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民婦與官(1 / 1)

昭周 漫客1 1186 字 1個月前

案子的故事還是比較老套的。

女子夫家姓李,本家姓嚴,兩個人有三個孩子,本來家裡有十來畝地,不用給人做佃戶,日子也算過得去。

前幾個月丈夫生病,家裡又沒有太多積蓄,因此準備變賣其中一兩畝地,給丈夫治病。

但是賣地的消息剛剛傳出去,夫家那邊的大房便找了過來,以禁止他們一家變賣祖產為由,強行把他們家的田地占了。

後來丈夫實在病重,李嚴氏沒有辦法,便去縣衙狀告大房,沒想到縣衙非但不管,反而與大房那邊沆瀣一氣,縣衙的衙差甚至登門警告,讓他們一家人不要再鬨事。

李嚴氏的丈夫實在氣不過,與上門的衙差起了一些衝突,雙方推搡之下,她的丈夫被推倒在地上,再加上本來就生了病,沒過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丈夫死了,便更沒有了依靠,李嚴氏草草掩埋了丈夫,家中已經再沒有任何積蓄,田產房屋都被大房那邊統統占了。

實在沒有了活路,李嚴氏便隻能帶著三個孩子在青州城裡流落街頭,直到昨天,才有一個好心人帶母子四人去吃了頓飽飯,給了他們一個住處,並且指點他們來刺史府告官。

這是一個比較經典的田產糾紛案。

因為糧食是這個時代最寶貴的東西,田產自然也就成了最寶貴的東西,田產的硬通性,在某些意義上還要超過銅錢與金銀。

而向李嚴氏這種案子,每年都會有不少。

李嚴氏的丈夫,應該是某個家族裡的庶生子,老一輩走了之後,兄弟分家,大房那邊拿去了絕大多數的產業與社會資源,而作為庶子的小夫妻倆,分到了其中一小部分田產。

也就是那十來畝地。

一個庶生子,能夠分到十幾畝地,這就說明他們的主家已經是青州本地一個不大不小的地主。

至於益都縣衙的審案結果,在地方上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縣衙的縣令,大多與地方鄉紳地主交好,隻要向縣衙使點錢,這種“刁婦”上告自己長兄的事情,自然可以輕輕鬆鬆的壓下去。

聽完了李嚴氏的話之後,林刺史對著她點了點頭,緩緩說道:“這件事本官知道了,本官這就派人去詳查此事,如果查實此事,本官一定會還你一個公道。”

李嚴氏淚流不止。

“我夫君,便是被益都縣衙的官差毆死的,請使君老爺,嚴懲益都縣令馬平遠!”

聽到這句話,林昭微微眯了眯眼睛,開口道:“放心,事情屬實,本官一定饒不了他。”

說罷,林昭讓人在刺史府裡,給李嚴氏安排了一個住處,又讓人把她的三個孩子都接了過來,暫且安置在刺史府裡。

在此之後,他並沒有派人出去詳查此事,而是在自己的書房裡靜靜的等著。

到了傍晚的時候,林昭書房門口傳來了他身邊下人的聲音。

“使君,益都縣尉齊偃求見。”

林昭麵無表情,開口道:“讓他進來罷。”

這個下人立刻點頭,然後扭頭到了刺史府的前院,把等候了一會兒的齊偃,引進了林昭書房門口。

這位已經年近四十的益都縣尉,小心翼翼的推開了林昭書房的房門,來到了林昭麵前之後,才畢恭畢敬的拱手開口:“益都縣令齊偃,見過使君。”

林昭沒有說話,隻是淡淡的看著他。

齊偃在懷裡摸索了片刻,然後畢恭畢敬的雙手捧著一份文書,放在了林昭的桌子上。

“使君,這是李嚴氏一案的詳細經過以及證據,下官已經查實了。”

中下州的縣尉,是從九品上的官職,一共有兩個,分掌六曹,而齊偃這個縣尉則是管司兵司士司法三曹,也就是說,整個益都的司法,是歸他管的。

他想要查這件事情,自然輕鬆無比。

林昭沒有去看自己桌子上的證據,而是看了齊偃一眼,開口問道:“你掌管益都司法,這李嚴氏的夫君,是你派人所傷?”

這個已經年近四十的縣尉先是愣了愣,然後連連搖頭,苦笑道:“使君誤會了,這件事與下官沒有半點乾係,這個李嚴氏所在的李家大房,不僅與馬縣令關係好,也與另外一位孫縣尉交好,當天也是孫縣尉從縣衙裡派了人,說是去嚇唬嚇唬他們家,結果便傷了那李二……”

說到這裡,齊偃深呼吸了一口氣,開口道:“不瞞使君,這件事就是下官也看不過眼,奈何下官一個縣尉,實在是做不了什麼事情。”

“前些日子家長讓我回家,詢問縣衙裡有什麼案子,下官立刻想起了此事,之所以呈報給使君,也是想讓使君替這孤兒寡母做主……”

林昭認真看了看齊偃幾眼,見他的表情不似作偽,便深呼吸了一口氣,微微點頭道:“如此,本官明白了。”

“你回去告訴齊家主,就說按著咱們說好的來。”

齊偃連忙點頭,恭敬彎身。

“下官遵命。”

說罷,他畢恭畢敬的離開了林昭的書房。

等齊偃走遠之後,林昭才把桌子上的信封拆開,從中取出足足有十幾頁的文書,其中還有當日縣衙出衙差的差票,更是寫上了幾個願意做證人的衙差姓名。

也就是說,該拿到的證據,齊偃都已經備齊了。

果然是負責益都司法的縣尉。

林昭看完了這些東西之後,先是悶哼了一聲,然後從口中吐出一口濁氣。

“原先七叔與我說,天底下大半的陰暗都在長安城裡,如今看來,除卻長安城之外,這天下的陰暗,到處都是。”

“一個益都,暗地裡就有不知道多少盤根錯節。”

想到這裡,林刺史深呼吸了一口氣,把這些文書證據收好,然後自己親自提筆,替李嚴氏寫了一份狀告益都縣衙的狀紙。

第二天一早,林昭便起身換了一身官服,不過他並沒有去刺史衙門的正堂,而是在後堂,找到了正在處理青州日常事務的彆駕宋岩。

林昭背負雙手,把這份狀紙遞到了宋岩麵前,聲音平靜。

“宋彆駕,本官日前收到一份狀紙,有人要狀告益都縣衙馬平遠,宋彆駕先看一看?”

宋岩這會兒正在統算青州人口,聞言微微一愣,連忙伸手接過這份狀紙,他上下打量了一遍之後,抬頭看向林昭,猶豫了片刻之後說道:“使君,這一介民婦之言,未足可信,要不然先請馬縣令過來,給他也看一看?”

林刺史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宋岩。

“馬縣令是被告,除卻本官升堂審理此案,否則他如何能夠看得?”

宋岩眨了眨眼睛,輕聲道:“這些小案子,馬縣令未必就會事必躬親審理,多半是手下的縣尉所為…”

“使君總要提前給他打個招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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