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七年2月20日 雨(1 / 1)

宋北雲 伴讀小牧童 1584 字 1個月前

金陵城的夜市本來就是秦淮河上的風景之一,白天時熱鬨,晚上時候更加熱鬨。

遼新都比不得,金上都比不得,唯一能比的隻有西北長安的朱雀夜市,沿著貢院街一路走過,整個秦淮風景儘收眼底,河上有船、船下人影如梭、燈火通明。白日販賣珠寶首飾、綾羅綢緞、胭脂水粉的小販撤換了下來,換成了買小吃的、賣寵物的、賣各國珍奇的、賣字畫古董的等等,換了一個風格但是熱鬨依舊。

秦淮河上的畫舫中傳來悠揚絲竹,清風慢扶柳,綾羅有洞天。和風細雨之中的秦淮河彆有一番奇景,置身其中便是如同走入了迷離之境,倒是個美不勝收。

“哥哥,你不是不吃麼?”

“彆廢話,趕緊吃完它。”

兄弟二人躲在小巷的陰影之中,方之唯撕下一個雞腿三兩口便吃了個乾淨,就連那根腿骨都讓他咀嚼了一番,細品其味。而那旁邊的肉塊更是讓他二人包著白麵饃饃早已吃了個乾淨。

扔?這東西若是扔了,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這些日子年景不好,雞鴨羊豬狗都漲了許多,普通人家月餘能吃上一次便已是不易,更彆提他們這樣的落魄子弟。

吃飽喝足之後,兄弟二人不約而同的打了個飽嗝,小弟拍著肚子說道:“那家小姐真是人美心善。”

“還有錢。”方之唯非常認真的說道:“不是一般的有錢。”

“對,還有錢。”

不說廢話,方之唯最擅長的能耐便是觀察入微,從送來的那些肉食可以看出來,上頭那位小姐一定不是本地人,她點的這些都是這醉春樓的名菜。

一個女孩子家家能吃多少呢?但既是吃不了多少卻有點了那麼許多,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人家壓根就隻是為了嘗嘗這金陵城的滋味。

這醉春樓的東西可不便宜,一隻燒雞五百文,這還是去年沒鬨旱災之前方之唯跟一位小姐去吃飯時的價碼,如今的話怕是得漲到了一貫錢還多。

而那一大盤子燒羊恐怕也是昂貴的很,全都是羔羊的羊排,外頭買來生肉都得三四百文錢一斤,這再加上草原廚子的手藝和這寸土寸金的貢院街,少說一斤在醉春樓得賣上個七八百文錢,剛才那一根羊排便是一斤有餘,人家小姐一給便是十根。

這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闊綽了,哪怕是金陵城那些個有數的富戶都不敢這麼糟踐錢呢。

“哥哥,這盤子裡還有些汁水,等我再去討要個饃饃來,咱兄弟將它蘸蘸吃了罷。”

“沒出息的東西。”方之唯斜眼瞪了自己這蠢蛋小弟一眼:“等會子你一句話都彆給我說,差點讓你給攪合了。”

“我曉得……”

方之唯歎了口氣,看了一眼憨包似的兄弟,見他這頭在答應那頭居然在舔盤子,便是沒好氣的搖了搖頭,掏出一張絲質手絹擦了擦嘴,整理了一番儀容:“等會子咱們在街上便去巧遇那位女菩薩,今夜保她開心愉悅。”

“怎的個開心法?”

“到時你便是知道了。”方之唯在手中一拍扇子:“走!”

兩人趁著夜色走入了秦淮夜市之中,而佛寶奴此刻正站在一處柳樹旁,對麵正有一個畫匠在對她的進行臨摹,現在這種畫像的生意可是火爆,大姑娘小嫂子都愛在這裡讓匠人畫上一手,擺在家中亦或送人。

佛寶奴自然不能免俗,她穿上男裝時就再也看不到自己這樣的姿態了,所以她想給自己最美的樣子留下紀念,即便是要在這裡站半個時辰也在所不惜。

“這位姑娘,看你的模樣,應該還不到雙十吧?”畫師為了避免顧客無聊,一般會邊畫邊和人家聊天,所以一般都會想到什麼說什麼:“年輕真好啊。”

佛寶奴噗嗤一笑:“你說笑了,我已快三十了。”

認識宋北雲的時候,她便已經二十三了,如今快五年過去,孩子都已經三歲有餘,還二十呢……這老板可是真會說話。

“看不出來看不出來,夫人可是真出少啊。”

佛寶奴聽慣了“吾皇聖明”“陛下英明”之類的恭維,冷不丁聽到這樣一聲彆具一格的誇讚,她笑得很是由衷,雖然知道這畫匠說這話是種拉攏顧客的話術,但不知怎麼的,聽到就很開心。

不多一會,畫卷完成。佛寶奴走上前看了一眼,覺得這人的手藝相當可以,將自己畫得是嬌柔美麗,十分養眼。

“夫人稍等,我這便給您裝裱一番。”

