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給你出氣(1 / 1)

大逆之門 知白 1846 字 2個月前

安爭離開聚尚院的時候忽然有一種想笑的感覺,他本以為重生之後的人生會很無聊無趣,誰想到竟然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曆程來說,這一生到現在為止居然還要更曲折些。

從聚尚院出來之後不久,安爭總覺得自己背後有一雙冰冷的眼睛看著自己。這種感覺很不好,他在燕國出事之前,也有過這種感覺。不過那個時候他為了救陳重器,沒有去考慮太多。

這種感覺,大概就是走在曠野上覺得後背一陣陣發涼,回頭看的時候......一頭惡狼就在背後不遠處。

老一輩的人總是教導後輩,如果走在曠野裡忽然有什麼東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萬不要回頭,回頭的話狼就會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經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對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裡有許多從北邊遊牧民族過來的人,他們在燕國會得到很好的禮遇。

所以安爭在酒樓裡,不止一次的和這些草原人聊過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時候,離不開兩個字......狠和貪。狼的狠,不隻是對獵物還包括對自己。而貪,則是更讓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經常會在無法捕捉到足夠獵物的季節襲擊草原人的羊群和馬群,安爭曾經聽一個牧人說過,當狼的嘴巴咬住獵物之後,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彆想讓它鬆開嘴,這就是狠和貪。

那個牧人說起這些的時候,依然心有餘悸。他說有一次狼群襲擊了他們部族的馬群,因為他們的民族對狼天生有一種敬畏,所以一般不會主動去獵狼,但是當他們賴以生存的馬受到威脅的時候,他們也會亮出自己的彎刀。

牧人曾經親手斬殺過一頭母狼,當時那頭母狼咬在一匹馬的肚子上,而馬疼的瘋了一樣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將母狼從腰部斬斷,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掛在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遠。馬失血過多而倒地,那頭將死的母狼則用最後的一點力氣撕咬下來一塊馬肉吞下去,無比的滿足。

這才是狼,凶狠而貪婪的物種。

安爭感覺自己背後的那種目光,就和牧人說的草原狼的目光應該是一模一樣的。

不能回頭?

安爭笑了笑,然後站住,轉身。

他看到了一個自己認識的,不久之前還被他揍過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臉上有一道很明顯的傷疤,看起來就好像一條醜陋的蜈蚣趴在他臉上似的。這讓本來玉樹臨風的偏偏佳公子,變成了一個醜八怪。當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醜也不會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應該也很清楚,被他壓在身下的女子絕對不願意看著他的臉。

丁盛夏對安爭的恨,其實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臉上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爭回頭,他笑了笑:“怎麼,意外?”

安爭沒有說話,隻是平靜的看著那個人。

丁盛夏抬起手,輕輕的撫摸著臉上的傷疤:“你在看這道疤痕?這是你的賜予啊,你一定會覺得在我臉上留下這樣一道疤痕很爽吧?”

安爭搖頭:“沒覺得爽,我忘了是不是打過你的臉。”

“忘了?!”

丁盛夏的臉色一瞬間變得發白:“你毀了我的臉,毀了我的一切,你居然忘了?!你居然忘了?!!”

安爭聳了聳肩膀:“打人並不是什麼愉快的事,哪怕打贏了也不是。除非必要,一般來說我不會主動去打誰。我比誰強,不是用打人來體現的。我不如誰,也不是將誰擊倒就算成功。”

丁盛夏咧開嘴:“你現在對我說這些是什麼意思?是想告訴我,你根本就沒把我放在眼裡?”

安爭道:“雖然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不過這句話你說對了。”

丁盛夏眼神裡的凶狠越發的清晰起來,在這一刻安爭確定自己看到的已經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頭狼。丁盛夏認為安爭摧毀了他的一切,其實這一切無非是兩個字......自尊。而丁盛夏眼裡的自尊,就和牧人說的那頭母狼眼裡的食物是一模一樣的東西,誰都不能搶走。

丁盛夏看著安爭一字一句的說道:“我也會在你臉上刻下一道傷疤,更深,更長。”

安爭笑:“現在嗎?”

丁盛夏搖頭:“不,我會在所有人麵前羞辱你。不久之後武院就會為了參加秋成大典而進行內部的比試,為了表示公平,就算是新入學的學生也可以報名參加。我希望你不要退縮逃避,我要在武院的選拔上當眾擊敗你。”

安爭道:“你這樣一說,我都不想參加選拔了。”

丁盛夏冷笑:“你在害怕?”

安爭道:“踩狗屎這種事,我可不想有第二次,還要買一雙新鞋子。”

丁盛夏的拳頭驟然握緊,手背上青筋畢露。

丁盛夏深吸一口氣:“安爭,不要太狂妄。不要以為陳在言欣賞你,你就可以為所欲為。武院不是你的武院,兵部也不是你的兵部。”

安爭道:“當然不是我的,不過幸好也不是你的。”

丁盛夏轉身就走:“彆讓我看不起你,我在選拔的比武場上等著你。”

安爭看著丁盛夏的背影,忽然覺得人生更加有趣了。

回到天啟宗外麵的時候,安爭看到一群人圍在宗門外麵吵吵嚷嚷,宗門裡的大漢戰成一排,將那群人擋在宗門外麵。安爭走過去的時候,那群人就好像看到了食物的老鼠一樣瘋狂的撲了過來。

“安宗主,你一定要給我們做主!”

