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知府步伐匆匆,進府衙內先對趙白魚急急說道:“你這回闖禍了!”

趙白魚不疾不徐:“怎麼了?”

紀知府:“我問你,上回抓的八十幾個犯夜禁的,你是不是鞭笞他們了?”

趙白魚否認。

紀知府急得拍掌說:“人家家人告到禦史台去,今早早朝在陛下麵前參了你一本,說這被冤打的人是夜間奔喪。凡出使公務、死喪、產育等皆可不必遵守夜禁,你打了人,就是不問緣由,屈打成招,就是冤案。東宮作為府尹,親自過問這樁案子,你趕緊看看這案子有沒有誤會?如果是底下人擅自做主,你能撇開就撇開,辦事不力總比背一個酷吏的罵名好些。”

趙白魚:“不急,我先問問情況。”

紀知府:“來不及,太子、五皇子等人都已經在前堂候著,我儘量把我知道的線索都告訴你——邊走邊說。”

此時府衙前堂,太子端坐公案桌,左側一把椅子,坐著一同過來的霍驚堂,右側兩把椅子則分彆是五皇子和路上遇到也跟著來看熱鬨的趙鈺卿趙三郎。

五皇子手裡的扇子搖啊搖,百無聊賴之際,盯住對麵的霍驚堂:“小郡王平日深居簡出,不屑與百官結交,怎麼今天剛下早朝就急巴巴跟在二哥身後?”

霍驚堂還是坐得歪歪斜斜,單手撐著下頷,麵對五皇子的挑釁隻是輕飄飄一個眼神過來:“總不能眼睜睜看我的小郎君被欺負不是?”

“!”

堂上幾人跟吞了蒼蠅似的難受,五皇子本想借趙白魚譏嘲霍驚堂不僅行事荒唐到娶一個男人,還被迫接手一個劣等次貨,沒料到霍驚堂大方承認他和趙白魚的關係,還擺明今天就是要維護趙白魚。

這就讓想故意刁難趙白魚的幾人不由心生為難,誰都知道霍驚堂是混世魔王,也就是近幾年在京都修養,養出沒什麼脾氣的樣子,實際骨子裡都彌漫著血腥氣,當年甚至敢當麵叫板元狩帝,給人甩臉子。

真要鬨起來,霍驚堂敢不管不顧不要臉皮,他們一眾皇子、京官誰都不敢掉臉麵。

何況真鬨到元狩帝跟前,被罰的肯定是他們。

太子:“子鵷,朝官辦案全憑證據,有罪必罰,不可有所偏私,尤其我們當皇子王爺的,更應該身先士卒,爭當天下人表率。”

霍驚堂撥弄佛珠,懶懶散散地說:“本王沒攔著你們當天下人表率啊?本王不早是天下人表率了嗎?宗正,本王不是嗎?”

副官:“在西北一帶,家家戶戶都立著將軍您的長生碑。”

太子和五皇子聞言都麵色怏怏,後者也不敢再主動招惹霍驚堂了,實在是自討沒趣。

趙白魚很快被帶上堂,太子驟然敲驚堂木,叱問趙白魚緣何濫用刑罰,趙白魚一一對答。

“人犯犯了法。”

“狀紙上寫得清清楚楚,李棟當時處於夜間奔喪,不必遵守夜禁。”

“人犯沒提起過這件事。”趙白魚攤手:“審問的時候,他為什麼不說?”

太子令人帶人犯李棟上來,形容狼狽,臉色蒼白,身上的囚服染血,隻能趴在地上說話,他的家人見狀,哭聲更是淒慘。

人犯哭訴:“殿下明察,下官一再強調是夜間奔喪,還拿出腰間係的麻帶作證,當時趙大人就在牢房裡,沒有聽下官的辯解,直接吩咐鞭笞八十。下官常聽人說隻要進大牢,不管有罪沒罪都會去掉半條命,意思就是人犯一腳踏進監獄會先杖打幾十大板,名為殺威棒。下官原以為這等荒唐規矩不會出現在太子治下的衙門裡,沒想就遭殃了。”

五皇子猛然嗬斥:“趙白魚,你可知罪!”

趙白魚:“下官辦案一向秉公辦理,從未徇私枉法。”他問李棟:“你說你辯解反被我鞭笞八十,可有人證?”

李棟:“當然有!”

他一一說出人犯的名字,都是被抓進來的行腳商人。不對,不是行腳商人,而是有官職在身,應該都在戶部底下做事。

太子:“帶人證上來。”

人證有六人,被帶上來紛紛跪地指認趙白魚當時在場,不顧李棟自述夜間奔喪,以夜禁為由鞭笞他,接著說出牢裡還有一個獄卒能作證。

獄卒也被傳喚上堂,跪在地上不敢抬頭:“小的叫李甲,是牢裡看守人犯的獄卒。”

五皇子向前兩步:“你可能作證李棟所言屬實?”

李甲想到李棟之前承諾給他一個外地縣太爺的官便咬牙發毒誓:“小的作證,句句屬實!如有一句冤枉了趙大人,就讓小的人頭落地!”

“好!”五皇子指著趙白魚怒斥:“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趙三郎有些隱忍地指責:“你前段時間奔走救師,我還當你高義,原來義字還分人的嗎?趙白魚,彆忘了你今天的官位哪來的!在外頭,彆丟了趙府的臉。”

趙白魚:“我肯定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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