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立場.(1 / 1)

攝政大明 蟲豸 1910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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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京之前,趙俊臣在京城中留下了許多計劃。

到了現在,在這些計劃開始逐步實施了,其中有一些產生了效果,又有一些完全沒有效果,甚至還有一些出現了反效果!

不過,趙俊臣已經沒辦法再去修改的這些計劃了。

因為,趙俊臣此時正在淮安城內,距離京城兩千三百餘裡之遙。

所以,趙俊臣並沒有擔心京城裡的風雲變幻——即使擔心也沒用——對於趙俊臣而言,重要的是處理好眼前的事情。

比如,前任淮安知府李欣的貪汙案。

這件事究竟應該如何向德慶皇帝交代,是需要花費大心思的。

*

來到淮安城的第二天,趙俊臣與霍正源、鮑文傑一同前往淮安府衙,開始複審李欣的貪汙案。

進入淮安府衙之後,趙俊臣等人很快就見到了淮安知府賀恒澤——如同傳聞中一般,賀恒澤是一位很容易交流的“好好先生”,當趙俊臣與霍正源、鮑文傑表明了身份與來意之後,就受到了他的熱情招待,對於趙俊臣等人的諸般要求,賀恒澤也是有求必應、積極配合。

麵對賀恒澤的殷勤與奉承,趙俊臣不由再一次感慨——為什麼在官場之中,容易相處的總是貪官呢?

或者,是因為貪官沒有太多原則的緣故吧——隻要不觸犯他們的根本利益,貪官們總是明白“變通”與“忍讓”的重要性。

不過,趙俊臣並沒有感慨太久,很快就陷入了忙碌之中。

翻閱檔案、收集線索、尋找證人、並再次提審李欣……

經過了兩天時間的忙碌,漸漸的,案情真相越來越清晰,而鮑文傑的麵色也越來越難看。

當初,太子朱和堉之所以會斷定李欣是位貪官,一來是因為淮安境內的一些貪官汙吏被太子朱和堉抓捕入獄後,皆是信誓旦旦的舉證李欣就是他們的主謀;二來是因為東廠收集到的“情報”皆是顯示李欣有過貪汙受賄的跡象,三來也是因為李欣家中抄出了巨額銀兩。

所以,太子朱和堉在“證據確鑿”之下,也輕易的斷定了李欣是一位貪官,並將李欣罷官免職、抓捕入獄。

然而,趙俊臣、霍正源、鮑文傑三人仔細的複查了案件之後,所得到的情報卻是截然不同。

根據這三人所查到的情報,前任淮安知府李欣顯然是一位清官,為官期間沒有任何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的跡象。雖然家資豐裕、抄家時抄出了數萬兩白銀,但考慮到李欣的祖輩皆是著名商賈,所以這筆銀子也很可能會是李欣繼承祖業所得,皆是乾乾淨淨的銀子。

至於東廠所收集到的“罪證”、以及其他貪官們的舉證,更是完全不可相信。

各方麵的情報皆是表明,東廠曾經向李欣索要過好處,卻被李欣斷然拒絕了,而東廠出於報複心理,才會羅織罪名誣陷李欣,而淮安境內的其他貪官們大都是因為李欣提供的情報才會被太子朱和堉定罪的,他們為了報複李欣,也紛紛在東廠的暗示下提供了偽證。

所以,李欣是一位清官,他是被冤枉的!

確認了這一點之後,鮑文傑的神情不斷變幻著,似乎受到了極大的打擊。

因為這件事情,太子朱和堉英明聖武、明鑒萬裡的形象,在鮑文傑心中出現了一絲裂痕。

鮑文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像是太子朱和堉這般聖明睿智的人竟然也會犯錯!而且還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竟然將一位有口皆碑的清官誣陷為貪官,並且讓這位清官在獄中受儘了折磨!

在提審李欣的時候,李欣渾身傷痕、虛弱至極,一副隨時都會頂不住的樣子,顯然李欣在淮安為官期間得罪了不少人,所以入獄之後被某些人趁機報複了,這段時間以來受儘了折磨,若是趙俊臣等人遲來幾天,或許李欣就要冤死在獄中了。

因此,鮑文傑心情矛盾之餘,對李欣也多了一些同情,畢竟他本身也是一位清官,看到李欣的模樣,不免有些心有戚戚焉。

…………

查明了案情之後,這一天晚上,趙俊臣、霍正源、鮑文傑三人聚在一起,商議著他們接下來應該如何向德慶皇帝稟報案情。

最開始的時候,三人皆是沉默不語,隻是等著其他人表明態度。

畢竟,如今案情真相已經很明顯了,但若是據實稟報,就會影響太子朱和堉的聲譽,更會產生一係列的連鎖反應,這裡麵的“政治責任”任誰都承擔不起,不過若是他們知情不報、虛構事實的話,卻又是欺君之罪,這般罪名同樣無人可以承擔。

如此一來,三人皆是陷入了進退兩難之地。

其中,鮑文傑尤為矛盾,一方麵是自己的良知,另一方麵則是維護太子朱和堉的聲望,兩者之中必須要舍棄一個,這般情況讓鮑文傑的心情無比糾結。

不過,沉默之間,最終還是鮑文傑率先表明了態度,緩緩道:“如今,案情很明顯了,李欣是一位難得的清官,也是我大明朝的忠臣,這樣的人不應該蒙受冤屈,所以我們應該據實稟報陛下,歸還李欣的清白。”

最終,因為耿直的天性、心中的良知、以及一些同情心理,鮑文傑做出了這般決定。

雖然,這個決定會給太子朱和堉帶來一些麻煩,但鮑文傑相信,太子朱和堉也會支持他的選擇。

因為,“太子黨”基本上是由清官與清流構成,這關係到“太子黨”的根本利益!

