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問我何時才能,跨過山河跨過草原,來到你的身邊……因為那,就是今天……”盧小樹最後深情的哼唱,得到了咖啡店裡幾個客人的掌聲。
楊軼也是微微笑著,為他們鼓掌。
“謝謝!謝謝!”盧小樹跟繆川雙手合十,向“聽眾們”致謝。原本還有點忐忑,最終得到肯定,他們有點喜出望外,青澀的臉龐洋溢著高興的笑容。
“你們唱得很好聽哦!”一個稚嫩的聲音插了進來。
盧小樹和繆川低頭看去,是一個精致可愛的小姑娘,穿著紡紗褲裙搭配長款上衣的小姑娘是衣襯人、人襯衣,明亮俏麗。他們知道,這是老板的女兒,便撓著頭不好意思地笑了。
還能被小朋友誇獎呢!
“我們家曦曦可是很少誇獎人,說明你們的歌,確實寫得不錯!叫什麼名字?”楊軼疼溺地揉了揉女兒的頭發,才抬起頭微笑問道。
曦曦覺得自己被爸爸當著外人的麵誇了,心裡歡喜又羞澀,咯咯笑著,拉下爸爸的大手,扭身跑開。小乖跟哆哆亦步亦趨地跟著。
剛才已經好奇地鑽進吧台,啃撓著楊軼褲腿的小灰耳朵轉了一下,它聽到了動靜,連忙扒拉著小腿跑出去,趕上小夥伴們。
“這首歌名字叫《我在北方的冬天想她》,是阿川寫的。”盧小樹連忙回答道。
“阿樹也參與了作曲,他編曲很強的,以前就有公司想要他去做編曲。”繆川也在誇獎著自己的同伴。
楊軼一邊給他們衝泡咖啡,一邊微微笑道:“哦,是嗎?為什麼不去?”
盧小樹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不太想隻做編曲這一行,我還是比較喜歡唱歌。”
“嗯,你的嗓音條件很不錯。”楊軼點了點頭,說道,“不唱歌太可惜。”
其實,楊軼還有些羨慕盧小樹的嗓子,基本上所有的民謠都能唱,而且唱得會不比原唱差!就好像《董小姐》很多人會喜歡聽左立的版本一樣,年輕男歌手乾淨的聲音,還是比滄桑大叔來得吸引人啊!
“問題是長得醜。”盧小樹挺無奈地說道,“以前寄了樣帶給唱片公司,他們要我去試試,但看到真人就搖頭,說這張臉不適合當明星……”
確實,盧小樹長得很普通,不算特彆醜,但絕對稱不上帥。對比而言,楊軼擺在過去還能稱得上是陽剛的大帥哥,而盧小樹無論放在哪個時代都不算帥。
繆川也差不多,兩人估計是同病相憐……
楊軼不喜歡安慰大人,他覺得成年人應該有自己的毅力,但還是勉強說了一句:“沒關係,音樂這條路從來都不平坦,堅持自己的夢想,走下去,相信你們會成功!”
“謝謝!”盧小樹跟繆川都點了點頭。
楊軼已經完成了手頭的活,他將兩杯還飄逸著白色熱氣的咖啡端了出來:“聖多斯,我請你們的,嘗嘗!”
聖多斯比摩卡貴多了,盧小樹愣了一下,但還是灑脫地點點頭,笑道:“好嘞,謝謝老板!”
“對了!”楊軼叫住了他們,微微笑道,“關於你們剛才的歌,我有個不成熟的小建議,當然你們如果覺得不妥也可以忽略。那就是可以考慮將末尾的那一長串有點炫技嫌疑的旋律改掉,我認為乾淨的兩三個音循環,做個餘音未絕的效果會好一些。”
這個建議頓時讓盧小樹和繆川陷入了沉思,果然是兩個喜歡音樂喜歡到癡迷的家夥,他們都忘記了回應楊軼,呆呆地端著咖啡來到一個卡座,然後麵對著麵,一臉沉思地坐著。
楊軼搖了搖頭,並不在意。
那邊,好一會兒,盧小樹和繆川才回過神來。
“阿川,好像老板說得挺有道理的。”盧小樹手指頭在桌子上懸空動彈著,好像在撥動琴弦一樣。
“嗯,不是你的錯,當時我寫的時候,就想著後麵把情感渲染得濃烈一些,所以有點搖滾的元素。”繆川點了點頭。
“哎,喝咖啡,彆待會冷了。”盧小樹還幫繆川打開糖罐,加糖,“不過我還蠻驚訝的,沒想到老板還這麼懂音樂,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寫歌,挺想跟他交流交流!”
現在店裡又在放唱片了,環繞式的HIFI級音響,將這個純音樂的優美旋律淋漓儘致得體現出來。有些客人聽得有些陶醉,都不願意走了!
“應該不會吧?”繆川喝了一口咖啡,眼睛頓時亮了起來。
聖多斯的咖啡口感很好,苦味、酸度都適中,而且楊軼都是進那些最新鮮的咖啡豆,喝過之後,唇齒留香,仿佛有種檸檬、葡萄、蘋果等水果的天然清香!
繆川接著說道:“喜歡聽歌的人也不一定會去寫歌啊!不過我覺得老板是一個有音樂夢想的人,他剛才鼓勵我們,就說得特彆好!”
“嗯!”盧小樹忙著品嘗咖啡呢,他對這個東西還是略懂一二,一聞二嘗,忙得顧不上說話了。
……
晚上,楊軼開著車,載著曦曦去接墨菲。
幾天不見,甚是想念。
不過,就在楊軼深情款款地向墨菲投以注目禮的時候,墨菲看到他卻是忍不住噗嗤一笑,然後笑得捂著肚子蹲在地上,站不起來了。
這可把楊軼笑得莫名其妙的,他還摸了摸臉,沒有粘上飯粒啊?
“麻麻肚子疼嗎?”曦曦忍不住探著小腦袋,望向媽媽,擔憂地問道。
他們哪裡知道?墨菲在那兒笑,是因為她想起了今天早上楊軼照例發給她的那個漫畫照片。
依然是愛你的形狀係列,不過,這回那個白色的小人卻賤賤地撅著屁股,屁股後麵飄著一個心的形狀:放個屁都是愛你的形狀!
早上她可是跟墨曉娟笑得前俯後仰,差點沒笑抽筋呢!
接上了墨菲,楊軼還是跟以前那樣,給墨菲易容,讓她看上去雖然還是很漂亮,但至少不會被人認出來是墨菲。
“唔,我還是不喜歡麻麻的樣子!”曦曦看到最後,撅著小嘴巴說道,“麻麻原來好看呢!”
墨菲輕輕地揚起頭,有些自豪地看著楊軼,眼神告訴他:“看吧,本姑娘還是天生麗質,本身就好看!”
楊軼卻看著墨菲的眼睛,想起了什麼,他打開了車的儲物箱,掏出一個有點像普通近視眼鏡的細腳眼鏡,給墨菲掛上:“好了,這樣誰也認不出你來!我保證,就算墨曉娟站你麵前都認不出!”
“有點醜,這個眼鏡。”雖然是平光的,但墨菲還是忍不住挑剔了一番。
“就是要看起來稀疏平常啊!要是戴你那種誇張的蛤蟆鏡,恐怕回頭仔細打量你,看你是不是明星的人更多了!”楊軼認真地解釋。
好吧,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