在等待畫匠裝裱時,佛寶奴撐著傘眺望著秦淮河上的風光,兩岸燈火映入眼簾就如繁星點點,置身其中仿佛置身銀河。

上過戰場見過殺戮和殘簷斷壁的佛寶奴不由得心生感慨,感歎一聲太平當真千金難求,再轉念一想一手締造這一切的人居然是那個會抱著自己叫自己寶寶的壞人,她就不由得笑出了聲音。

“夫人好了。”

一聲呼喚將佛寶奴從神遊太虛給拉了回來,她讓女官接下了畫卷給了錢便離開了。

她其實是有些怪癖的,比如一般不會直接接下彆人遞上前的東西,這讓他看上去比較高冷,但殊不知她隻是嫌臟罷了。

但說來也奇怪,自己明明那麼嫌棄他人,但偏偏在遇到那個狗東西時卻乾什麼都不嫌臟,甚至就連咽下他的那個東西都……

“陛下,那兩個潑皮過來了。”

女官小聲提醒了佛寶奴一番,而阿奴卻隻是笑了一聲:“無妨,你沒見宋少保都不把他二人當個物件麼?”

想到自家狗男人不光不把那兩個人當回事,甚至還騙了他們一百文錢就覺得有趣。

而宋北雲不當回事,難道佛寶奴就會當回事麼?作為一個十五歲就遊曆四方、十七歲上戰場、二十三歲便揮師北上打到了陰山側的人來說,這種場麵簡直就是玩笑罷了。

至於說什麼想勾搭佛寶奴,那也真的是個笑話,就憑這些人那也配?也不看看她男人是誰,宋北雲可不是五短身材靠賣燒餅為生的市井小民,那可是個以縱橫之術馳騁三十六國從無敵手、以一己之力打造盛世王朝的人、是一國皇帝寧可用十六州縣換而不得的人。

所以宋北雲對這種事並不上心,佛寶奴自然也不會上心。

“對了,韓姬最近可還好?”

佛寶奴突然想到了那個在大西北修路的韓姬,這一晃都快兩年過去了,也不知道那邊的情況到底如何。

於是她開口問了一句。女官則立刻上前說:“韓大人有些日子未曾上報了,似是因為工期很緊,她如今已隨工程隊進了山中。”

“也算辛苦了,你明日捎封信回去,給參與修路者以嘉獎,讓他們過個好年。具體事宜讓吏部斟酌。”

“是。”

說話間她已經來到了一處猜謎的攤位之前,攤主會將燈謎和獎勵都放入燈籠之中,花上十文錢便能猜上一段,若是答對便能得來獎勵。

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木頭發簪、小荷包、手工的小虎頭鞋、布娃娃等等之類,但這個遊戲卻是很吸引人,不少年輕女子在情郎的陪同下在得到一些小禮物時會發出驚歎的歡呼,讓人尤其感歎青春。

燈謎有很多,但簡單的很快就被他人給搶到了,剩下的一些比較難的都留在了那裡,裡頭的獎勵雖然是最好的,但卻始終無人能摘走。

佛寶奴走上前讓女官給了老板錢,摘下了一個燈謎:胖娃娃,滑手腳,紅尖嘴,一身毛,肚裡紅。

佛寶奴端詳一陣,想了半天卻也沒想到個答案,剛要搖頭放棄時,身邊卻傳來了個聲音:“這不是正是桃麼。”

回頭看去,正是那兩個小混混之一,之前隻是遠觀,這放進了一看倒也算是個俊俏的小男人,身上穿得也不差,手上拿著一柄扇子頗有些風度翩翩的模樣。

“姑娘好。”方之唯握著扇子朝佛寶奴拱了拱手:“方才多謝姑娘相贈,但姑娘似乎有些誤會,我兄弟二人並非是在路邊乞食,而是因那文章寫得困倦,便出來觀摩一番人間百態。等姑娘走了之後,此事一直在心中糾纏,若是不向姑娘解釋,怕是徹夜難眠。”

佛寶奴嗤笑一聲,沒有搭理他。隻是她這冷若冰霜的模樣突然笑了起來,霎時間就如那含苞的茉莉刹那盛開一般,驚豔了方之唯一臉。

方之唯沒有太靠近,而是站在佛寶奴身邊,滿臉笑容的看著她道:“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啊,不知姑娘從何處而來?”

“遼。”

佛寶奴冷冷的回答了一句,方之唯連連點頭:“那便對了,我觀姑娘身上之氣度,猶如萬頃遼河,恬靜而深邃。不似南方這小家碧玉一般,看來小生卻是沒有看錯。”

他的話術挺厲害的,不管是表達也好還是語氣也好都能給人一種文質彬彬的感覺,說不上喜歡但絕不討厭。

見佛寶奴不說話,他便將燈謎的答案寫給了攤位的老板,老板遞過來一個木雕的小掛件,他接下後順勢遞給了佛寶奴:“姑娘,請。”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