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二百三十章 鹿角(1 / 1)

第一豪婿 鬼上身 1024 字 18天前

“走吧,根據我的能力,我隻能買得到乙等座的票,雖然沒有甲等坐著舒服,但是這個位置便是最好的觀望的地方。”

說著,陳蓮拿著票交給了檢票的人員。

此時此刻,下午場,人聲鼎沸。

因為早上的時候並不會有多少的稀世珍寶拍賣出來,一般都是壓軸出場的才是最令人驚豔的。

“我看著上麵出了一點問題,是不是有什麼事情在瞞著我們這個位置上邊為什麼我總覺得有一點令人覺得驚奇,這上麵會不會有什麼東西?”

林陽看著這個台上邊的燈光。倒是有些不解,這個燈光非常的強亮刺眼,貌似看起來是為了照射寶物而設置的,其實背後應該還是大有用處的。

“咱們是來看寶物的,不是來看這裡邊的燈的,再說了這燈有什麼稀奇的,你要是想要的話,以後咱們要是還有緣分,我就送你幾盞便是了。”

陳蓮說完之後,牽著長音坐在椅子上,看著台上麵的東西,時不時的遞給長音幾顆糖吃。

她聲音很溫柔,順帶看著台上的展品。

陳蓮看著上麵的銀發釵:“我倒是沒有察覺出來你的身體有任何的靈力波動,我覺得吧,你以後說不定會有用得上的地方,就當是姐姐送你的見麵禮了,嘴甜的小孩子呀,無論是誰都會喜歡的。”

“謝謝姐姐能夠送我這麼貴重的東西,不過我倒是沒有覺得這件東西很適合我呢,再說了,雖然很貴,我卻一點都不喜歡。”

長音倒是嘴甜,畢竟現在的事情小也知道無功不受祿,那麼這個發財自己也沒有什麼功勞,便是不能得到的。

“那你喜歡什麼呀?喜歡什麼告訴姐姐,姐姐就給你拍下來,你放心吧,我有的是錢。”

陳蓮倒是把長音當成了自己的妹妹,一般照顧林陽,緊緊的盯著台上,耳朵邊兒,卻聽著她們兩個人的對話,嘴角勾起了一抹若有若無的弧度,眼中好像沒有以前那麼淡薄了。

“姐姐這麼好看,無論是誰肯定都喜歡的呀,姐姐就先看著台上的東西,我倒是沒有什麼需要的,再說了我年齡這麼小帶那些東西也不好看呀!顯俗氣!”

長音奶奶的聲音傳到陳蓮的耳朵裡麵聽的人那叫一個賞心悅目,燈光所到之處,幾乎都是有錢的人,忽然之間一個熟悉的身影印入林陽眼簾。

那個女子穿著一身紫色的長袍,但是臉上戴著麵具,沒有人能看得清楚真實麵容是什麼。

林陽發動精神力,卻發現根本穿不透那個女人的麵具,但這身形和深意倒是惹得林陽瞳孔緊縮了一下。

“諸位客官,接下來我們要拍賣的是一對鹿角,這鹿角呢是我們通過一些特殊渠道所得,但是這裡邊有什麼東西我們就不知道了。”

主持人說完之後,台上的那一抹燈光,緊接著便照在了那個鹿角的上邊,通體黝黑甚至連一絲的靈光都沒有,宛如一塊石頭剛從糞池裡邊撈出來那樣。

“這東西應該不是什麼好東西,可以放在第一位拍賣,我總覺得呀,這個東西和咱們沒有什麼關係。”

“這誰說不是呢,這第一個拍賣的東西呀,都這麼的脆,說不定這之後可能就會慢慢的強大起來,咱們呢還是在這靜靜的等待著下個物品才是。”

周圍的人議論紛紛,林陽這一邊倒是忽然看見這個鹿角上邊出來了一抹帶著光亮的一絲靈氣,感受到那股靈氣之後,林陽眼前一亮,他明白這個並非凡物。

主持人尷尬的站在台上不知道該怎麼說話,畢竟這個東西對自己來說也是非常難拍,賣出去的這連一絲的靈氣波動都沒有。

燈光照在上麵都給它增添不了任何的光芒和光亮度,那這個搬出來拍賣實在是太差強人意了,不,這簡直就降低了拍賣行的身份!

那位紫衣女子隻是盯著台上林陽觀察著這個女子的一舉一動,心中一時不知該怎麼說是好,可是現在的情況特殊,林陽見她對這鹿角沒興趣也明白這個東西應該是能夠歸自己所有的了。

轉眼之間主持人隻能夠尷尬的站在台上介紹著得到他的方式,這隻不過是在森林深處撿來的一塊鹿角罷了,而陳蓮緊緊地盯著林陽的一舉一動不知該怎麼說。

小凡見林陽這般急切的盯著台上的東西,開口有些疑惑的問道:“你不會是對這東西有了興趣吧?這就是一塊破角,我一個鬼都沒有察覺得到,這個東西有什麼用的價值。”

“你不會是想拿來當個擺設就放在那裡,什麼也不動吧?”

想到這裡之後,小凡正打算阻撓林陽,可是眼前林陽的那位紫衣女子卻微微的舉起了牌子。

可是那位女子剛舉牌還沒有被照到,一旁待在那位女子身邊的人,就把她的手給按了下去。

“各位這個鹿角可是稀世珍寶,若是能夠拿回去收藏,說不定千年之後也算是一塊兒光宗耀祖的物品,再說了,您看這鹿角通體黝黑,雖然算不得什麼上乘之品,可這品相放在其他的鹿角當中也是佼佼者啊。”

台下的人都哄堂大笑,這主持人說的倒是挺好,不知不覺林陽突然之間冒出來了一個聲音:“難不成這要我拿回去煲湯喝不成嗎?這鹿角放在那裡看了心裡邊彆扭,倒不如就放在這拍賣場上麵,倒是一件極為巧妙的事情。”

林陽發出來這聲音其實隻不過是為了減少自己,其他的那些人拍賣這鹿角的心思罷了,主持人忘了一眼,林陽眼睛裡邊的不悅一閃而過,隻是笑了笑。

他自然知道這裡邊能夠進來的人,非同反響,他也惹不起:“這位客官真的是會說笑了,這鹿角既然能夠放在台上就已經證明了這東西的價值了,若是這位客官不嫌棄,拿回去煲湯喝也是一個好的選擇。”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