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保護弱者(1 / 1)

“踏踏踏……”

踩著木質的樓梯,林謙在前,其餘人在後,很快眾人從一樓走到了二樓。

此時的二樓走廊內,許多警察進進出出,看起來很是忙碌。

“同誌,你好,請問下關凱關所長是哪位?”

林謙站在樓梯口駐足了片刻,在一名年輕警察走過的時候,他上前一步,主動詢問道。

“關所長?”

被林謙攔下的年輕警察聞言,他上下打量了下林謙,然後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名中年男子。

“噥,那位就是我們關所。”

林謙順著這名年輕警察指的方向看去,隻見在一個窗台邊前,站著一名便衣中年男子,手裡握著個保溫杯,如果不是這名年輕警察指出,林謙可能會認為對方是派出所裡麵掃地的保潔人員呢。

“謝謝。”

找到要找的人,林謙對著身前的年輕男子道了聲謝,然後快步向著靠在窗邊的關凱走去。

或許早就注意到了這麵,或是出於敏銳的職業素養,在林謙距離關凱還有十幾步的時候,關凱就注意到了走過來的林謙。

四目相對,林謙衝著關凱禮貌一笑。

“關所長你好,我是林謙。”

林謙來到關凱身前,很有禮貌的問了聲好。

關凱看著林謙,上下打量了下,然後微微頷首:“付洋大哥剛剛給我來過電話了,事情的經過我也都了解了,你跟我這邊來。”

說著,關凱轉身向著二樓靠裡的一個辦公室走去,林謙則是緊隨其後。

“吱……”

木質的辦公室門發出了吱呀吱呀的聲響,在關凱和林謙相繼進入到辦公室後,後進來的林謙,順手將辦公室的門給關好了。

“林總,付洋大哥比我大七歲,以往付洋大哥對我很照顧,剛才付洋大哥親自來電話,這事我肯定是當自己家的事情辦,所以我也就不和你兜圈子了,我有什麼就說什麼了。”

在林謙坐下後,關凱麵色溫和的緩緩開口道,身上沒有絲毫的官架子,給林謙的感覺就好似是鄰家大叔一般。

在來的時候,林謙在調遣完自己公司的員工後,想來想去,這件事還是給付洋打電話比較穩妥。

以付洋在燕京幾十年的根基,關係網錯綜複雜,這種事情找付洋肯定是沒問題的。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關所長,你就直說吧。”

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林謙相信付洋,付洋又相信關凱,那麼林謙自然也是願意相信關凱的。

關凱能在燕京城朝陽區華夏音樂學院附近的派出所當所長,無論是能力和雙商,肯定都是毋庸置疑的,在處理這種事情,他肯定比林謙更有經驗的多。

給出的建議,也肯定是最有利的建議。

“我給的建議是……”

“和解!”

“和解?”

聽到關凱的話,林謙眉頭不禁皺了起來,有些詫異的重複了一邊關凱給出的建議。

“是的,我的建議是和解。”

關凱很是肯定的又重複了一遍。

“關所長,這件事明明是威特他們挑事在先,是他們藏械蓄謀動手的,我的同學他們還手隻是為了防衛啊,憑什麼和那幫人和解啊,我們又不缺他們那點賠償!”

林謙語氣中流露出些許不解,出言反駁道。

“林總,你說的我都懂,但是你要知道,根據我國的治安條例處罰法,像是威特和你的同學趙鵬鬆他們的行為,就是屬於鬥毆,而且還是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結夥鬥毆。”

“除非是在威特他們動手打人的時候,你的同學們直接躺在地上任由他們打,否則隻要他們還手一下,那這個性質就變了,至於你說的正當防衛,在我國法律中,隻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出於保護自己生命的前提下進行反擊,那才能算做事正當防衛,而你同學趙鵬鬆他們在這件事上,顯然不能算作是正當防衛。”

關凱向著林謙進行了一個比較詳儘的解釋,而類似這樣的解釋,在他從業生涯幾十年中,不知道已經解釋過多少次了。

對於打架鬥毆這種事情,總有人單純的認為,彆人先動手打我,我再還手打回去,就叫正當防衛,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錯!

大錯特錯!

彆人動手打你,你動手再打回去,雙方進到派出所裡,如果在傷情條件相同的條件下,一切都要按照打架鬥毆來算。

若是你實力比較強,不小心將先動手打你的人打傷了,反而你的責任更大,你要為對方付醫藥費。

總而言之,華夏的法律,從根本上還是保護弱者的法律。

“就算林總你說,那幫人手持鋼管,你的同學真的有生命危險,應該可以算作是正當防衛吧,那林總你來看看這個。”

關凱說著的時候,從桌子上拿起一個平板電腦,解鎖後點開了一個視頻。

平板電腦中播放的視頻,正是剛剛趙鵬鬆和威特等人打仗的視頻,關凱將視頻一路快進,很快調到最後視頻尾巴的部分。

隻見視頻中清晰的記錄了,趙鵬鬆三步並兩步的從原地衝了過來,手持方磚對著半跪在地上的威特上去就是一個板磚暴擊的畫麵。

“此時的威特明顯已經沒有了繼續向你的同學趙鵬鬆實施傷害的能力了,然而你的朋友卻拿著方磚照著威特腦袋上猛擊了一下,我們暫且算你朋友前麵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的行為,那麼他現在的這個行為很明顯算是防衛過當了吧。”

關凱在播放完平板電腦上的監控視頻後,他將平板電腦收了起來,語氣依舊平和的繼續說道。

林謙不是法盲,更不是胡攪蠻纏的人,現如今關凱已經說得這麼清楚了,他此時對這件事的性質已經明了。

“根據我國治安條例處罰法規定,打架鬥毆,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罰款即可,但你同學他們這件事,是屬於結夥鬥毆,屬於情節較重得,要是真的處罰,那可是需要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以一千元以上到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拘留蹲號子,那可是在個人檔案上留下記錄的啊。”

關凱給林謙科普了下律法知識,最後語重心長的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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