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變故(16)(1 / 1)

宰執天下 cuslaa 2417 字 1個月前

一張厚實得仿佛棉布的紙,八寸長,五寸寬,與市麵上普通一本書的封皮差不多大小。

紙上花花綠綠印著一圈枝葉圖樣,四種顏色套印,雜而不亂,在程誠的手中拿著,舉在丁兆蘭的麵前,正中央明晃晃的壹仟貫三個大字炫著丁兆蘭的眼睛。

“這是何意?”丁兆蘭抬起眼,淡定的問著對麵的陳……不,鄉音濃重的介紹沒有念對音,也有可能是為了隱瞞身份——應該是程先生才是。

商人世家,三十有七。湖南舉子,三科不中。妻子留鄉,旅居京師,蓄有二妾。家財頗豐,開支甚大。青樓常客,酒桌狀元。章家衙內身邊得力的清客,時常為其奔走。

程誠。

丁兆蘭見過這張臉有好幾次了,麵對麵卻還是第一回。

隨手就亮出千貫金票,看來是急了。是收買?還是威脅?抑或兼而有之?

總之,這是章家大衙內對這一次事件的反應。

“這是平安號的千貫金票。”程誠的語氣更加平淡,隻在嘴角含了一絲微笑。

看來很自信。丁兆蘭想。

有錢用,自然會覺得錢有用。

衙內自恃官威,商人自恃錢財。屢考不中,為人奔走,與身份不足之處,便會為手中金銀自傲。

看來是來收買的。

巷口處,此時傳來兩道抽氣聲。丁兆蘭被攔下來後,就轉移到了街邊的無人小巷中,留了兩名手下把守在巷口。這兩人眼睛盯著外麵,四隻耳朵卻衝著裡麵,聽到千貫金票,齊齊驚訝出聲。

聽見兩名小警察的驚訝,程誠嘴角的微笑更加明顯了一點,輕輕一抖挺括的金票,“這張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號分號,換取千貫大錢,隨支隨取,不需耽擱。丁官人見多識廣,當能看得出,這絕非偽票。”

平安號發行的金票,丁兆蘭當然是見過的。

金票分為一百貫,一千貫兩種,據說是用了最先進的工藝,最複雜的材料來製造,從材料到印製,有著上百道工序,幾十種防偽手法。花紋圖樣上有著各種暗記,透過光,甚至能看見裡麵暗藏的圖案。

雖然這隻是一張紙,但是在市麵上完全抵得過十足十的真金白銀。

尋常出門購物,用不到這些金票。但大宗買賣用它,出門遠行帶它,行賄受賄送它,普通人見上一次都難,但富戶豪門,如今卻是須臾離不得它。

丁兆蘭年紀雖少,家無餘財,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經曆頗豐。千貫金票見是見過,次數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證物,卻從來沒能揣進自己的腰包裡。

一千貫的禮,送給丁兆蘭上司的上司——權知開封府黃裳——都是足夠的,展熊飛也就能偶爾收個一百貫,丁兆蘭更是隻有五貫常例的份。千貫,這是能把人撐死的數目。

可看著這張千貫金票,就同時把金票後自信滿滿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呐。’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臨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嘩嘩的金票再一響,讓丁兆蘭的心情又壞了五分。

他的名氣大,帶來的好處不少。許多時候查案,證人不敢對其他警察說的事,卻願意對他說。許多時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線索。

丁兆蘭剛被攔下來時,本以為他們帶來的是一條新線索——這是常有的事,等認出程誠之後,就知道猜錯了。不是送線索的,而是送財童子。

錢的確是好東西,可丁兆蘭很不喜歡送錢來的人,也不喜歡送錢來的時機。

攥著馬鞭的手,鬆一下緊一下,想象著這是腰刀刀柄,手一揮,就能把眼前的笑臉、以及嘩嘩響的金票一起砍成兩半。

見丁兆蘭雖然還黑著臉,可注意力已經被金票吸引過去,程誠笑容中多了一兩分得意的成分。

‘看來是上鉤了。’

世上沒有不吃屎的狗,公門裡沒有不愛錢的吏。前一句程誠不能確認,後一句他可是有著多年的見聞和經驗為證。

“丁官人,在下彆無他事,隻求你一句話。”

錢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誠,雖然自幼被安排攻讀詩書,走科舉之途,卻一貫相信錢的威力。成為他人家的幕客之後,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對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貫在手,不信丁兆蘭不動心。

“什麼話?”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誠低聲說,“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麼,能行個方便,透個底傳句話的就行。”

一旁帶著程誠來的警察也在敲著邊鼓,“小乙哥你沒什麼好擔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隻要查案後帶上一句話就行。”

“一句話……嗬嗬。”丁兆蘭像是聽到了極逗人的笑話,嘴都咧開了,“今早吃過飯放了一個屁是一句,案子發了趕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什麼案子,彆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什麼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衝得退了一步,慌了起來,“小乙哥……”

丁兆蘭用力將手一揮,憤然道:“彆叫我哥,沒你這兄弟!”

