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詠刑天》(1 / 1)

儒道至聖 永恒之火 1644 字 1個月前

星光之下,八頭猙獰的魚妖撲過來。

這些魚妖直立行走,手握骨叉,體形巨大,最小的一頭也比尋常人高兩頭,最高的那魚妖甚至有八尺之高。

魚妖有的一身青色,有的是黑白花紋,有的滿身是刺,魚頭巨大,雙目亮的如火把,張開大嘴的時候露出滿口銳利的牙齒,異常恐怖。

魚妖一邊跑還一邊叫著。

“唧唧呀呀昂昂啊哈……”

方運隻能聽懂幾個簡單的詞語,諸如“人肉”“好吃”之類的。

馬淵和羅天奇已經開始提筆寫字,用的都是書寫最快的草書,周圍的天地元氣被兩個人自身的才氣引動,隨著兩個人的筆墨送入紙上。

馬淵寫的是陶淵明的名篇《詠刑天》。

方運看了一眼,馬淵正寫到一半。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刑天舞乾戚,猛誌固常在……”

精衛生生世世填海,刑天無頭依舊死戰,《山海經》中的兩個人物的精神亙古長存,在陶淵明的筆下化為強大的振奮詩。

詩成,無火自燃,化為點點白光落在所有人的體內。

方運立刻感到自己的鬥誌昂揚,心中沒有絲毫的膽怯,同時頭腦清晰,在看著魚妖的時候,腦中不斷閃現一些攻擊魚妖要害、弱點的手段,仿佛繼承了戰神刑天的戰鬥能力。

而羅天奇的《與子同袍》字更多,還沒有寫完。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這首選自《詩經》的詩篇流傳極廣,講述了秦人共同抗敵的決心和場麵,原名為《無衣》,但因為《詩經》中有兩首《無衣》,這首又是增護詩,名為《無衣》不妥,故改名為《與子同袍》。

《與子同袍》完成後,方運立刻覺得一股無形的力量湧入衣服內,讓衣服變得更加緊密,防護能力更強。

那些士兵身上的鐵甲泛著幽幽的冷光,有天地元氣注入鐵甲,普通妖民和普通武器已經無法將其穿透,隻有妖兵才能在多次攻擊後擊穿護甲。

隻是,為首的那頭青魚妖兵手裡拿得不是骨叉,而是一根巨大的骨棒,拖在地上奔跑的時候發出沉重的聲音,在地麵犁出一道深深的痕跡。

這頭青魚妖兵眼睛黑白分明,但在眼白的邊緣,有一圈清晰的血紅色圓環。

這是妖族吃過人的標誌!

“弓手射擊妖民!千萬不要被那骨棒砸中,觸之必死!三班一起攻擊那青魚妖!二班攻擊黑白魚妖,一班負責花紋妖兵。先不要寫,等等,再等等……開始書寫!”

十五個弓手不去管那三個妖兵,而是去射擊五頭妖民。

這些弓手都是府軍精英,無一人射偏,但有的被魚妖的鱗片彈開,有的沒射中要害。其中一頭魚妖十分倒黴,一箭入眼,貫腦而出,當場死亡。

眾人士氣大振。

另外四頭妖民麵有懼色,減慢腳步,躲在三頭妖兵之後。

又一輪箭矢飛出,但鋒利的箭矢全都被妖兵的魚鱗擋下。

十五個學子一起埋頭書寫秀才唯一能寫的殺敵詩,《荊軻刺秦歌》。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

探虎穴兮入蛟宮,仰天噓氣兮成白虹。

整整十五個元氣刺客浮現在十五個秀才的身邊,這些刺客如同人形黑霧,有濃有淡。

這時候,八頭妖物已經邁入十五丈之內,是《荊軻刺秦歌》的極限距離。

“殺!”馬淵一聲令下,十五個由天地元氣組成的霧狀刺客、以比常人全力奔跑還要快一倍的速度衝向三頭妖兵。

為首的妖兵似乎見識過元氣刺客,輕蔑一笑,突然揮舞大棒,輕易砸中最前麵的元氣刺客,隻聽砰地一聲,那元氣刺客炸開,元氣四散,徹底消失。

但第一個元氣刺客隻是誘餌,另外四個元氣刺客在主人的指揮下,彎腰衝到青魚妖兵的腿下,四把匕首同時刺入青魚妖兵的左腿膝蓋之中,然後用力一絞,鮮血噴濺。

“啊……”青魚妖兵痛呼一聲,隨手一揮,一棒砸碎一個元氣刺客,它自己則膝蓋一彎,半跪在地,左腿徹底廢了。

一班和二班的秀才也用同樣的戰術,或者先攻擊膝蓋,或者先攻擊腳踝,然後再攻擊手肘等其他關節部位。

這是人類總結的幾百年的經驗,先削弱妖蠻的移動能力,然後憑借元氣刺客的速度不斷製造傷口,若找到機會就刺入眼睛、鼻孔、嘴巴、魚鰓等部位,若是沒有機會就不斷攻擊最最弱的關節部位。

