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縣令(1 / 1)

蘇廚 二子從周 1416 字 1個月前

第三十章縣令

現在的考生,窮究墳典而忽略時務,因此進士文章也是務虛的多,落到實處的內容其實很可憐。

到時候自己把考公務員寫申論的功夫拿出來,再結合實際引經據典翻成古文,嗬嗬嗬,這便叫“六經注我”。入拗相公的法眼,還是有幾分把握的。

再不行,還可以先搞幾樣發明,得個賜職,然後走製科那條路,那個考的是實務,更是自己的強項。

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就算得不到,才識兼茂明於體用還是大有希望的。

不過製科對平時的積累要求太高了,考試內容也多了好多,嗯,能不走就不走。

心裡這股勁被程夫人鼓起來後,蘇油突然覺得,所謂科場,似乎也不是那麼怕了。

想通了前後,抬起頭才發現天色已晚。

程夫人沒有打擾他,隻在旁邊笑吟吟地看著,直到蘇油魂魄歸位,這才打發他回家去休息。

次日早上起來,史洞修上門了。今天他要帶著蘇油去衙門立契。

瓷公雞還是瓷公雞,早早過來,是準備蹭程首富一頓早飯。

吃飯的時候,蘇油見史洞修眼發黑,不由得有些關心:“世伯,昨晚可是沒休息好?”

史洞修滿臉興奮:“賢侄,昨晚在燈下看玉瓷盤,盤子湊近燈火,隔著盤子就能見到一個光圈!”

蘇油不由得暗自好笑:“燈下不看玉。世伯,你該不是點著燈看了一晚上吧?你就舍得那些燈油?”

史洞修臉上神情一滯,似乎剛剛才想到這個問題,想想又一揮手:“今天是好日子,我看過了,宜交易,使錢,乾脆鋪張一回。”

程文應嗬嗬冷笑:“那是,一百多貫錢買下毛都不長的山地,轉眼變成三百畝瓷土產業,作價七百貫,和兩個破窯折到七成股分,這好交易,換我都高興得睡不著!”

史洞修老臉一紅,不由得反駁:“你那瓷版,還有瓷印,不也是占賢侄的便宜?”

說完一指牆上那幅五色套印觀音:“這門工藝,該當作價多少?”

程文應笑道:“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今年的官酒坊撲買,我準備給賢侄盤下來,以後酒坊的產出都歸他!”

史洞修就不以為然:“就那酒坊,還指望掙錢?現在我都喝益州過來的邛崍酒……”

眼看倆老頭要吵起來,蘇油趕緊打斷:“磁窯後續事務繁多,處處都要用到錢財,史世伯占七成,是應當的。”

史洞修得意洋洋:“聽到沒,賢侄都這麼說……等等,還,還要花錢乾嘛?”

蘇油笑道:“未雨綢繆,天然風化的觀音泥,很快就會有用光的一天。瓷石需得開采,粉碎,研磨,去雜,陳積,方才達得到使用標準。”

史洞修大驚失色:“那得多少人工?!”

蘇油奇怪道:“為什麼要用大量人工?用機械不好嗎?”

史洞修說道:“賢侄,要化石為泥,什麼機械能做得到?”

蘇油說道:“當然也不是完全能替代人工,不過世伯放心,總能替代不少。我們先用現成的陶泥製瓷,以利經營,量力而行,總不至於讓世伯虧損。”

史洞修這才把心放回肚子裡:“如此倒是使得。”

