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已經變成了歡樂的海洋,網友們在最開始的驚訝之後,已經開始瘋狂嘲諷了。
「爺飾低調」:無中生有,被上訴方使出了無中生有!居然是無中生有,
他居然能無中生有!不過索性法官用出了無懈可擊-———
「蕾姆我老婆」:這個代理人是咋想的,就算我不懂法也知道,這可不是普通的舉證不能,這是在誣陷彆人吧!
「你以為的林蔭小道」:我記得最開始介紹說這人是公司分管法務的副總,
就這?我上都比他強!
網友們才不在乎你這個企業咋樣咋樣,國企又如何,犯錯了被嘲諷不是理所當然嗎?
大家來看直播,就是衝著樂子來的,老唐的直播庭審永遠充滿樂子,這是他帶給大家的福利。
果然,這次老唐也沒讓大家失望,整出的樂子一個比一個有意思。
所以大家嘲諷起來那是根本不留麵子。
項主任不單單看到了李總拙劣的表演,同樣看到了這些彈幕,這才血壓升高坐不住了。
法庭上其實也不是說不能亂說,打那種完全沒理的官司,那就隻能胡說八道,半真半假。
因為你最起碼得看起來用心了。
這種時候因為你沒有舉證證明你的言論,所以會被視為舉證不能,承擔責任。
一個責任是法官不采納你的言論,另一個就是可能麵臨的罰款。
就是之前提到過的,20年新實行的《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
第六十三條:
當事人應當就案件事實作真實丶完整的陳述。當事人故意作虛假陳述妨礙人民法院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進行處罰。
單位最高罰一百萬,個人最高是十萬。
但是平時的民事案件太多,而且案件中瞎說的人也太多,所以法官也是看情況,除非那種太過分的,不然輕易也不會罰款。
比如人家男女訴訟離婚,女的說男的在床上硬不起來,但是沒有證據。
你難道還能因為女的虛假陳述就給人家罰款?那想想也不合理對吧-—---法官大概率是一邊聽八卦一邊敲錘子。
但是,如果女的說男的在外麵有小三,而且信誓旦旦,結果法官專門調查過之後發現根本沒有,那這個時候就可能要罰款了。
所以這個時候李忠達的陳述就有點問題了。
直播間怎麽樣李忠達不知道,項主任怎麽樣他更不知道,他現在就感覺,自已那句話說完之後,好像法庭上的偷笑聲更多了。
不是,這些人在笑我嗎?我說的沒問題啊,一審的時候那個劉主任也這麽提到過。
所以我在二審的時候說一說也正常啊。
他有點不忿,想著和審判長反應一下問題,結果抬頭看了看,就發現上麵那位審判長好像··.好像剛剛也笑來著。
過分了,太過分了,欺人太甚了真的是!
但他還不敢拍桌子,因為這是現場直播,高總說了不單單要贏,還要贏的漂亮。
所以隻能忍著解釋道:「審判長,關於這個問題,一審的時候也說過的。」
宋法官終於靠著專業的訓練克製了自己的笑,他不止一次的告訴自己,這是現場直播。
自己要體現出特彆專業的一麵來,絕對不能笑出聲!
「所以你們一審的時候也沒提交相應證據對吧,被上訴方,我再次提醒你,
法庭上做虛假陳述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宋法官真的是有點異於這位李總,他現在都好奇對方是憑什麽坐到這個位置的。
菜的有點離譜了·.-這是法院庭審,你要不要這麽實誠啊。
你以為法庭辯論就是你們平日裡的吵架嗎?
啊?這下輪到李忠達懵逼了,還要承擔責任?
「不是,一審的時候也說了,那會也沒—」
就在這一刻,寧玉區法院,同樣在看直播的一審法官人都要瘋了!
也就是做不到,不然他都想上去一把把這個姓李的嘴給捂住,狗東西特麽你就是這麽賣我的是不是!
一審—--」一審為什麽不處罰,那是因為一審法院給城開集團麵子!
畢竟是呂州的國企,體量大,有錢,所以就算說的話有問題,那也沒什麽。
畢竟處罰權在法院手中,規定也隻是說「應當根據情節進行處罰」,處罰不是一味的罰款。
可以警告,可以教育談話,結合現在司法「慎罰」的大環境,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這些東西是不能放在明麵上的。
不然普通人就會問一句,這種在庭審直接說對方弄虛作假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陳述,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李忠達總算是有一點腦子,在最後時刻反應了過來。
「不是不是,那什麽我說的都是真的,沒有虛假陳述,隻是不好找證據隻要過了直播,後麵就好辦了。
隻可惜他說這話已經晚了,直播間的觀眾們也不是瞎子。
於是,網友們的嘲諷更加激烈,庭審公開網那邊已經有人開始冒汗了。
果然,唐方鏡的直播就是容易出問題,你看看現在吧,帶節奏的人太多了。
老唐坐在那裡,同樣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他做律師這麽長時間,也遇到過不少菜鳥。
但是,就算再怎麽菜的律師,同樣也都是正兒八經通過了法考,經過了實習,是專業的。
而這位李總,那就已經不是菜不菜的問題了,而是根本就不專業的問題,他好像連最基本的庭審應對能力都沒有。
庭審中當然有不少人是不請律師的,法官對於普通人和法律專業人員的態度是完全不同的。
普通人庭審中出錯,法官一般都會提醒改正,因為人家確實不懂,不會苛求。
有的老人出庭,上來一句就是「法官大人」,嚇得法官趕忙讓他正常喊審判長就行,不要加什麽「大人」。
但是對於律師或者專業法務這種,法官一般都會比較嚴格。
有一個案子就是,原告是普通人,被告請了律師。
原告的起訴狀也不知道從哪弄的,起訴狀寫成了上訴狀,這種不是什麽大問題,完了改一改就行。
但是被告律師不同意,認為這是嚴重的程序問題,在法庭上就此多次提出主張。
法官也被弄得煩了,後麵來了一句「你不要胡攪蠻纏」。
結果這位律師直接生氣了,在後麵的庭審中一句話都不說,審完了立馬投訴法官,說法官剝奪了他庭審中說話的權利·.
有的事就是離譜到了你根本想不到的地步,讓人不禁感慨人類的多樣性。
於是老唐就在那裡默默看戲,不管怎麽說,這位李總終究是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而以前那些律師,能被他記住的可不多。
宋法官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是不是虛假陳述可不是你說了就算的。
「那除了這個以外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