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煩憂(1 / 1)

漢鄉 孑與2 1395 字 2個月前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煩憂

司馬遷的曆史書寫的很不順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時期的曆史太不靠譜了。

他覺得很難寫。

他想寫通史,那麼,就要從大漢國的本源開始寫起。

想要寫大漢國的本源,就要說清楚大漢國這些人的由來。

如果這樣寫,盤古,女媧,燧人氏……都會出現在他的史書上。

想想都讓人失望,盤古可以開天辟地,女媧可以摶土造人,神農嘗百草,黃帝可以呼風喚雨,蚩尤能調動百萬魔神,刑天腦袋掉了都能繼續戰鬥,哪怕是桀紂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劉徹這裡,就隻有弄點白鹿幣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曆史就沒法子寫。

雲琅見司馬遷的時候,正好遇見他從地窖裡出來,嘴上的墨痕都沒有時間清理。

見雲琅來了,司馬遷一把抓住他道:“有沒有酒?”

雲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們兩個今天去你家的酒窖裡喝酒你意下如何?”

“為什麼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邊喝酒也不錯啊。”

“沒臉見人!”

這話明顯是敷衍人,司馬遷的老婆此時正站在門口,同樣愁容滿麵。

“家父不耐仕途勞苦,預備辭官回家頤養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來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後,司馬遷終於說出了真正的原因,寫史書寫進了死胡同,一時半會沒有出來的可能,這個時候就任史官,或許能夠另辟蹊徑。

“你以前寫的東西呢?”

司馬遷豪邁的笑道:“付之一炬。”

“為何?”

“見之生厭,不燒待何?”

“不準備寫你的大作了?”

“寫啊,隻是需要重打鑼鼓另開張,心性不足,學識不夠,見識短淺,胸無溝壑,這樣的司馬遷如何能寫出一部煌煌巨著呢?

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間曆練一陣……哈哈哈……“

雲琅知道司馬遷的仕途就沒有順利過,這一去,恐怕要在官場這個爛泥坑裡滾一身的泥。

不過,雲琅還是舉杯祝賀他,祝賀他青雲直上。

這一次司馬遷喝的爛醉如泥,他似乎將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後和著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爛醉一場之後,司馬遷告彆了他居住了兩年之久的雲氏,乘坐著一輛牛車,車上裝載著老婆跟兩大箱子書籍,就信心滿滿的去長安赴任了。

宋喬想要收回司馬遷居住的聽濤居,那個美麗的地方已經被他們夫婦糟蹋的差不多了,應該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貴客。

雲琅不覺得還有誰能比司馬遷更加高貴的,所以,沒有允許宋喬派人改建聽濤居,隻是派人對聽濤居進行日常灑掃就好。

一個義氣滿滿下山為官的書生,估計要不了多久,就會重新回到雲氏,繼續住在這裡寫書。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說上個月何愁有吃了一顆豆子,結果,他的一顆牙齒被豆子弄壞了,流了很多血。

這是老邁的象征……

不過,雲琅製作的五香蠶豆他還是很喜歡,至少這種煮出來的豆子糯香綿軟,不會傷害到牙齒。

就這樣,何愁有放棄了著名的鐵蠶豆,開始吃五香豆了,這看似是一個很小的變化。

實際上,在雲琅看來,這是何愁有沒了克艱排難雄心的重要標誌。

從此之後,何愁有就不再是那個讓所有人感到恐懼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過是教授雲氏子武技的一個老朽而已。

權力,是男人最強有力的不老神藥,隻要權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覺不到老。

一年多的時間裡,何愁有再也沒有見到劉徹,也沒有接到劉徹的任何指令。

那個人好像已經忘記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雖然在變得老邁,卻變得更像是一個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邊上,擺滿了他從驪山上挖來的蘭花。

裝蘭花的陶盆是雲琅送給他的,每一個陶盆都讓何愁有非常的滿意,在他看來,皇宮裡裝蘭花的大缸還上不了台麵。

蘭花的香味清遠,天氣越是清冷,味道傳的就越遠,偌大的清泉居就被一股若有若無的蘭花香氣籠罩著。

“好人就不該為官,隱士就應該徹底的隱藏起來,凡是能被皇家勸下山的隱士,都是求權奪利之徒,隻有到了我這個歲數才知曉能平安的種幾盆蘭花該是多麼愉快的事情。”

雲琅笑著搖頭道:“要不,等我七十歲了再跟您學著種蘭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蘊滿了喜氣,指指身邊的那些蘭花道:“我活到那個時候,不過呢,這些蘭花可以給你。

等我死了,記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製作一個胖的泥塑。選一個可以靠牆偷懶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後就把陵衛大營封閉了吧!”

雲琅輕笑道:“我現在就想把它給封閉掉,至於你,還是弄一套棺槨,埋在雲氏的墳地裡,你是雲音跟霍光的師傅,他們該時時來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顆五香豆道:“你將來不進去?”

雲琅傲然道:“我是大漢國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錯,不錯,我記得你以前在我麵前說過,你是老秦人!

這種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學不來,尤其是還能把見風使舵的齷齪手段,說出一股子烈士氣息的人,這世上大概隻有你了吧?”

雲琅笑著揮揮手道:“棄我去著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何公,且飲杯中酒。”

何愁有笑道:“句子很好,就是用在你身上糟蹋了,怎麼?見司馬遷這樣的書生都入仕了,你這樣的大才卻被陛下棄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雲琅搖頭道:“沒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這樣無所事事的過一生。”

“你就不怕淹沒了你的蓋世才華?”

“咦?我有蓋世才華?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雲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說你有蓋世才華,你就一定有配得上這句話的才德。

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宮中轉圈子,見過的才德之士如同過江之鯽,就連留侯這般人物老夫也是親眼睛過的,你若生在秦末時分,恐怕還要勝留侯兩分。

萬萬不可妄自菲薄。”

雲琅大笑道:“這是何公愛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舉起酒碗道:“跟你談話總是能讓老夫快活,飲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兩人喝了兩壇子雲氏烈酒之後,何愁有就借口頭暈,會清泉居睡覺了。

把雜亂的酒場留給雲琅處理。

雲琅皺皺眉頭,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飲而儘,隨手把酒碗丟在桌子上,輕歎一聲就離開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裡並沒有狗子的消息傳來,這讓雲琅的心情也變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個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個人在草原上苦熬,雲琅就覺得非常對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門關兩軍夾擊龍城,在龍城眼看著就要發生一場前所未有的大決戰。

雲琅很希望狗子這時候能快些回來。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叢裡,小心的瞅著前麵東張西望的野山羊,這東西一般生活在懸崖峭壁上,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隻要遇見野山羊,都不願意放過。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現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經掛好了弦,隻要扣發,這頭野山羊斷然沒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將要下死手的時候,埋伏在附近的蘭英忽然凶猛的撲向野山羊,探出的雙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雙角。

野山羊用力的掙紮,蘭英的身體隨著野山羊的抖動而抖動,野山羊的蹄子好幾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舊不鬆手。

“狗子,快來啊,這是一頭大奶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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