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首的是一名姓韓的捕頭,三十多歲,身形高大,在大致了解了情況後,衝那賊人啐了一口,“在金丘縣城裡竟是敢偷竊財物,當真是不想活了!”
新朝建立,律法嚴明,為確保百姓安居樂業,對偷盜、搶劫等罪責定的極重,偷盜幾兩銀子,直接服勞役到死的也有可能。
韓捕頭喝問時,一把揪住了賊人的發髻,將其拖拽起來。
就著衙差打著的燈籠和天上的星光,夏明月和呂氏看清了賊人的麵容,皆是一怔,“是他?”
正是白天要價五百文錢的曾六。
“你們認識這賊人?”韓捕頭詢問。
“此人名叫曾六,不過算不上認識,不過是白天的時候去北大街想尋一位熟悉的泥瓦匠來家中盤個土炕,這人來搭話想接活,當時我並沒有答應。”夏明月如實回答。
韓捕頭臉上的怒火更盛,“所以你就惱羞成怒,要來偷盜銀兩?”
這種人,就更可惡了!
“小娘子放心,我們一定將此賊人帶回縣衙去仔細審問責罰,不會輕易放過他。”韓捕頭補了一句,順勢將拖拽曾六的手用了用力。
夏明月聞言,卻是眉頭不舒。
白日去北大街時,才聽聞了有關劉財生的“盜竊”之事。
論理來說,周圍剛有了這種事,衙門還沒抓到真正的賊,正是對偷竊賊人上心的時候,曾六就算有賊心,也該稍微避一避風頭,等過段時日再動手。
這般迫不及待……
夏明月的目光落在了杏花樹下的那個小號泥瓦刀上。
走過去將其撿了起來,果然瞧見上麵刻著“財生”兩個字。
“韓捕頭。”夏明月將泥瓦刀遞上,“這並非是我家中之物,想來是這個曾六的,不過不知為何,上麵刻的卻是財生二字。”
韓捕頭接過,瞧見上頭的字果然如夏明月所說是“財生”,眼睛頓時瞪了起來,更是在曾六的身上踹了一腳,“好你個曾六,做了壞事還想栽贓誣陷彆人!我來問你,先前偷盜史家的銀兩的事,是不是也是你做的!”
“我沒,沒有……”曾六咬著牙不肯承認。
但聲音細小,儼然一副心虛的模樣。
“不承認沒有關係,衙門刑房裡頭有的是家夥讓你說了實話。”韓捕頭冷哼一聲,招呼其他人將曾六帶去縣衙。
衙差最是厭惡那些犯事兒之人,而曾六不但心思不正手腳不乾淨,還沒有半分敢作敢當的骨氣,竟是要陷害彆人,更加令衙差們不喜。
說是將曾六帶回衙門,實際是拖回去的。
臉朝上那麼拖的。
殺豬一般的嚎叫聲,自夏明月的家中到縣衙門口,硬生生地響了一路,驚醒了無數沿街居住之人。
“頭兒,這醃臢貨著實吵得很,要不要將他的臭嘴給堵上。”拖拽曾六的一個衙差被吵的耳朵有些生疼,伸手揉了揉耳朵。
“吵才對。”韓捕頭不以為然,“也讓金丘縣的百姓們都聽一聽,看看偷彆人家財物是什麼下場。”
道聽途說沒有威懾力,就得親眼所見,衝擊力才夠嗆。
以儆效尤,就是這個意思。
衙差心中了然,嘿嘿笑了笑,順勢又踹了曾六一腳。
曾六的哀嚎聲,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