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大金牙(1 / 1)

鬼吹燈 本物天下霸唱 1103 字 2個月前

東四的一家火鍋店裡,坐滿了食客,火鍋中的水氣彌漫,推杯換盞幺五喝六之聲不絕於耳。

我們撿個角落處的空桌坐了,大金牙連連給我倒酒,我心想這家夥是想把我灌醉了套我的瓷啊,於是趕緊攔住他:“金爺,這二鍋頭勁兒太猛,我量淺還是來啤的好了。”

邊吃邊談,話題就說到了倒鬥的事上,大金牙咧開嘴,用指尖敲了敲自己的那顆金牙對我們說:“二位爺上眼,這顆金牙,就是我在潘家園收來的,從墓裡挖出來的前明佛琅金,在粽子嘴裡拔下來的。我沒舍得賣,把自己牙拔下來換上了。”

這人也真是的,吃飯時候說這個,還讓不讓人吃了,舍不得花錢你直接說多好,他說的那個實在是越想越讓人覺得惡心,我趕緊把話題岔開,跟他談些彆的事情。

錢壓奴俾手,藝壓當行人,我們隨便聊了一些看風水墓穴的門道,又說些當年在昆侖山當工兵的事跡,聽得大金牙嘖嘖稱奇,對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大金牙的爹被國民黨抓壯丁之前,是跟一位湖南姓蔡的倒鬥高手學徒,對挖墳掘墓的勾當所知甚多,但是對於那些尋穴的本事就沒學會。因為他師傅蔡先生本身也不懂風水之術,民國十二年之後,洛陽農民李鴨子才發明了洛陽鏟。在此之前,洛陽鏟還沒流行開來,他們這一派主要用鼻子聞,為了保持鼻子的靈敏程度,都忌煙酒辛辣之物。

用鐵釺打入地下,拔出來之後拿鼻子聞,鐵釺從地下泥土中帶上來的各種氣味,還有憑打土時的手感,地下是空的,或者有木頭,磚石,這些手感肯定是不同的。

其實和用洛陽鏟打土的原理差不多,隻不過一個是用鼻子聞,一個是用眼睛瞧。洛陽鏟帶上來的土,可以察看地下土壤的成份,如果有什麼瓷片,木片,布片,金銀銅鐵錫汞鉛,包括夯土,磚瓦等等等等,這些都是地下有墓穴的證明,可以通過這些線索來推測地下古墓的年代和布局結構。

不過聞土這手藝傳到大金牙這裡就失傳了,他爹雙腿殘疾,他從小又有先天性哮喘,就不再去做摸金校尉了。一般乾這行的,都見過不少真東西,憑著這點眼力,做起了古玩的生意。

我開玩笑的說您祖上這手藝潮了點,我聽我家裡的長輩說過一些倒鬥的事情,真正的高手,沒有用鐵釺洛陽鏟的,那都是笨招,有本事的人走到一處,拿眼一看,就知道地下有沒有古墓,埋在什麼位置,什麼結構,這些一眼就能看出來。凡是風水絕佳之所,必有大墓,能埋在裡邊的,生前都不是一般人,這種墓裡邊全是寶貝。真正的大行家對洛陽鏟那些東西是不屑一顧的,因為地下土壤如果不夠乾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彆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沒,地下的土層被衝得一塌糊塗。

大金牙聽我說的天花亂墜,對我更是推崇:“胡爺,我算服了,常言怎麼說的來著,朝聞道夕死可矣,聽了您這一番高論,我算是沒白活這麼大歲數。向您這種既懂風水術,又當過工兵,了解土木工程作業的人才,真是可遇而不可求,有您這本事要不做摸金校尉可惜了。”

我搖搖頭說:“那種缺德的事,我不打算乾,我剛說的那些都是聽我祖父講的,他老人家當年也做過摸金校尉,結果碰上了大粽子,差點把命搭上。”

大金牙說這風險肯定是有的,揣上幾個黑驢蹄子也就不怕了,而且正所謂盜亦有道,倒鬥的名聲是不好,那都是因為一些下三濫的毛賊敗壞的,他們跟本就不是這行裡的人,不懂得規矩,到處破壞性的亂搞,那能不招人恨嗎。倒鬥的曆史要追述起來,恐怕不下三千多年了,當年三國時曹操手下有支部隊,專門挖掘古墓裡的財物以充軍餉,咱們這才有了摸金校尉的彆稱。

傳至解放前,這行裡邊共分東南西北四個門派,到了八十年代,人材凋零,已經沒剩下幾個人,僅存的幾個人也都金盆洗手不乾了。現在的那些小輩,都是些個鄉下的閒漢,一幫一夥成群結隊的去挖墳掘墓。哪裡懂得什麼行內兩不一取,三香三拜吹燈摸金的規矩,唉,多少好東西都毀在他們手上了。

大金牙感歎了一陣,又對我們說道:“我長年在潘家園倒騰玩意兒,您二位將來要是有什麼好東西,我可以負責給你們聯絡買家,你們親自去談,談成了給我點提成就行。”

胖子一直忙著吃喝,這時候吃到八成飽了,忽然想起點什麼,把身上那塊玉取出來讓大金牙給鑒定鑒定,看值多少錢。

大金牙看了看,又放在鼻子邊上聞了幾下:“胖爺,您這塊可是好玉啊,至少不下千年曆史了,嗯……有可能還要早,應該是唐代以前的。這上邊的文字不是漢文,是什麼我也瞧不出來,肯定能值不少錢,不過在沒判斷出具體價值之前,您最好還是留著彆出手,不然可能就虧大了。您這塊玉是在哪得來的?”

胖子說起他家的曆史就來了興致:“要說來曆,那可是小孩沒娘,說來話長了,我這麼跟你說吧,這塊玉是我爹參加黃麻暴動時候的老戰友送的,我爹的那位老戰友是野司的一號大首長,帶部隊進新疆的時候,他的部隊和一股土匪遭遇了,這幫土匪也是找死,解放軍的一號首長身邊的警衛團能是吃乾飯的嗎?不到五六分鐘,就把那百十號土匪消滅光了,打掃戰場的時候在一個土匪頭子身上發現了這塊玉,一號首長把它當成紀念品送給了我爹。這塊玉再往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我們一直喝酒喝到晚上十二點多才分手,臨彆之時,大金牙送給我們倆一人一個彎勾似的東西,這東西有一寸多長,烏黑甑亮,堅硬無比,還刻著兩個篆字,看形狀象是“摸金”二字,這物件兒年代久遠,象是個古物,一端被打了個孔,穿有紅色絲線,可以掛在脖子上當作裝飾品。大金牙說:“咱們哥們兒真是一見如故,這兩個是穿山甲的爪子做的護身符,給你們二位留個念想,有空就來潘家園找我,青山不改,綠水常流,咱們後會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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