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報社。
戴金絲眼鏡的中年人,正拿著電話點頭哈腰。
打電話的人身份不簡單。
或者說,對方所在部門級彆很高,是他不敢得罪的存在。
「嶽主任,您放心!」
中年人滿臉堆笑:「我們旗下報紙丶雜誌,昨天就按照您的吩咐,把消息刊出去了。」
「對!娛樂版頭條——您的事,就是我的事!」
電話那頭。
坐在辦公室的老男人,臉上露出得意表情。
小小娛樂公司敢違逆自己?
找死!
幾天前,他得知一件事。
華夏最強音收視爆了,進而有大量品牌找上門,簽下多個讚助GG。
最低GG費2000萬。
冠名GG則高達4500萬!
什麽概念?
這些GG加起來,收益超過1.5億!
他後悔了。
當初,對方以5000萬價格,買下周六晚上黃金段,他對價格也很滿意。
可怎麽也沒想到,華夏最強音會這麽火。
如果對方不是買時段,而是把版權賣給電視台,GG收益屬於誰?
越想越後悔!
最終,他打去一通電話。
要求對方出售版權,否則就終止合同。
但沒想到……
對方一口回絕!
他怒了。
區區一個娛樂公司算什麽東西?
他不僅要讓節目,無法再繼續播放,還有其他施壓手段。
雙管齊下!
無論如何都要逼對方就範!
胳膊想擰過大腿?
螳臂當車,不自量力!
……
漢唐傳媒CEO辦公室。
蕭靈在說。
陳皓在聽。
他臉色越來越難看。
今天是周四。
上周六華夏最強音第二期播放。
鑒於節目質量高,更有梅姐丶學友加持,收視率碾壓同一首歌。
第二天,就有大量品牌找上門。
經過一天篩選,蕭靈選定六個品牌,簽訂GG合同。
總金額高達1.5億!
誰知周一接到電視台領導電話。
對方聲稱,可以歸還漢唐傳媒之前,購買黃金時段的5000萬,另外還給出3000萬價格,購買華夏最強音版權。
蕭靈差點被氣死。
看到節目火了就來摘桃子?
做夢!
她一口回絕。
畢竟,跟電視台簽了合同,對方總不能違約。
可萬萬沒想到……
昨天對方又打來電話:「蕭總難道沒看合同上,不可抗力的條款?」
什麽是不可抗力?
比如。
電視台信號出現特殊故障!
我不是故意不播,是電視台信號問題。
「不僅如此!」
蕭靈氣得直咬牙:「那混蛋還說,不僅我們節目播不了,而且……有的是辦法,對付我們公司!」
本來她也不想,因為這點事找陳皓,畢竟這是她的工作。
但!
事態發展到這一步,已超出她能力範圍。
「不好了!」
蕭靈話剛落音,助理跑進來:「蕭總……陳董,您也在啊?」
「發生什麽事了?」蕭靈忙問。
「是……」
助理緊咬牙關,把手裡的報紙丶雜誌,遞到蕭靈麵前:「有人在抹黑可卿!」
那份報紙和雜誌知名度很高。
在網際網路發展初期,網民數量還比較少,報紙是宣傳主流。
赫然!
娛樂版頭條。
都是關於秦可卿的種種。
直接挖了她老底!
父親是上海首富,本身並沒有多大本事,完全靠走後門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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