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禎十年。
襄陽府,穀城縣外。
時值中夏,火辣辣的日頭就如毒蛇一般,舔食著大地萬物。
慘烈的廝殺,足足持續了三天。
由於缺乏攻城器械,十餘萬義軍始終無法攻破縣城,反而傷亡慘重,戰死餓死的已達到了兩萬之數。
方圓十幾裡都彌漫著濃烈的血腥味和腐臭味,惹得天空上盤旋的烏鴉,久久不願離去。
“哈哈!”
“賊軍又退了。”
隨著牆上的守軍一陣歡呼,城外無數衣衫襤褸,赤著腳的青壯,蜂擁退去。
遠處觀戰的十幾位流民軍首領,都被這一幕氣的跳腳大罵。
而離城牆下,十丈左右的一處水坑裡,一具體型矮小的“屍體”突然快速爬了起來…
秦宇杵著手中的木棍,顧不上臉上的汙漬,趕緊追向撤退的大部隊。
流民軍也隻是退到了一裡外的小河邊上,就停了下來,紛紛丟掉手中的棍棒糞叉,撲入了河中…
猛灌了幾口河水,又將身上的汙漬衝刷乾淨,秦宇才找了一處空地,渾身濕漉漉的癱在了地上。
大口喘息。
仿佛用儘了所有力氣似的。
四肢軟綿綿的抖動個不停,腹中咕咕的叫喚,是一動也不想動,任由火辣辣的日頭曬在身上。
他估計自己應該是最倒黴的一個穿越者了。
不但重生到了明末這個亂世,還是張獻忠麾下的一名流民軍。
一個同樣叫做秦宇的十四歲小乞丐。
一個用來填護城河的炮灰。
半個多月前。
八大王張獻忠在南陽附近被左良玉大敗,裹挾十餘萬百姓,倉皇逃往穀城。
前身本是在穀城縣中和一群同樣大的少年,以乞討為生,過著安穩的日子。
秦宇重生過來後,哪裡願意天天捧著破碗去要飯?
又聽說八大王的義軍已經到了江北,正在渡江,熟讀明末曆史的他,果斷的帶著同伴趁夜從下水溝鑽出了城。
決定參加革命,奔他個前程。
誰曾想連八大王他老人家的麵都沒見到,隻是賞賜了一碗稀粥,第二天就被驅趕著和一群老弱婦孺攻城。
簡直欲哭無淚。
隻是第一天,同伴們就全部領了盒飯,而他靠著裝死這一招,以及現代人的機靈,才勉強撐到了現在。
作為一名穿越者,還是經常看曆史小說的那種,他當然不甘心隻做一名龍套,他想做主角。
想求見一下那位八大王。
告訴他,自己是認得字的,用來提棍攻城,實在太他特麼浪費,屈才了。
可他知道,自己恐怕還沒走到張獻忠麵前,就會被那些親衛一刀砍死。
那些家夥,可不會管他認不認得字,是不是大材。
這些天來,他早已體會到了什麼叫做人命如草,也並沒有感覺到什麼主角光環。
早知如此,還不如在縣城裡麵混吃等死,等八大王攻進城後再加入不遲。
草率了呀!
……
哐哐哐…
就在秦宇要昏昏欲睡時,遠處傳來了一陣銅鑼聲。
幾百名提刀壯漢,簇擁著十幾名身穿甲胄的人走了過來,為首的一人還披著一件大紅色的披風,好不威風。
後麵則是跟著十幾位老頭,推著幾輛獨輪車,每輛上麵都裝著幾個大木桶。
陣陣飯香味撲鼻而來,根本不用人吆喝,青壯們就立即爬起衝了上去。
秦宇也趕緊起身向前擠。
拚死拚活,不就是為了這碗大米粥嘛?