吃過飯,程文應到底不放心蘇油,於是三人一同前往縣衙。

宋代是一個準商業社會,從契約立定便可見一斑。

首先契約是統一的官方格式,由官府印刷和掌握,並加蓋官印以示權威效力。

契約中還要寫明立契人,標的物,價值,位置,土地等級,邊界,來曆,立契原因,稅收,鄰居,交易額,擔保人,毀約責任……種種細致。

立契之前,要先買定貼,類似官方申請表加草稿,填寫完,交縣衙審查三日,審查通過,再買正式契約謄抄。

一共需要購買四份,填寫完畢後,兩份契約由立契人分彆持有,剩下一份存檔在縣衙,一份存檔在商稅院,手續繁雜而周備。

這是強行措施,如果立契不用官契,不依格式,不入檔案,但犯一條,均視同無法律效力。

為了防止縣吏多印契約貪汙契稅,契約的印刷權還被收歸州府,而且以千字文為批次號,按月逐批印刷,按各縣契約使用預算發放,其嚴格程度不亞後世增值稅發票。

同樣,民間使用白契,屬於意圖逃稅,這是違法犯罪行為,鼓勵告發,施加懲罰。

兩位家主光臨,驚動了縣老爺。

知縣姓宋,四十多歲才考上進士,磨勘十年當的眉山知縣,早已失了進取之心,倒是喜歡清靜,加上眉山又是附廓縣,樂得輕鬆,處於半退休狀態。

程文應官方身份是大理寺丞,正五品,雖然是個榮銜,但比宋知縣的從七品高了太多,而且地方事務其實多是江卿世家照料,因此縣令對程文應格外尊敬,老遠見著就拱手過來:“哎呀呀兩位老賢達,怎敢勞動您二老親臨,有事情來個帖子,老宋親臨府上恭聆教誨才是。”

說完又道:“程史兩家在碼頭開了義棚,周濟孤貧及往來客商腳夫船工,實在是宅心仁厚。事情一經傳揚,州府縣上,都是大增光彩啊。”

程文應笑道:“這事情啊,倒是我身後這小子首倡,蘇油,來見過宋世伯。”

蘇油乖乖上來見禮,又是一番客套。

敘完雜話,史洞修才說道正事。

這兩人出麵,那就特事特辦了,幾人坐官衙後廳談笑,稅監跟縣丞幾次奔走,瓷坊事情就辦得妥妥當當。

然後程文應便打聽起官酒坊撲買的事體。

宋知縣拱手道:“酒坊的事情,瞞不過兩位,今年上頭壓下來的本務費是五百貫。我正拿著這事情頭痛呢。”

程文應說道:“一年五百貫,按常理這酒坊應該大賺才是。”

宋知縣苦笑道:“老賢達說得是極,按常理的確是如此,可事情有時候,它偏不按常理啊……”

縣丞在一邊幫腔:“說起常理和特例,這川峽賦稅流變,其實便是一個例子。”

“當年大軍入蜀之初,橫侵暴行,用官貪虐,以致反叛不絕。故而前有王小波、李順之民變,後有劉旰,王均之兵變。”

“直到呂餘慶出守成都,太祖諭曰:‘蜀人思孟昶不忘。卿官成都,凡昶所榷稅食飲之物,皆宜罷。’餘慶奉詔除之,蜀人始欣然。”

“也因太祖此諭,蜀地從此安定下來。大宋各處施行榷酒法之時,而我獨無。故有‘西蜀不榷酒,河北不榷鹽’之說。可不光是酒這一項,鹽,茶,亦在其列。”

程文應也歎息道:“其實少俞公所見極明:‘甲午之亂,非蜀之罪也,非歲之罪也,乃官政欺懦,而經製壞敗之罪也。詔令不布,王澤不流,於是三盜乘而互亂,則奸臣之罪也。’可謂痛心疾首。”

知縣也歎息道:“正因如此,立國之初,蜀人‘好讀而不仕。’與朝廷格格不入,少俞公詩雲:‘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當有所刺。這心啊,就沒在一處。”

程文應笑道:“近年不是已經有所緩和了嗎?我家兩個不才,不也出了科場,理政料民了嘛。”

宋知縣拱手道:“程公家學文章,下官是佩服的。”

說完又苦著臉道:“說回酒政,我眉州乃蜀中水路樞紐,四方商賈雲集之鄉。唉,不專榷還好,專榷之後,本地酒坊,反受嘉益轉運過來的酒擠迫,寸步難行啊。”

程文應問到:“這是為何?既然專榷實行,那他州酒就不能入境了啊?”

宋知縣道:“話是如此,可益,眉,嘉三州,一水上下,眉州離兩頭不過百六十裡,順風順水也就一日夜路程。”

“人家的酒品質好,以前又是熟門熟路做老的關係。專榷之後,上下遊太守對轄下酒水出境,都睜隻眼閉隻眼,獨獨為難我中遊眉州。”

“向轉運司申訴了好幾次,始終杳無音訊。人家通過官船過來,品軼比太守還高,我區區一縣令,能拿他們怎麼著?這眼看就年底了,酒坊本務錢還差著一大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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