然而,趙俊臣與霍正源對視一眼後,卻紛紛搖頭了。

趙俊臣當先說道:“我並不讚成鮑大人的提議,咱們身為朝廷重臣,無論什麼都時候都應該以大局為重!所以在這個時候,咱們應該優先考慮太子殿下的聲望,而不是某位官員是否受到了冤屈,所以我建議以‘巨額財產來曆不明’為理由,維持太子殿下的原判,不過考慮到李欣為官期間確實為百姓辦了不少實事,而太子殿下也有些量刑過重了,咱們可以請求陛下為李欣減罪,讓李欣回家養老、頤養天年,這樣也算是對得起他了。”

因為事前有過交流,所以霍正源也同樣趙俊臣的看法,點頭道:“我同意趙大人的看法,相比較太子殿下的聲望,李欣是否受到冤屈並不算什麼,所以李欣必須有罪!為了大局,犧牲一些個人利益,也是臣子應有之責……當然,咱們也不會讓李欣白白受冤,維持原判之後,為李欣減刑也是應該的,我想這也是陛下的心思,否則陛下也不會讓我們複審此案。”

鮑文傑原本以為趙俊臣與霍正源都會支持自己的觀點,畢竟太子朱和堉的聲望受損之後,對他們二人而言皆是有利無弊。

此時,聽到趙俊臣與霍正源的提議之後,鮑文傑不免有些吃驚——難不成,趙俊臣與霍正源會真心為太子朱和堉的聲望考慮?——鮑文傑隻覺得自己耳朵出現了問題。

有那麼一瞬間,對於趙霍二人的提議,鮑文傑確實心動了,認為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良策。

不過,設身處地的為李欣考慮之後,鮑文傑還是搖了搖頭,依然是堅持己見,道:“對於李欣這樣的清官而言,名聲就是他一生最看重的東西,若是咱們依舊維持他的罪名,怕是比殺了他還讓他難受!所以趙大人的提議絕不可行。”

頓了頓後,回想著趙俊臣的提議,鮑文傑又覺得有些好笑,道:“以‘巨額財產來曆不明’為由維持原判?我可不記得我朝還有這麼一項罪名!”

趙俊臣緩緩道:“我朝確實沒有這項罪名,但天子金口玉言、言出法隨,隻要陛下認可了,那麼這項罪名自然就有了。畢竟,李欣的家產高達近十萬兩白銀,但他沒辦法將這些銀子的來曆全部說清楚,其中說不定就會有貪汙受賄的銀子,所以這項罪名也不算錯。”

鮑文傑冷笑道:“這天底下的官員,又有誰能說清楚自己家產中每一兩銀子的來曆?這項罪名一旦成立,豈不是天下官員人人有罪?更何況,李欣的家產雖然數額巨大,但與趙大人相比,卻隻是九牛一毛罷了,趙大人提出這項罪名,就不怕將來自掘墳墓?”

趙俊臣笑眯眯的說道:“所謂‘清官’,是‘清廉’的‘清’,而不是‘清貧’的‘清’,這一點我自然明白,但如今為了太子殿下的聲望考慮,也隻能尋找這麼一個理由了,畢竟咱們實在抓不到李欣的其他把柄。至於鮑大人說我這是自掘墳墓……我也多謝鮑大人的關心,不過我既然敢提出這個建議,我就不會擔心將來會有人用這一招對付我,還請鮑大人放心就是。”

事實上,趙俊臣的提議,並不僅僅隻是為了“維護”太子朱和堉的聲譽,還有更長遠的考慮,不過趙俊臣並不會向鮑文傑詳細解釋就是了。

至於鮑文傑說趙俊臣的這項提議是“自掘墳墓”,趙俊臣更是毫不擔心。

像是趙俊臣這般層次的權臣,所謂“罪名”根本就是最無關緊要的事情,若是趙俊臣倒台的話,他的政敵們隻要願意,隨時都可以為趙俊臣羅織七八十種罪名,根本不需要尋找“巨額財產來曆不明”的理由:若是趙俊臣沒有倒台,所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理由也根本無法對趙俊臣造成任何影響。

事實上,一旦李欣因為“巨額財產來曆不明”而定罪,那麼最容易受到影響的隻會是朝廷中下層官員,而這也是趙俊臣提出這項建議的真正原因!

*

最終,經過反複辯論之後,鮑文傑、霍正源、趙俊臣三人依然是各自堅持己見,鮑文傑堅持要為李欣翻案,而霍正源與趙俊臣也堅持要維持原判。

這世上的事情就是這麼奇怪,鮑文傑明明是太子朱和堉的鐵杆親信,但他卻是堅持推翻太子朱和堉的判決,而趙俊臣與霍正源明明與太子朱和堉是敵對關係,但此時卻偏偏以維護太子朱和堉的聲譽為首要目標!

說根到底,在官場之上,所謂“立場”往往是最靠不住的東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出發點,隨著利益出發點不同,所謂的“立場”往往也會發生變化!

霍正源為了討好德慶皇帝,所以要維持原判,趙俊臣除了要討好德慶皇帝之外,還有其他一些考慮,所以他也堅持要維持原判,至於鮑文傑,他之所以堅持為李欣翻案,何嘗不是因為他自己同樣是一位清官,所以心有戚戚焉呢?

最終,因為誰也說服不了誰,所以趙俊臣、霍正源、鮑文傑也就不再堅持辯論了,隻是等待德慶皇帝駕臨淮安之後,再分彆向德慶皇帝闡述他們各自的看法。

而且,根據消息,德慶皇帝也很快就要駕臨淮安了!

……

PS:不知道為什麼,周末反而會很忙,總是有一堆事情纏身。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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