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偏遠。
除了紅糖蘸雜糧饅頭,有時候也會是紅糖水。
“弟,吃飯了。”
小打小鬨,大人基本不會管。
不過。
陳大光這人吧,要說壞到骨子裡,那也不至於。
那次,陳大光欺負巧姑,後來被李傑狠狠地教訓了一段,最後,陳大光是哭著回家的。
接著,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進來。
緊接著,王嬸也辦了一個凳子坐了下來,幫著一起乾活,一邊乾活,還一邊跟李傑聊著天。
不至於。
因此,出門的村民多了,難免有孩子落在家裡,這幫孩子就在王嬸家裡吃飯。
為了填飽肚子,村民們不得不冒一些險。
畢竟,雞毛的味道不好聞,而且時間也長。
隔三差五,能吃上兩三頓紅糖蘸雜糧饅頭,畢竟,他們這邊種甘蔗,收貨之後熬成紅糖,偶爾給孩子們吃一點,不算個啥。
當然。
天高皇帝遠歸天高皇帝遠,有些事,還是做不了的。
陳家村住的都是熟人,孩子們互相串門不要太正常。
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你還能要求更多嗎?
養活一家人。
既然來到這裡,李傑自然想著能幫一點是一點。
其他的一些村民也從事著類似的工作。
吃飽?
“來了。”
“嗐。”
其實,雞毛換糖的事,不是什麼秘密。
七山一水兩分田的陳家村,僅憑種地,很難養活自己,這裡是十裡八鄉有名的窮村子。
陳金水從年頭忙到年尾,頂多保證他們三個人餓不死。
但她的年紀要比陳江河大兩歲。
打那之後,就沒人敢欺負他們倆。
肉?
那就彆想了。
但,大家都對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什麼人販子,那都不是這裡發生的事。
總不能白吃白喝。
一方麵是因為部分地區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一方麵則是因為雞毛換糖的利潤很低。
女孩名叫巧姑,是陳金水的親生女兒,在劇中,巧姑雖然一直喊陳江河喊哥。
喜歡走捷徑。
彆看雞毛小胳膊小腿的,普通小孩,還跟打不過他。
李傑放下手中的活計,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
他們是怕雞毛。
買個針頭線腦什麼的,特地出一趟門,太麻煩。
有需求就有市場。
“雞毛,巧姑,開飯了。”
雖然農村的孩子乾農活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像三歲這麼大就幫忙乾活的,那還是極少數。
哪怕六七歲的孩子,也有點怕。
每個孩子帶著碗筷,有時候吃粥,有時候吃點雜糧饅頭,一個饅頭拆開兩份,一個孩子半個。
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道腳步聲,抬頭一看,是隔壁王嬸。
讓她好好讀書,然後考個大學,眼界開闊了,也不至於拴在陳大光這裡。
玩了一會秋千,巧姑朝著堂屋裡吼了一聲,隨後便跑出了家門。
“弟,我去王嬸家玩一會,一會就回來了。”
是真的低。
風聲那麼緊,何必呢。
頓頓吃,那就彆想了。
當地的一些鄉乾部都知道。
李傑隻是偶爾回應著,充分的扮演一個孩子。
他能感覺到,王嬸應該對陳金水有點意思。
陳金水是喪妻,她是喪夫,從法理上來看,兩人如果真的重組家庭,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