一千貫不是小數目,但能夠拿出一千貫,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內的重視程度。尤其章家衙內背後是福建商會,想拿出十萬八萬都隻是一句話的事。如果他是主謀,事敗後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願意拿出來的必然是個讓人震驚的數字。

章家大衙內願意拿出多少?授權給程誠的又有多少?丁兆蘭有點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會想著帶俺趟這汪渾水!區區一千貫就把俺賣了!”

“丁官人。”程誠帶著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發火的丁兆蘭。笑容仿佛在說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並不是什麼秘密。警察總局成立後,警察們的月俸普遍漲了五成,丁兆蘭這個等級的高階刑警大約是在兩貫上下,相當於上四軍的都頭了。

尋常二十文已經足夠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好友聚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還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一切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使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可以過得十分滋潤。

而且丁兆蘭名氣這麼大,人麵這麼廣,必然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但也僅止於此,沒有家世,沒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用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維持他的人麵,又怎可能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更何況,自己能拿出來的有不隻是一千貫。如果丁兆蘭當真想要,有的是錢填飽他的胃口。

程誠緩緩的從懷裡的暗袋中抽出一張金票,明晃晃的又一個壹仟貫。

沒有一千貫收買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兩千。兩千不夠,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

程誠盯著丁兆蘭,從懷裡一張千貫、一張千貫的將金票給抽出來。

每抽一張,就聽見幾個警察粗重的呼吸聲,五張千貫金票如同折扇一般在手中展開,呼吸聲越發的粗重起來。

程誠的嘴角再一次翹起,這世上,沒有買不到的東西。

亡妻所遺紀念,一百貫不願賣的玉玦,三百貫就買到了手。要留給兒孫的宅邸,三百貫不乾,五百貫就拿了下來。自幼就換了婚貼的娃娃親,五十貫不肯悔婚,十兩黃金就能背約。

皇宋過去被契丹黨項欺辱,還不是因為沒錢,禁軍連鐵甲戰馬都裝備不起,怎麼可能不輸?如今錢滿庫、糧滿倉,尋常禁軍小卒身上的甲胄兵器都能讓契丹宮帳親衛眼紅,自然勝利接連而來。

這世上,所謂錢買不到的,不過是出價還不夠高罷了。

一千貫不夠,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氣,還有他負責的任務,他值這份錢,甚至更多。

如何將錢投資在適合的人或事上,這是程誠從家裡學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了。程誠覺得丁兆蘭適合讓他多投上一筆。

程誠將金票收攏疊好,雙手遞到丁兆蘭的麵前,一派誠心誠意,“這點權當在下交了小乙哥這個朋友。隻要小乙哥查到凶手身份的時候,遞一句話過來,在下另有重謝。”

五千貫隻是定金?!

不管是不是真的,僅隻是五千貫,就已經能砸死人了。

丁兆蘭的臉色也終於變了,他的兩個下屬在程誠兩人背後,一個拚命的使眼色,一個殺雞抹脖子的比手勢。

丁兆蘭的手悄悄地握緊了馬鞭。都是聰明人,知道這個錢太燙手,一點也不能碰。

反而那位同僚,過去交情深厚,現在卻盯著折疊起來的五千金票,眼睛裡仿佛都要長出手來,恨不得一把攥過去,對自己則一點表示都沒有。也不隻是利令智昏了,還是想拉多一個人下水。

什麼等級的人,拿什麼等級的錢。俸祿如此,賄賂亦如此。

五千貫,對相公們不值一提,對議政們就不是小數目了,對普通朝官就開始燙手,三班院、流內銓、中書吏房選官,私下裡弄個有油水的好差遣,也用不掉五千貫。

對丁兆蘭這等的瑣屑小吏而言,五千貫已經不是開水那種程度的燙手,是鋼水那個等級,根本不是他能拿的。

眼前的這位程秀才,看模樣就是人精,拿了一千貫出來就已經很多了,一轉眼加到五千貫,這是要給好處,還是威脅?丁兆蘭覺得還是後者為多。

分明沒有誠意!

