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楊雨晗被辭退(1 / 1)

婚局 文小巫 629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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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鄭嘉對我提出代孕請求後,我們之間已經三天沒有說過一句話了。

我每天在公司忙到昏天暗地,將整個部門的圖紙都接到自己手上審核,就是為了用忙碌的工作麻痹自己。

然而,一切都隻是徒勞。

就像借酒消愁的人,酒醒後,愁仍在,並且加倍返還。

易楠成功跳槽,去了韓毅的公司。

臨行前,他請我吃了頓飯,感謝我這些日子以來的幫助。

我笑笑。

我幫他什麼了呢?

不過是一個前輩對後輩舉手之勞的點撥罷了。

細論起來,我對諸葛爽的幫助,比對易楠的幫助多得多。

區彆隻在於,有些人,你對他一分好,他便知恩圖報。而另一些人,你待她十分好,她也隻當你是個用完即棄的工具人而已。

“桃子姐,楊工被辭退了,現在公司上下幾乎沒人能跟你競爭主管的位置。”易楠認真地問我,“你還想去韓總那邊嗎?”

楊雨晗是在非工作時間,悄悄來公司收拾了東西離開的。

公司裡的同事,沒人見過她最後一麵,也沒人有機會跟她道彆。

我不由得又想起她平日裡心高氣傲的樣子。

曾經不可一世的公主,一定不會想到,自己最終會是以這種狼狽的方式離開頂峰。

“主管的位置再好,也是在為薛峰工作。”我思索片刻,回答了易楠的問題,“如果機會合適,我還是會離開。”

離開校園,工作五年,我不再是空有一腔孤勇的愣頭青。

“合適的機會”等同於“合適的薪資”、“合適的職位”。

我現在的想法一如當初,隻要不給我按新人算薪資,就算收入比在頂峰稍微少一點,我仍舊願意過去。

聽到我仍舊考慮跳槽,易楠很開心,連連跟我保證,到了韓毅那邊後一定找機會跟他說讓我的事情。

我笑了笑,沒有接他的話。

身處成年人的世界,我早已洞悉了“沉默”等同於“拒絕”的真相。

如果韓毅真心想要我,需要一個新人實習生提議?!

我不想敗了易楠的興致,假裝開心地跟他一起吃了飯,隨後在地鐵口分道揚鑣。

他笑著跟我說:“桃子姐,我們下次見!”

我笑著對他揮手,什麼都沒說。

“下次”是哪次?

有人說,人生是一段以“出生”為起點、“死亡”為終點的旅程,能陪你一程的人有很多,而能陪你一世的人隻有你自己。

父母、愛人、孩子,可以陪你幾十年;

同學、朋友、同事,隻能陪你幾年;

擦肩而過的陌生人,僅有幾秒鐘的相處時間……

不論是幾十年、幾年、還是幾秒鐘,最終都將揮手作彆。

回去的地鐵上,我打了個電話給弟弟,詳細詢問了他的病情和未來三年內的醫療費預估額度。

弟弟說,他現在病情平穩,說了一個醫療費的額度,也是在我工資能承受的範圍內。

我做了一個決定。

出了地鐵站,我一路狂奔回家,衝進臥室,對著正在照顧家家的鄭嘉說:“我們離婚!”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

既然早晚要分開,為什麼不趁現在呢?

*

我提出離婚,令鄭嘉有一瞬間的錯愕和失落。

他緩緩站起身,視線越過我的肩膀,落在我身後。

我疑惑地回頭,居然看到我爸媽正站在我身後,擰著眉頭,怒不可遏地瞪著我。

“敢離婚,我打斷你的腿!”我媽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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