一陣喝罵和慘叫聲,吵鬨的人群總算是安靜了下來,有了一點次序。
一刻鐘後。
秦宇領到了一碗稀粥和一個拳頭大小的黑坨坨,得益於幾百提刀大漢虎視眈眈,倒是並沒有發生瘋搶事件。
聞著米粥散發出的香味,秦宇的喉頭蠕動了幾下,兩邊的腮幫子一陣抽痛,嘴裡的唾液一下子就多了起來。
顧不了今天為何會多一個黑坨坨,隻是兩口,就將米粥喝光,連碗裡的湯漬都舔得乾乾淨淨。
這才舒服的摸了摸乾癟的肚皮,又快速啃起了手中的飯團。
說是飯團,其實隻是小麥和著米糠,再加點野菜做成的,這玩意兒,平時也就骨乾分子才有的吃。
前世,如果誰說這玩意兒能吃,秦宇絕對會打的他連媽都不認得。
可現在,卻是越嚼越有味,越嚼越香,恨不得將手指頭都一起嚼進去。
隻是片刻間就吃了個精光。
舔了舔手指,然後意猶未儘的將腰間係緊的草繩鬆了一點點。
感覺身體總算恢複了一些力氣,死神離自己也遠了一些。
哐哐哐!
魁梧大漢見眾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敲了幾下銅鑼,然後大聲吼道:“都聽好了…”
“這是最後一餐了,俺們義軍已經斷糧了,今天要是再攻不進去,明天就沒有飯吃了…”
“什麼?”
“怎麼會斷糧?”
“這可怎麼辦?”
這裡的青壯,起碼還剩一萬多,大多都有婆娘娃兒,頓時就急了。
“吵什麼吵?”
“都給老子閉嘴!”
“想要活命,就給老子攻進城去,那裡有的是糧食金銀和女人,待會兒攻城時,誰要是再敢裝死後退,一律殺無赦!”
身披紅色鬥篷的大漢,身高八尺,有些枯瘦,顎下留著長長的胡須,見狀,嗆的一聲,拔出腰間的長刀,指著遠出的城牆喝道。
幾百名大漢也紛紛拔出長刀,烈日折射下,幾百把寒光閃閃的凶刃,晃的周圍的人眼睛都眯了起來。
眾人都是沉默不語,知道這次不拚命是不行了,無論為了自己還是家人活下去,他們都要拚命。
秦宇心裡卻是拔涼拔涼的。
這三天來,義軍真正的骨乾並沒有出動,隻是在後麵驅趕他們攻城,這次看來是打算親自動手了。
這幫好漢要親自上場,他舉雙手讚成,可想要再像以前那般裝死,絕對得挨刀子。
若真要他提著木棍,爬梯子攻城,憑他這身體素質和小身板,估計活下來的幾率接近於無。
一時間,急的是團團轉,大熱的天渾身都像掉進冰窟窿一樣,涼颼颼的。
正想悄悄挪到後麵,準備不吃八大王這碗飯了,就見蹲在外圍的十幾名青壯,突然站起衝向了遠處。
可沒過多久,一隊騎兵就從大營中衝出,不多時十幾顆血淋淋的人頭,就丟在了人群中間的空地上。
“這就是不想吃老子這碗飯的下場!”
“準備攻城!”
一聲暴喝。
一萬多青壯,再也生不出半點歪心思,紛紛抓起手中的木製武器,扛起梯子,機械般的站了起來。
那幾百名持刀大漢,這次卻分成了十隊,每隊都挑選了一千多青壯,顯然確實準備親自動手了。
一百騎兵則是在四周徘徊。
秦宇見馬上就要進攻了,盾牌都沒搶到一麵,頓時慌的一逼。
牙一咬。
就衝著那名穿紅色鬥篷的首領大叫道:“大王,小的識得字,讀過書,今後可以為大軍管理錢糧…”
“哈哈!”
眾人都十分緊張,秦宇這一喊,大家先是一楞,隨即就發出一陣哄堂大笑。
“小雜碎!”
而負責秦宇這隊的小首領則是勃然大怒,提著刀就快步走了上來。
秦宇見狀大急,也顧不了許多,趕緊又叫道:“大王,小的有破城良策。”
“小的真有破城良策,可以輕鬆攻破城池…”
“將他押過來!”
身穿紅色鬥篷的人正是張獻忠,看著十幾丈外鬼喊鬼叫的小子,眉頭一皺,遲疑一下,還是吩咐道。
“是,義父!”
身旁一位二十歲左右的青年應諾後,立即就衝了上去。
“小子你死定了。”
“快走!”
見少將軍過來,那小首領倒是沒有直接一刀砍了秦宇,而是一刀背狠狠的拍在了秦宇的背上。
秦宇被打得一個踉蹌,差點背過氣去,不過,提著的心卻是放下了不少。
隻要能讓他說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