並不影響整個行政處罰,所以駁回了訴訟。
再審期間,法院和當地法製辦專門找簽字民警調查過,本來是調查為什麽隻有一個人簽字。
結果對方說雖然是他簽的字,但他沒有看過這份筆錄—·
這意味著什麽就很清楚了吧,所以高院認定這份證據是不合法的,應該認定為無效。
當事人大哥終於勝訴了,行政處罰被撤銷。
所以老唐就是要確認一下,他有技能在,不需要透過重複詢問的方式來確認真偽。
王展華開口道:「沒有,從頭到尾她都沒有任何反抗的行為,那種感覺吧就是——·水到渠成一樣,很順暢————
儘管王展華因為某些原因說的磕磕碰碰的,但老唐還是大概弄清楚了。
流程很順暢,就是我們大家都熟悉的那一套流程,先接吻,撫摸-·--省略一萬字,大家都懂。
期間沒有語言上的拒絕,也沒有身體上的反抗,一切水到渠成。
讀心關掉,老唐輕輕揉了揉自己的頭,對方說的都是真的——-也就技能開的時間不長,不然他都感覺自己在看片。
這家夥回答的時候腦海裡想的都是當初那些情況-·
「第三個問題,這段時間做訊問的時候,你都是這麽說的吧?」老唐再次開口道。
王展華點點頭:「就是這麽說的,沒亂說。」」
老唐隨即道:「那好,這段時間的訊問筆錄要你簽字的時候,你必須得那些都看清楚了,一定要看的清清楚楚。」
「如果裡麵有你沒說過的話,一定要拒絕簽字,明白了吧,如果讓你認罪認罰,你也不要答應。」
當然,現在基本上訊問過程都有錄影,所以環境比起多年前好很多了,隻不過防人之心不可無,還是要小心點。
這個案子說句老實話,真的不難。
也就是現在這個大環境不太好,老王自己當局者迷患得患失。
所以老唐準備把這個案子當做放鬆,他的關注點還是在那些比較麻煩的案子上麵。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興湖區分局的電話。
「取保候審沒有透過?」」
「是的唐律師,經過綜合調查後我們認為,王展華取保候審會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老唐的眉頭頓時皺了起來,取保候審一般也被認為是公安機關的「晴雨表」」。
因為在案件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是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證據情況的,所以,是否取保候審,就成為了判斷案件情況的一個不是標準的標準。
老唐馬上就想到了,是不是公安機關掌握著更多的情況!
但是不應該啊,根據王展華的描述以及自己的讀心情況來看,當時確實沒有暴力的情況啊。
如果單純是女方口供,那這個案子無罪的可能性很大。
最簡單的一點,這雖然是密閉空間,但是地點卻是在女方家裡!
也就是說女方當時並不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
而是否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這是強奸罪判斷的一個很重要證據。
所以有什麽情況被自己漏掉了嗎?
對方掛掉電話,老唐又重新坐在辦公室前,原本這個案子他隻是想用來放鬆的,但是現在發現,這不是放鬆,這是大大的放鬆!
刑案真的好有意思啊!
接下來的時間就都在案件的分析和推測中度過,不過老唐還是決定,再次會見王展華。
這裡麵一定還有彆的原因!
也不一定是王展華在隱瞞,有可能是他首己都沒意識到。
這就是上心律師和不上心律師的區彆了。
如果是普通的刑辯律師來做這個案子,那肯定不會這麽做。
其他律師的這種收費會很細致,比如會見。
會見一次就是一次的價錢,因為案件原因自己主動去進行二次會見?那基本上很少很少。
說穿了,在有的律師眼裡,取保候審也好,申請會見也罷,這都是生意,你給錢,我做事,這就夠了。
本身這種想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因為這確實是生意,律師就靠這個來賺錢的,不然埋頭苦讀考證是為了啥,
肯定不是為了服務人民。
但老唐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