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馬禍(1 / 1)

無雙庶子 漫客1 1342 字 2個月前

掙到了第一桶金之後,李信開始在京城裡尋找賣棉衣的地方。

這個時代是有棉衣的,他剛進京城的時候,就看到得勝大街上到處都是穿棉衣的行人,偶爾還有一些穿皮貨的富貴人家,可見是與李信那個世界是差不多的。

在昏迷醒過來之後,他就知道自己來到了一個迥然不同的世界。

首先,他現在所處的這個王朝,叫做晉,李信雖然不是特彆精通曆史,但是總算粗略知道一些,中國曆史有好幾個晉,比如說春秋時期的晉國,以及篡了曹家的司馬晉。

而根據那個倒黴孩子的記憶,這個世界的這個晉,國姓並不是司馬,而是姬,雖然春秋時期晉國的國姓也是姬,但是李信可以肯定,這個世界絕不是春秋。

因為他看到了紙。

很多很多的紙,甚至得意樓九娘遞給他的這塊獸炭,就是用一張粗紙包著的。

因此,這是一個與前世截然不同的世界,李信沒有辦法獲得先知先覺的能力,如果不是這個世界還用漢字,說漢語,有這條秦淮河,他甚至會懷疑自己還在不在地球上。

憑借著一張還算甜的小嘴,李信一路問路,順利的找到了一家棉貨店,買到了一雙棉鞋還有一床稍微厚實一些的被子,因為天寒的原因,棉貨店的價格比起往年貴了不少,這幾樣東西總共花了七八百錢的樣子,這樣剛剛掙來的一貫錢也就花去了七七八八,這個時候,天色已經是下午了。

花了幾文錢,在路邊隨便吃了一碗麵之後,李信就準備出城回北山了,正當他走在得勝大街上的時候,一個粗嗓門對著他大聲呼喝:“小子,讓開!”

李信回頭看去,隻見一行十數人都騎在高頭大馬上,在得勝大街上肆意奔馳,剛才對著他呼喝的,是一個絡腮胡子的大漢,正在為身後的這些馬匹開路,李信還未來得及反應,就被身邊的一個行人一把拽到了路邊,然後這些速度極快的馬匹,就擦著李信的身子飛馳而過,此時李信身後背著一床被褥還有一雙棉鞋,他人雖然沒事,但是這一轉身,身後背著的東西就被這匹棗紅色的大馬一下子撞飛,被褥和棉鞋都撒了一地。

那些騎馬的,都是一個個少男少女,那個騎著棗紅馬的是一個少年人,馬術顯然不精,撞了李信之後,自己的棗紅馬也受驚停了下來。

李信的身子雖然沒有被撞到,但是也被衝擊力波及,整個人摔在了地上,過了許久之後,才勉強從地上爬起來。

此時,那些騎在馬上的年輕人們,也都一個個跳了下來,這些人每一個不是披綢就是穿裘,顯然非富即貴,他們圍在那個棗紅馬的旁邊,出聲問道:“葉……公子,沒傷著吧?”

李信摔在地上,身上的幾個關節部分都有了一些擦傷,咬牙忍了許久,陣痛才慢慢舒緩了一些,他抬頭看向那個撞了自己的少年人,隻見那個騎著棗紅馬的葉公子,麵色白皙,雖然穿著緊身的男裝,但是並沒有喉結,幾乎可以一眼辨認出是女扮男裝。

這個女扮男裝的葉公子,平日裡顯然不怎麼騎馬,這時候才驚魂甫定,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對著身邊的這些年輕人勉強一笑:“諸位,小弟沒有什麼事,隻是怕耽擱圍獵,騎的快了一些,好像碰到了一個人。”

聽到她這句話,眾人才把注意力放到了李信頭上,李信本就穿的頗為寒酸,此時被撞的跌倒在地,整個人都衣衫不整,臉上更是隱隱有些血跡,看起來極為狼狽。

這群年輕人當中,一個看起來年紀最大的公子看了一眼李信,然後回頭對著葉公子微笑道:“還能爬起來,估計是沒碰著,過些日子陛下就要在北山圍獵,要考校咱們這些將門子弟,你們大家先去北山熟悉熟悉地形,莫要耽擱了圍獵,這裡愚兄來收拾。”

