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能屈能伸(1 / 1)

縣城。

跟陳三石估算相差不多。

獵豹最值錢的就是膽和心臟,剩下的部分,總共賣出四十六兩銀子。

處理好東西,他在天黑之前趕回衛所。

“來來回回的跑,真是夠浪費時間的!

“還是要有個交通工具才行。”

陳三石最近沒日沒夜的修煉,連箭都很少練,馬場更是隻去過一次。

心裡想著,他就沒回家,而是來到軍營。

“噅——”

才走到馬廄,那白馬就躁動啼叫起來,還不斷跺著蹄子,似乎在表示威脅。

陳三石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

打開柵欄的瞬間,白鵠馬就發瘋般朝著外麵衝去。

陳三石一把抓住馬鞍,縱身跳上馬背,直接就是一鞭子。

白鵠馬吃痛後跑得更迅猛,拚儘全力想把身上的人摔下去。

陳三石一邊坐穩,一邊利用韁繩強迫馬匹按照自己指引的方向奔跑。

他練血小成的氣力,自然不是一匹馬能夠反抗的。

白鵠馬起初還不斷掙紮,但隨著時間推移,或許是它精氣神耗儘,或許是它意識到反抗無效,總算是慢慢聽話。

再半個時辰後,已經如臂使指。

韁繩在陳三石手裡,就像是汽車方向盤一樣,隨心所欲。

【技藝:禦馬(入門)】

【進度:(0/200)】

【效用:寶馬認主,心意相通】

寶馬?

麵板都稱呼其為寶馬,看來血統真不差,就是脾氣犟了些。

至於心意相通,是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很玄乎。

非要形容的話,陳三石覺得明明相處不久的白鵠馬,卻像是家中養了二十年的老狗一樣熟悉,且心有靈犀,能互相明白對方的意思。

這點很關鍵。

戰場上,武將和戰馬是最為親密的戰友,配合得好,有時候能救命。

他看大盛書的時候,記得當朝太祖曹燮曾為家奴,負責給大戶人家養馬,和一匹小馬駒培養出感情。

後來有次被追殺,曹燮就是被那匹馬救下性命。

否則的話,就沒有曹家的大盛王朝了。

收服白鵠馬,陳三石打算回去休息。

結果到馬鵬的時候,白鵠馬很是抗拒,表示它不想住在狹窄的馬廄中。

陳三石倒是無所謂。

他家裡地方大,養匹馬綽綽有餘,就把糧草石槽一起帶回家裡。

“石哥兒好威風。”

顧心蘭看著自家男人騎著一匹馬進院子,不由得心跳了下。

明明還隻是個旗官,可在她眼裡,石哥兒愈發像話本裡的將軍了。

饑腸轆轆的陳三石吃過晚飯,又吃下一顆豹子膽,接著就在院子裡繼續練槍。

槍風呼嘯如雷,馬兒竟絲毫不怕,就站在桂花樹下瞧著他,時不時再吃上兩口糧草,一直到深夜乏了,才站著沉沉睡去。

練完槍,蘭姐兒也燒好熱水,為陳三石沐浴更衣。

“你帶回來的虎皮被我處理好了。”

顧心蘭展示虎皮毯子:“要不然給你改成衣裳,冬天肯定暖和。”

陳三石靠在浴桶裡:“你穿上我看看。”

“啊?”

不等顧心蘭反應過來,就聽男人又說道:“我的意思,是不穿彆的衣服,隻穿它。”

“石哥兒……”

顧心蘭俏臉紅到脖子:“你、你跟誰學的,花樣怎麼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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