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挑戰潛規則!(1 / 1)

“但這不對,也不應該呀!

為什麼年輕藝人就不能談戀愛?為什麼年輕藝人想要過正常人的生活,就得跟地下黨似的?

為什麼呢?!

沒有任何規定吧?

可為什麼,藝人的私生活,就跟他的事業掛鉤了呢?

我們希望,粉絲們理智追星,合理追星,而不是把明星,把藝人看做自己的私有物,更不要把藝人談戀愛和結婚妖魔化。

眾觀全球,似乎,也就我們國內這種情況最為嚴重吧?

或許,因為這事兒,最難受的不是我們夫妻,但……我們夫妻,卻決定要為所有深受其害的明星和藝人說上一句公道話。

我們都是人!”

我們都是人!!!

前麵鋪墊了那麼多的文字,到最後,卻隻用了僅僅五個字來收尾,乍一看,似乎有些蒼白與無力。

但細品之下,卻讓人動容!

是啊!

明星也好,藝人也罷,他們都是人,他們也是人。

既然是人,就注定會有自己的情感,會有喜歡的人,有討厭的人,有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可作為明星,尤其是一些顏值過硬明星的藝人,他們卻注定隻能壓製自己的情感。

至少在年輕的那些年,不敢對外公布自己的戀情,更不敢隨意結婚。

因為一旦公布,那就是斷了前途。

不公布?

還有狗仔等著呢!

狗仔最喜歡的,就是他們不公布,一旦被拍到了,要嘛拿錢,要嘛就是黑料滿天飛……

所以,很多明星藝人根本就不敢談戀愛,更不敢結婚,生子。

這些對大部分普通人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幸福,對他們來說,卻是格外的遙遠。

但……

憑什麼呀?

大家都是人,為什麼他們就不能有自己的幸福?

為什麼一結婚,就要討厭他們,就要脫粉?

難道他不結婚,就能成為某個粉絲的丈夫或者妻子?根本就不會啊!

那……這又是為什麼呢?

諸多粉絲看到了,很多明星藝人,也看到了。

粉絲們在反思,在交流,在爭論。

“支持包租夫婦!”

“其實,我覺得人家一公布戀情,一結婚生子就吵著要脫粉的,應該都是未成年吧?”

“嘿,大叔,彆把我們未成年當做腦殘好吧?其實我們還是分的很清楚的,隻有腦殘粉才會這麼做!”

“現在還真沒多少腦殘粉了,我說句公道話吧,其實我感覺,這應該是曆史遺留問題。”

“我年紀略大,小鮮肉紅紅火火的時候就已經整天泡在網上了,所以我覺得,這是那時候就留下來的問題。

小鮮肉沒有作品,隻有顏值,還特麼跟娘炮一樣,所以喜歡他們的人,都是喜歡他們的顏值,也就是所謂的腦殘粉。

這些粉絲肯定是沒辦法接受自己的‘愛豆’談戀愛和結婚的,因為這就是腦殘粉的老公和老婆丫~!

久而久之……這事兒吧,也就妖魔化了,搞的好像明星和藝人談戀愛,結婚什麼的,就十惡不赦,大逆不道了一樣。”

“謔,樓上的長篇大論,卻狗屁不通,從香江時期,這種風氣就已經盛行了好吧?或許這真是曆史遺留問題,但卻絕對不是從小鮮肉時期開始的!”

“不管你們怎麼說,我還是覺得,我喜歡的明星如果要結婚的話,我就會選擇脫粉……怎麼說呢,你們說我腦殘也好,不理智也罷,但我喜歡的就是他這個人!

他都結婚了,不屬於我了,我還喜歡他乾什麼?

就仿佛是一場夢吧,夢醒了,對他的喜歡也就結束了。

什麼?這對明星和藝人不公平?可這世界上哪裡有絕對的公平?他們選擇了這一行,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就要遵守這一行的規則!

年輕明星不能談戀愛這事兒,雖然不是規則,但已經是潛規則了吧?”

粉絲們各抒己見。

很多人認為林毅和薛瑤兩口子說的很對,也表示支持。

但……

同樣也有不少人認為這完全就是在偷換概念。

誰說你們明星和藝人不是人了?

誰不準你們談戀愛結婚了?

隻不過你們談戀愛就沒辦法繼續大紅大紫的賺錢,所以你們自己不談而已!

而你們在那之前所賺的錢,早就已經是絕大部分普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了好吧?

所以……

想要錢,又想要幸福什麼?

天底下的好事兒全都被你們占了,憑啥?

這種言論雖然是歪理,但支持的人卻不少。

啥?

你們說戀愛是戀愛,人家戀愛,為什麼就要丟了工作?難道他戀愛就不出作品,就不工作了?

抱歉,我們不聽!

……

娛樂圈的瓜常常有,而今天的瓜,格外新鮮。

網友們議論紛紛……

諸多明星,藝人,也是看在眼中。

香江,海邊彆墅。

羅大中瞠目結舌……

“牛逼!”

“這倆才是真正的‘暴脾氣’啊,被狗仔曝光了倆小丫頭的存在,直接就開始硬剛所有狗仔,並且公然挑戰娛樂圈潛規則了……”

“服氣,不服不行!”

“誰說不是呢?”

王峰等人,也是驚歎連連。

圈外人或許不知道,但他們卻很清楚,林毅兩口子做這事兒,完完全全就已經是在挑戰娛樂圈的潛規則了。

沒錯,娛樂圈內還真有年輕明星,尤其是顏值好的年輕明星,在年輕時期不能談戀愛的潛規則!

一旦談了,不僅僅是粉絲會自發脫粉,甚至連這些明星、藝人背後的公司都不會坐視不理,在暗中搞事,封殺等等!

為什麼?

當然是為了錢!

很簡單的例子……

例如明星張三長得很帥,如果他不談戀愛,絕對會有不少腦殘粉給他買單,我們隻要推一推每年就能輕鬆賺他一個億,還不是美滋滋?

可他如果談戀愛的話,我們一年就隻能賺五千萬甚至更少……

我作為‘萬惡的資本家’,會允許你談戀愛?做夢呢?!

這,便是這個潛規則存在的大半原因!

所以,他們才會如此驚訝。

林毅兩口子這可不僅僅是在跟網友們爭論,也不僅僅是在為藝人發聲,而是公然挑戰整個娛樂圈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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