抓刀砍人的念頭,在丁兆蘭的心中愈發熾熱的跳動起來。

當場拿了這程秀才,砍上兩刀再送去衙門裡,並去稟報韓四衙內。不僅能夠更加貼近韓府,而且有很大可能真的拿到這五千貫,以丁兆蘭所了解的韓四衙內為人,肯定是分毫不取,反而會回贈下來,另外還要附送許多。更重要的是不留一絲後患——除了開罪了這條狗身後的主人。

但不能這麼做啊,丁兆蘭深吸一口氣,鬆開了手,任由帶著繩圈的馬鞭在手腕上晃蕩著,“我是韓相公的人,收了章水部的錢,可是沒膽回去見相公,見總局了。”

身份被一言挑破,程誠就向身邊的警察一瞥,卻見他慌了神,連連搖頭,表示不是他透露的。

程誠麵色不改,心中卻有些動搖。過去與一幫不著調的同黨謀劃宰相的時候,全然沒有想到會被人利用上,也沒想過韓岡會不會反擊。隻以為自己做得極為隱蔽,哪裡會想到,一個小小的警察,都能一口道出他們的圖謀。

丁兆蘭都知道了,韓岡會不知道?!東家做的蠢事,卻要自家來彌補。

再轉念一想,暗中更冷笑幾聲。今天的事情,不會是自家東家下的手,也不會是相公下的手,倒是乾乾淨淨的韓相公,這套戲文編寫的還真是不錯!

“丁官人果然厲害。”程誠按捺下心中的雜念,卻也不再隱瞞——為宰相公子奔走,本就是最值得炫耀的——比了個大拇指,“明人不說暗話,這一回的事,與公子無關。但公子身處嫌疑之地,卻不免被人汙蔑。但丁官人大名鼎鼎,在下相信丁官人能夠把案子查個水落石出,還公子一個清白。”

看來五千貫不止是要一句話的問題,真拿下來了,估計是把自己的前途和命運都賭上去了。

“章水部的朋友裡麵,有這個想法的可不會少。”

“公子天性疏闊,偶爾也會為小人所欺。”程誠又湊近了,要把手中的金票遞過來。

“廢話不多說。”丁兆蘭抬起手,擋住了程誠接下來的話語,“俺打小兒在東京長大,這十幾年東京城的變化是看在眼裡。俺胸無大誌,隻盼著如今的太平日子越長越好。俺還沒娶渾家生娃兒呢,現在就亂了,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有個後?”

程誠一句話給噎在肚子裡,但丁兆蘭的態度讓他說不出彆的話了。

有丁兆蘭這句話,至少能夠對上麵交代了。程誠一直在江湖中打滾,閱人頗多,從丁兆蘭的語氣上,看得出丁兆蘭言出由衷。

想過太平日子,就不能讓兩個宰相打起來。丁兆蘭想法或許幼稚,卻正合程誠之意。

既然如此,自是廢話不必多說,放丁兆蘭去查案便是。

他捏一捏手中的金票,這一回怕是送不出去了。不過這五千貫用金票送不出去,那過一陣子換個方式再送。

程誠過去送多了禮,這一回事發倉促,沒時間考慮丁兆蘭的性格,隻把他當作常見的小吏來對待,不意碰了壁。

程誠和警察帶著五千貫快速而又悄然的離開了,丁兆蘭猶在沉思,他的兩名下屬從驚訝中解脫出來,其中一人嘖嘖連聲,“五千貫呐。這是要做多少年功,才能得積攢下來。”

丁兆蘭笑道,“那五千可不算多,給一萬說不定俺就乾了。”

“章家大衙內給了他少說有一萬。”

“說不定有兩萬。”

兩人一前一後的打著趣,都是在衙門裡打過滾的,雁過拔毛的事誰沒見過啊,又有幾人沒做過?

彆的不說,單看衙門裡麵采買的勾當,沒有一個不搶手的,總局裡麵,爭一個為食堂買菜的菜頭都能打起來。

丁兆蘭笑著,“要是看到一千貫就忍不住,剩下的一萬九千貫可就給人笑納了。”他笑著笑著,麵容嚴肅起來,“不說笑了,這份錢是買命錢。拿了,命可就不是自己的了。”

兩名手下悚然應答,皆發誓絕不犯渾,遂與丁兆蘭趕回衙門。

甫下馬,又一人迎上來,“小乙哥,韓四衙內來了。”

‘正好。’丁兆蘭想,他正好有事要見韓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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