王先生搖搖頭,這些終究是院生而不是軍中秀才,強大的軍中秀才能把元氣刺客操控得出神入化,一人就可殺死這三頭妖兵。

沒了妖兵阻擋,十五個弓兵的箭矢不斷射出,這些弓兵受到《常武》的壯行力量變強,受《詠刑天》的影響瞄得更準,殺妖兵不行,但在較近的距離殺妖民非常厲害。

方運認真觀察所有的秀才,他們在使用完紙上談兵後,立刻開始深呼吸,保持心神平靜。方運知道使用才氣後會形成才氣震動,隻有文宮的才氣震動變小,才能再次調動才氣力量。

除了文心能迅速平息才氣震動,隻能靠自身的定力和經驗平息。

三個舉人先生各自觀察自己的學生,暗暗記住每個學生的長處和短處。

四個妖民很快被弓箭擊中要害,三個死亡,還有一個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弓手手臂酸痛,開始休息。

三個妖兵的膝關節和踝關節全都被廢掉,可它們的身體非常強悍,哪怕坐倒在,也殺光了十五個元氣刺客,最後甚至悍不畏死地用手臂支撐著身體向這裡爬過來,同時用妖語大聲咒罵著。

三班的五個秀才最先穩住才氣震動,再一次使用紙上談兵,喚出五個元氣刺客。

“士兵出擊!”

三個什的府軍開始出動,以刀盾防護,以長槍刺殺,以弓箭騷擾,以元氣刺客偷襲,三個妖兵哪怕力大無窮也很快被殺死。

方運微微皺起眉頭,他本以為十五個秀才殺三個妖兵會輕而易舉,可沒想到這麼繁瑣,縱然妖兵厲害,可若是在戰場上這般殺法,秀才的作用非常有限。

殺光妖怪,府兵開始處理屍體,而十五個秀才在一起討論戰鬥得失。

討論來討論去,得出兩點,第一點是他們畢竟不是軍人,殺敵效率太低;第二是秀才能用的戰詩詞太少,殺敵詩隻有一首《荊軻刺秦歌》,而“強兵詩”更是一首都沒有。

陸宇無奈地道:“要是舉人出手,自己不用念殺敵詩詞,誦一首《誦弓詩》就能讓這十五個弓手的弓箭威力提升,一箭就能刺破妖兵的魚鱗。可秀才能用的詩詞太少了,來來去去就那麼幾首。在戰場上,新兵秀才基本隻是查缺補漏的,到舉人才能展現讀書人真正的威能。”

“不用急,隨著十國開始重視戰詩詞,再過幾十年,必然會湧現許多秀才可用的傳世戰詩詞,我等來這裡殺妖是其次,親臨戰場磨礪文宮和心神才更重要。”

“唉,好不容易出了一個不下於衣知世且詩詞極佳的天才,竟然甘願去當賤種!”

“他的事就不要提了!”王先生不悅地道。

方運隱約猜到陸宇口中的賤種是誰,不過對那人的事跡不太了解。

趁著眾人休息的時候,方運把陸宇拉到一邊,問:“你說的那個賤種是風城絕嗎?”

“除了他,誰還能比得上衣知世?誰還算賤種?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去當狗!”

“我以前聽說過他,但不知道具體怎麼回事,你說給我聽聽。”

“嗯,我就說一些我知道的。風城絕小時候挺可憐的,所在的村子遭狗蠻人襲擊,被狗蠻人當奴隸。抓他的狗蠻人簡直是畜生,把他當……當那個什麼給……給那個,咳咳,我不多說了,你想想也能懂。後來那個狗蠻部落被攻破,他回到人族。”

“三年後,他展現出天才的一麵,在同一年考上童生和秀才,第二年考上舉人,第三年考上進士。最後成為翰林,成為四大才子之一。可惜他的童年太慘了,導致他的頭腦出現問題,不知道為了什麼投靠妖聖,成為逆種文人,而且在背叛前出賣了一位大儒,讓那個大儒死於妖聖之手。”

“據說風城絕現在已經是大學士,統領三分之一的逆種文人,他經常請妖族強者改造他的身體,最喜歡吃人。”

方運驚訝地道:“還有這種人?”

“當然,他還公然宣稱人族是低賤的種族,妖蠻才是至高無上的,最討厭一切天才。對了,你可要小心,他曾多次派人刺殺衣知世,過不了多久應該會瞄上你,你可要小心。”

方運沒想到那麼出名的人竟然是個心理**,道:“他和衣知世同為上一代四大才子,文位卻低一層,應該在刻苦修煉,努力衝擊大儒,不會注意我,我也不會惹到他,你多心了。”

“哼,那種瘋子誰也說不好。”

休息一刻鐘,眾人再次啟程,披星戴月尋妖。

本來一夜都很難找到一個妖怪,可在奴奴的指點下,他們在一夜之間竟然殺了三十頭妖怪,比得上以前十天的努力。

方運甚至還用一杆投槍給予一頭妖兵最後一擊。

在回盧家鎮的路上,眾人一致認為方運和奴奴居首功,奴奴高興的不得了,在方運懷裡不停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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