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要分家!(1 / 1)

昭周 漫客1 1214 字 1個月前

林昭坐在原地,低頭思索。

雖然不知道他們兩個人要活字印刷到底有什麼用處,但是現在這兩個人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他們……要買下自己這個還沒有做起來的生意。

這個很像後世的收購,大公司見到一些很有潛力的新創意,就會趁著公司還沒有做大的時候,出資收購,但是現在坐在他對麵的這兩個人,又不像是一心求財的資本家,他們兩個人想要買下林昭的生意,就很值得玩味了。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資本……固然有用,但是用處不會太大。

破家縣令,滅門知州,任你家財百萬貫,一個在朝廷裡絲毫不起眼的地方官,就可以輕易把你的所有成就,灰飛煙滅。

所以,哪怕是林昭,也並不準備在這個時代做生意,與謝三元合夥做生意,隻是想要挖到他的第一桶金,稍微有了一些資本之後,才有資格去謀算其他的事情。

林昭並沒有猶豫很久,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對著林簡以及這位李公子拱手道:“本就是心血來潮才想起來的小東西,七叔與李公子既然看得上,我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等今日回去之後,我就把這個物事詳細寫下來編成冊子,交給七叔與林公子。”

李煦雖然現在還沒有見到活字印刷的實物,但是見到林昭這個態度,臉上也露出了微笑:“林兄弟,你是林師的後輩,今日也是林師提起此時,我們不會虧待了你,你且算一算這門生意大概能掙多少錢,我過兩天就讓人送到你家裡去。”

林昭低頭盤算了片刻,然後抬頭看向麵前的兩個人,緩緩開口。

“一萬貫。”

聽到了這個數字,李煦麵色平靜,但是林簡卻微微搖頭,開口道:“少了。”

“今日下午,我在家裡算過,假如你這個東西真的做起來,即便是隻有一個作坊,一個書鋪,隻在越州一州之地,三年時間也不止一萬貫錢,三郎你用不著這樣拘謹,該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他笑著說道:“我這個學生,家裡是長安城的富戶,不會差你的錢。”

林昭微微搖頭,開口道:“我今年才十三歲,之所以想做這個生意,也隻是想掙點錢,在越州城置辦一個宅子,把母親從鎮上接過來,要太多錢也沒有用處,況且除開這些錢之外,我還有一件事要求七叔幫忙。”

對麵兩個人,非權即貴,跟他們談生意,自然是不能按市價來談,要不然按照林昭自己的估算,隻要一年時間他就可以弄出十幾個印刷作坊,再雇一些木匠銅匠,搞出質量比較好的木活字,鉛活字,三年時間他的作坊書鋪,可以輻射到附近十幾個州府,哪怕他與謝三元一人一半,他能拿到的錢保守估計也有五萬貫以上。

假如能把生意做到長安城去……

所得收入便不可計算了。

按照林昭之前的計劃,等他掙夠了足夠多的錢,就可以用這些錢做敲門磚,進而給自己謀個不大不小的官身,這樣就可以帶著母親,在這個世道過上好日子。

“一個宅子…”

林簡啞然一笑:“這事容易,我在越州城裡就有一座宅子,是我早年中進士之後,我那老嶽丈出錢置辦的,後來我去了長安城,這個宅子便一直空置著,明日我就把契書給你,再讓族中長輩見證一番,這宅子就是你的了。”

林簡十七歲成婚,十九歲就中了進士,他那個嶽丈自然極為高興,出錢給他在越州買了一套宅子,隻不過林簡中進士之後,隻回老家待了兩三個月,便又去長安做翰林去了,後來慢慢在長安城裡安了家,這個宅子便空置下來,有時候會租給一些租戶去住。

去年他從長安回來,地位與從前大不一樣,因此林思正就把他請到了林家大宅的代園去住,也沒有住進自己的那個宅子裡。

說完這件事之後,林簡看向林昭,微笑道:“你我是叔侄,就算沒有這東西,你有什麼事情尋我幫忙,力所能及,為叔也沒有不幫的道理。”

“你說罷,什麼事情?”

先前林昭與林簡雖然有過交集,但是畢竟情分不深,關於宗族的麻煩事情,林簡還真不一定會出這個麵。

林昭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李公子一眼,開口道:“宗族內部的事情,說出來恐怕有傷林氏名聲。”

林簡立刻會意,對著一旁的李煦笑了笑:“那就請李公子去外麵喝杯茶,我們叔侄單獨說兩句話。”

李煦家教極好,聞言瀟灑起身,對著林簡拱手道:“那學生就在外麵去等一會兒,順便讓菜上慢一些。”

說完,他對著林昭笑了笑,起身走出了這間屋子。

等他走了之後,林昭才起身對著林簡行禮,開口道:“七叔,我想與大母那邊分家。”

分家……

林簡皺了皺眉頭,開口道:“你今年才十三歲,按照家裡的規矩,最少要等到你成年成婚之後,才能提分家的事情。”

“況且現在你父親也不在越州,即便是我,也不好插手你們四房那邊的事情。”

說到這裡,林簡有些好奇的看向林昭,開口問道:“你為何要與父母分家?”

“就因為這一萬貫錢?”

林昭搖頭道:“是因為嫡母刻薄,我與母親這十多年來,日子都十分難過,前些日子我進城求學,大老爺已經許我進家學讀書了,我那個嫡母仍舊不肯放過我,硬生生斷了侄兒的前程。”

林昭咬牙道:“我母的確風塵出身,但是她已經脫籍多年,現在早已經跟尋常人家女子沒有什麼不同,母親這些年在林家一直本本分分,從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林家的事情,張氏還在人前一口一個勾欄子稱呼於我。”

說到這裡,林三郎咬牙切齒。

“殊為可恨!”

“從被主家趕出來之後,林昭就下定了決心,與張氏斷絕關係,就算沒有今日的事情,等時機成熟了,侄兒也會去做這件事。”

分家是一定要分的。

不分家,林昭所得的一切財產,賺到的所有錢,都是東湖鎮林家這個大家的,張氏就擁有分配權,也就是說假如林昭如果得了一萬貫錢,這筆錢是歸父親林清源以及嫡母張氏的。

如果真是這樣,林昭寧願不掙這筆錢。

因此,他才想借著林簡在林家的影響力,徹底擺脫張氏,自己帶著母親在城裡過日子。

要是這件事情不成,林簡將要給他的那一套房產,林昭也不會去拿,因為就算林昭拿了,到最後住進來的,有可能不是林昭母子,而是張氏母子三人!

聽林昭提起這件事的前因後果,林元達也深深皺眉,他看了看麵容堅毅的林昭,微微搖了搖頭。

“這件事頗為麻煩,今日我們且吃飯,暫且不提此事。”

“明日我去見一見大伯,跟他提一下這件事,他是林家的大家長,應該會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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