一個老婦顫巍巍的走到安爭麵前,一把抓住安爭的衣服:“你們宗門的人欺負人,你管不管?”

安爭問:“怎麼回事?”

杜瘦瘦從人群裡擠過來,貼著安爭的耳朵說道:“這老太太是碰瓷的,咱們宗門買菜的馬車從街上過,她突然躺在馬車前麵說咱們的人撞了她。我問過了趕車的金三令,他發誓說絕對沒有撞到人。然後這群人就全都圍了過來,逼著咱們賠錢。你說過,咱們不虧理的事,一個銅錢都不往外掏。”

杜瘦瘦看了看遠處站著的幾個捕快:“方固府的人來了,大概的意思是讓咱們賠錢了事。這種老人仗著自己已經活不了幾年了,沒有什麼顧忌。他們若是鬨起來,方固府也不願意搭理。據說前些日子一家馬車行馬車也被她訛了,一開始馬車行的人不願意出錢,開馬車行的也都有些來頭。”

“可是這些人顯然是有備而來,他們知道怎麼把事鬨大。一群人分工合作,一個人倒地假裝被撞了,一群人圍上了不上馬車走。剩下的人分頭跑出去,在大街上四處宣揚,先一步誤導彆人,引起圍觀。一旦事情鬨得很大,往往官府都不能草率解決。”

安爭微微點了點頭:“把金三令叫過來。”

杜瘦瘦回頭招手,金三令隨即低著頭從人群後麵過來。那些裝模作樣義憤填膺的人揮舞著拳頭在他身上打,他的衣服都被扯壞了,可金三令一直沒有反抗。

安爭伸手為金三令把衣服整理好,笑了笑:“給我一句話,人你撞了沒有。”

金三令抬起頭,這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眼睛裡有淚水打轉:“沒有!我是習武之人,眼疾手快,馬車距離她最少還有兩米遠我就停住了。”

安爭拍了拍他的肩膀:“這就夠了,我信你。”

安爭打了個響指,高聲問了一句:“金三令剛才被他們打的時候,你們還手了嗎?”

負責維持秩序防止那些人衝進宗門的大漢紛紛搖頭:“沒有,宗主說過,不準欺負老百姓。”

安爭道:“沒錯,我說過不準欺負老百姓,但我也說過,誰也不能欺負了我的人。從事情發生到現在你們是不是都一直在?之前有幾個人動手打了金三令的你們是不是都瞧見了?”

其中一個大漢高聲道:“宗主,這些人誰動手了,我們都看清楚了。”

安爭嗯了一聲:“揪出來,一個都彆放過。”

一群大漢得到了聖旨一樣,從宗門裡衝出來,按照指點,一個一個的把之前打了金三令的人全都揪了出來。那些人炸了窩,立刻開始撒潑。那個老婦人往地上一趟:“哎呀沒天理啊,天啟宗的人仗勢欺人啊,撞了人不賠錢,還要打人啊。”

幾個婦女也跟著滿地滾:“一群流氓,竟敢在京城裡撒野,還有沒有王法啊。”

他們這麼鬨,而不遠處站著的幾個捕快就那麼看著,一點兒管的意思都沒有。方固府的人對天啟宗的人始終沒有多少好感,因為安爭一進城,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們的捕頭給廢了。

可不管那些人怎麼吵鬨,得到了安爭命令的大漢們如虎狼一樣,將其中十幾個打了人的男人從人群裡拽出來。

天啟宗的漢子們按著這些人跪在大街上,那群人嘴裡罵的格外惡毒,而女人們則衝上來廝打,還有人開始拽自己的衣服。

安爭皺眉:“不管男女,動手的一律按住。”

又一群漢子衝上來,那那些吵鬨的女人也都按在地上。

安爭拉著金三令的胳膊走到那些人麵前,他看了看那些人醜惡的嘴臉:“他比我年長十歲,我管他叫大哥。當初在邊城他落草為寇的時候,就算再缺錢,也從不禍害老百姓。一把刀,一個人殺進毒狼寨,殺了十三個欺男霸女的土匪。這樣一個人,你們剛才打他,罵他,辱他,他沒還手,沒動粗。如果他願意,一個人可以把你們全部人都送進地獄。”

安爭又指了指自己:“我說過,天啟宗的人不許欺負老百姓,那是因為我們全都是老百姓出身,爹娘也都是窮苦人。可是如果我的人被欺負了,不管是誰,我都要討回來一個公道。”

他看著那些手下的大漢說道:“剛才金三令挨打的時候你們沒幫他,是因為我的命令,我自己罰自己麵壁三日。而你們,每個人扣十天的月例銀子。現在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每個人打斷兩條腿,少一條都不行。這些女人如果敢動手,照打不誤。”

安爭走到一側的大柳樹下坐下來,要了一壺酒,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後遞給金三令:“受委屈了。”

金三令抹了抹紅紅的眼睛:“委屈不怕,就怕毀了咱們天啟宗的名聲。”

安爭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給你出氣。”

一群漢子將那些鬨事的男人按住開始打,一片哭爹喊娘的聲音和骨骼折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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