這個人顯然在他們的圈子裡頗有威信,這些非富即貴的年輕人聞言,立刻翻身上馬,朝著城外北山的方向飛奔而去。

等到這幫人走完之後,這個身穿白衣的年輕人才邁步走到李信身邊,從自己的腰裡摸出一粒金子,伸手遞在了李信身邊,微笑道:“這位小兄弟,剛才是我朋友騎馬太快,不小心碰到了你,看你身上還帶了些東西,都被撞散了,這粒金子在城裡的錢莊,怎麼都能換上四五貫錢,你拿去,就當賠你的東西,順便給小兄弟治傷。”

李信此時手臂被磨破了皮,整個右手都是處在麻痹狀態的,過了一會兒之後,他的右手才能勉強活動,能動之後,他先是摸向了自己懷裡,當摸到九娘送給自己的那塊獸炭還在之後,李信才微微鬆了口氣。

這塊獸炭,以後是要還給得意樓的,如果弄壞了,李信給得意樓做一年山寨貨,也未必賠的起。

確認了獸炭還在之後,李信才抬頭看向自己麵前的這個白衣年輕人,這個白衣年輕人看起來也就是二十歲左右,年輕無比,身上穿著疑似狐狸皮的純白裘衣,整個人看起來不僅風度翩翩,而且頗有氣質。

他說話雖然很客氣,但是語氣裡隱隱有些瞧不起人,不過富貴子弟說話通常都是這樣,李信也見怪不怪,而且這個時候,他也沒有和這些“官二代”們作對的本錢,於是伸出手,接過這個白衣公子手裡的金子,微微低頭:“多謝公子。”

能低頭時且低頭,畢竟他剛來到這個世界,還要在京城活下去。

白衣公子見這個少年人很是識趣,臉上露出了一個滿意的笑容:“小兄弟且去治傷,如果這些錢不夠,小兄弟可以來平南候府找我,我是平南候府嫡子李淳,小兄弟在候府門口報我的名字就行。”

平南候府……李淳。

李信渾身微微顫了顫。

他是全盤接收了那個倒黴孩子的記憶的,按照自己母親的說法,自己的身份,應該是平南侯李慎的兒子,隻不過自己那個渣爹不靠譜,把他跟母親都丟在了永州,不管不顧。

想到這裡,李信抬頭看了李淳一眼。

也就是說,麵前這個鼻孔朝天的家夥,應該是自己的……兄長?

李信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沒來由的怒氣。

昏睡的那天晚上,李信看過了那個倒黴孩子的記憶,記憶裡的那些慘事,雖然不是親身經曆,但是也足夠讓李信對平南侯府心生厭惡了。

最起碼,那間破廟裡的徹骨寒冷,李信是切身體會到了。

他上前兩步,走到李淳麵前,把那粒金子交還了回去,低聲道:“原來是平南侯的公子,平南侯威名,小民一直如雷貫耳,小民隻是走路被碰到了,身上沒有受什麼傷,既然是平南候府的公子,那些錢,小民不敢收。”

李信說這話的時候,是低著頭的,因此沒有人看到他冰冷的眼神。

那一天,李信找上平南候府的時候,這位李家的公子李淳並沒有在家,所以他並不認得麵前的這個少年人。

李淳臉上露出一個玩味的笑容,他伸手把這粒金子捏了回來,淡然一笑:“既然你沒受什麼傷,那這錢也就算了,本公子還要出城,便先走了。”

沒有人會放著錢不要,在李淳眼裡,麵前的這個可憐少年人無非是想要更多而已,自以為看穿了一切的李淳,灑然轉身,翻身上馬,朝著東城門飛奔而去。

李信強忍著自己身上的疼痛,彎身撿起自己被撞飛的被褥還有那雙棉鞋,用袖子擦了擦上麵沾染的泥漿,重新背在背上之後,一瘸一拐的朝著北山的那座小木屋走去。

憎惡的種子,在這個少年人心裡發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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