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等一下,要先戴上這個帽子!”
楊軼為了曦曦的生日,確實做了很多準備,畢竟也是第一次搞生日party,他還特地到網上找了一些案例,學著自己布置。這會兒,他好像想到了什麼,匆匆跑到旁邊的置物籃裡,拿起了幾個帽子。
“曦曦要帶這個!”楊軼右手拿的是那天跟曦曦去逛步行街時候買的人造頭冠,雖然是便宜貨,可是在燈光的映照下也是晶瑩發亮,看起來跟真的公主王冠一樣。
“麻麻,曦曦好看嗎?”曦曦甜甜地笑著,任由爸爸幫忙將頭冠插在頭發裡,她脖子都不敢動彈了,隻能身子扭過來。
“很好看!我的小公主!對了,楊軼,我覺得這裡可以拍一下照片!留作紀念。”墨菲拍了拍楊軼的胳膊,有些親昵地說道。
“有的,不過要等一下!”楊軼左手還拿著兩個圓錐形的帽子,他自己先戴一個,然後朝墨菲示意一下。
“我不要戴啦!”墨菲好笑地往後退了一步,連連擺手。
“這怎麼行?曦曦的生日,我們都得戴!”楊軼將墨菲堵在了吧台前,讓她無路可退。
然後他親自幫墨菲戴上,還勾著繩子,掛在墨菲的下巴下。這過程免不了肌膚相親,楊軼指尖劃過墨菲的下巴,感受到了她肌理的細膩,看著她泛起紅暈的臉頰。
美人如畫,竟是看癡了,忘記收回手指。
墨菲也是傻愣愣地靠著吧台,抬頭看著楊軼。這麼靠近,墨菲幾乎感覺到楊軼的氣息。這麼靠近,墨菲幾乎能感受到來自楊軼目光的灼熱。這麼靠近,墨菲也是忘記了躲避,就這樣迷離地看著楊軼那刀劈斧削的硬朗麵龐。
“你們怎麼還沒有好呀?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是曦曦的聲音,打斷了這一刻的曖昧。
墨菲先反應過來,她紅著臉推開楊軼,裝作若無其事地向曦曦走去。
楊軼也是搖了搖頭,微微一笑,他也佯裝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往一邊去,拿起自己之前買的單反相機,高聲說道:“曦曦,爸爸來給你拍照了!”
拍了好幾張照片,有曦曦豎著萬年不變的“Yes”手勢的單獨照,也有曦曦和墨菲母女倆在一塊拍的照片。
“楊軼,你也過來一起拍啊!調定時!”墨菲剛才跟曦曦鬨得很開心,現在也是眉目帶笑地向楊軼招了招手。
“我也要拍?不用了吧?”楊軼撓了撓頭,“我還要給你們拍呢!”
實際上,他不太願意拍照,以前的陳舊觀念,讓他覺得隻要拍了照片,就很容易給對手留下痕跡,彆人的追蹤就變得更容易了!
然而,現在好像不用擔心這個問題,畢竟他的身份不再是殺手,而是普通人了。
“快過來!”墨菲嗔道,“你是爸爸,怎麼可以說不用呢?來,我們一家三口一起留個合影!”
一家三口,墨菲幾乎是脫口而出,說完她便意識到了,一下子臉紅了起來。
不過,確實是這樣,曦曦都四歲了,他們三個,還沒有過合影呢!
楊軼倒沒有再堅持,他調了相機的定時拍攝,然後跑過去,跟墨菲一左一右,將笑得很燦爛的小姑娘擁在中間。
“哢嚓!”畫麵定格,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意,就連楊軼和墨菲也是笑得很自然,隻願這個幸福能恒久流傳……
吧台上麵還有吃的,不僅有洗得水靈靈的水果,還有楊軼親手烘烤、製作的點心。在楊軼擺弄相機,準備用三角架固定著錄視頻的時候,墨菲牽著今天生日的小公主的手,先過來嘗鮮。
“這個是曲奇。”墨菲先捏起一個,放在嘴邊輕輕地咬了一口。
她吃東西的姿勢永遠是那麼優雅,隻是小小的咬一口,左手還放在下巴下麵接著,生怕掉出一些殘渣。
“唔,好吃!”墨菲很喜歡楊軼的手藝,這個曲奇不僅做得精致,賣相不比蛋糕店的差,而且酥脆香甜,口感和味道都恰到好處!而且,她很喜歡裡麵夾雜的蔓越莓,有點酸酸,特彆好吃!
“我也要!”曦曦急了,她可夠不著,除非爬到椅子上,但楊軼為了布置吧台,都把椅子搬開了。
墨菲笑著,遞給小姑娘一個,還說道:“你可不能吃多,待會還有更好吃的呢!要是吃飽了,有得你後悔的!”
“還有更好吃的?”曦曦本來吃得香香的,胃口大開,但聽媽媽一說,又有些猶豫要不要吃完這個曲奇餅了。
楊軼做的點心當然不止蔓越莓曲奇餅,還有五顏六色的糯米糍粑。
這糯米糍粑很有意思,綠色的是摻了綠茶粉,粉色的是草莓味的,而黃色的是芒果味,當然,裡麵都是紅豆沙餡料。還有一種白色的,裡麵卻是紫色的心——紫薯餡!
就在墨菲和曦曦嘗點心的時候,楊軼抱著吉他走過來,他還裝模作樣地調試了一下麥克風跟支架:“咳咳,喂,喂!”
墨菲倒是見過樓上那個掛在楊軼書房裡的吉他,Brown_Beetle,她當然知道這個吉他的昂貴,也知道是原來房東留下來的。她之前一直覺得BB這個吉他在楊軼那兒就是明珠暗投,隻不過,她有更好的,所以沒有羨慕嫉妒地找楊軼要而已。
“你要乾什麼啊?”墨菲好笑地看著楊軼,她並不知道楊軼會玩吉他,看著楊軼背著吉他笨拙的模樣,就笑得花枝亂顫。
“這個,我要唱一首歌給曦曦!”楊軼一本正經地說道。
“好啊,好啊!”曦曦開心地拍起了小手掌,她今天可是太高興了,爸爸媽媽給自己精心準備了生日party,爸爸居然還要唱歌。
事實上,曦曦並沒有像媽媽那樣感到驚訝,因為楊軼在曦曦麵前唱過“Let_it_go”,所以曦曦還很期待呢!
墨菲也有點好奇,她想知道楊軼這個曾經對音樂一竅不通也不屑於去理解的家夥,能唱什麼歌。而且還是吉他彈唱呢!
“他難道去學了彈吉他?”墨菲暗想。
“那我開始啦!”楊軼將麥克風裝回架子上,然後一本正經地開始扣動吉他弦。
“5·565、17……”一個輕快、簡單的節奏響起。
墨菲注意看了一下楊軼右手的指法,似乎還是有點僵硬,不過這種簡單重複,隻有少許變化的旋律,確實足夠了。
但左手按弦的姿勢還不錯,他還真學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