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宿主你要去嗎?”
白鬱:“當然要去。”
他的字典裡沒有不戰而逃這幾個字。
但是白鬱折好信箋,不知想到了什麼,忽然抬手捏住眉心,微微歎了口氣。
66:“宿主?”
白鬱:“我是想,小貓肯定不願意我去,要說服他,有點困難。”
這幾天伊繆爾黏他黏得很,像是巨龍抓住了唯一的珍寶,隻想抱在牢牢守護,幾乎到了不願意白鬱離開視線的地步。
果不其然,當天晚上他和小貓提到此事,遭到了公爵的激烈反對。
伊繆爾這些天在他麵前一直裝的沉靜優雅,教養良好,無比在意自己的容貌和儀態,可聽見這個,他猛然放下刀叉,眉頭死鎖,露出了兩分小貓張牙舞爪的樣子。
大公意識到失態,旋即埋頭夾菜,語調很悶:“你不許去。”
白鬱歎氣:“我要去。”
這是個很正常的宴會邀請,而且裡斯地位很高,現在不去,代表這白鬱心虛,會失去先機。
伊繆爾提高音量:“你不許去!”
裡斯的手段有多狠,伊繆爾領教過,至今他的肚子上還有刀疤,大公已經差點失去白鬱一次,他不想經曆第二次。
小貓控製不住的用爪子刨了刨桌板,肉眼可見的焦灼,白鬱看在眼裡,一瞬間,他簡直幻視了前世那些有分離焦慮,鏟屎官出門後,在監控底下轉來轉去的小貓。
白鬱不由莞爾:“彆太擔心,隻是去看看,宴會上裡斯不敢對我做什麼。”
伊繆爾不說話,死死捏住餐具,兩人無聲僵持,可憐的叉子嘎嘣一聲,受力變形。
白鬱於是捉住大公的手腕,像握住小貓的爪子那樣,將餐具拯救了出來。
他將刀叉放在一邊,試圖講道理:“裡斯並不能確定我是誰,這才發帖試探,如果直接拒絕,他會知道我身份有鬼,不利於後續工作的展開,而且宴會是公開的宴會,不僅有我,還有其他貴族,我有男爵爵位,他不敢當場對我動手,會落人口實。”
按住手腕,捏捏肉墊,是對小貓常用的安撫方式,之前白鬱這樣坐,伊繆爾都會迅速安靜下來,可這回,他抿著唇,居然抽出了手腕。
大公不理白鬱了。
小貓開始一個人生悶氣,他漂亮的眉眼壓下來,眼簾半垂著,便顯得格外濃豔陰沉,弄得侍者們心驚膽戰,連上菜的動作都輕了不少。
但白鬱看在眼裡,隻覺得伊繆爾像一隻生氣的小貓。
那種背對著你,隻給你留下一個圓滾滾的後腦勺,你上手扒了他的爪子,他就生氣的甩開,可偏偏腦袋上的耳朵還豎著,微微朝向你的方向,像是在等你道歉。
於是白鬱忍不住上手,揉了揉公爵的腦袋。
伊繆爾發絲偏柔軟蓬鬆,摸上去像小貓一樣毛茸茸。
老管家倒吸一口涼氣,大公冷著臉推開,一幅你要是去,就彆和我說話
的模樣。
白鬱歎氣:“我必須去。”
醫生個性冷淡,在原則問題上很能拎得起,對他來說,參加宴會是一件利大於害的事情,無論對公爵還是他自己都有好處,冒一點點風險是值得的,於是,雖然把自家的小貓氣成了這個樣子,但白鬱還是拿著請柬,出席了宴會。
他依舊帶著那張醜陋的白銀麵具,坐在宴會的最邊緣,冷眼看著旁人推杯換盞,既不享用糕點,也不開口說話,隻靠寫字交流。
裡斯在人群中自如走動,一直到宴會快散場,才有侍者邀請他去二樓小聚。
他們在一張大理石桌兩邊落座。
在外人麵前,裡斯是個風度翩翩的老紳士,有個標誌性的鷹鉤鼻,白鬱不露聲色,在他對麵坐下,就見裡斯上下打量他:“閣下為何戴著麵具?”
白鬱不說話,隻在紙上寫:“容貌醜陋,恐嚇著你。”
符合他啞巴的人設。
侍者呈上紙條,裡斯看完,將紙條遞給個學者模樣的老者,老者接過,當著白鬱的麵,展開紙條,仔仔細細的看過去,還同時攤開了另一份筆記。
是原主的筆記。
裡斯:“這位是專門研究痕跡學的學者。”
在伊爾利亞已經有痕跡學這門學科,筆跡鑒定是刑偵的常用手段,白鬱可以不露臉不說話,但裡斯從字,依舊可以判斷出他是不是本人。
一時間,氣氛冷凝下來。
學者將紙條放在燈光下,一字一句,仔細比對。
裡斯微笑斟茶:“先生莫怪,實在是大公府中出了個犯上作亂的奸細,您來的太巧,我們擔憂伊繆爾大公的安危,不得不防啊。”
他將茶盞推來,毫不避諱的打量著白鬱,似乎從他身上找到破綻。
白鬱老神自在,古井無波。
片刻後,學者打了個隱晦的手勢:“不是。”
裡斯眉頭一跳,白鬱則自顧自飲茶。
原主原先在黑袍會做事,檔案中封存了他的筆跡,但那和白鬱又有什麼關係?
白鬱原身穿書,成長經曆和原主截然不同,原主在黑袍會的教堂長大,白鬱卻是九年義務教育教出來的,後來讀書學了獸醫,寫了一手飄逸字體,與原主毫無相似之處。
裡斯微微皺眉,又很快舒展開了。
他對白鬱熱絡了許多,感歎:“冒犯了,這是閣下和那奸細的身段實在是像,我一眼看過去,還以為看晃了眼。”
白鬱不動聲色,在紙上寫:“那位白先生,究竟是什麼人?”
如今,他明麵上的身份是白鬱的替身,而替身對原主有所好奇,是完全符合人設的。
果然,裡斯的戒備更少了三分:“那位閣下,我有所耳聞。”
他含糊地說:“白鬱閣下來自黑袍會,是黑袍會的奸細嘛。黑袍會,你也知道,一群莽夫,多的是走街串巷的混混□□的小頭目,還有些年輕貌美的姑娘。隻有這個白鬱是個例外,沒進□□,讀書讀出
來了,還進了伊爾利亞最好的醫學院。倘若沒有這件事,他是個好苗子。”
在外人麵前,裡斯是大公的叔叔,和黑袍會全無瓜葛,他不可能說得太細,也不可能褒揚黑袍會,講得都是些人儘皆知的東西。
這些東西是本地居民的共識,可對白鬱來說,是他第一次聽說。
就像水能喝,火不能摸,這些太過基礎的東西,反而沒人對他提及。
白鬱停頓片刻,寫道:“也就是說,黑袍會讀書的人不多?”
電光火石間,他似乎抓住了某條線索。
裡斯奇怪道:“當然,您這也不知道嗎?奇怪,閣下是從哪個犄角旮旯裡冒出來的?”
白鬱:“住在郊區,確實不知道。
白鬱沒有原主的記憶,但從夫人的口供中可以得知,教堂中的孤兒一起長大,然後根據天賦進入各行各業,有的憑借美貌,有的憑借力氣。
伊爾利亞的教堂可不是後世的孤兒院、福利院,事實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養育幼兒的教堂是個相當恐怖的存在,譬如加拿大臭名昭著的坎洛普斯教會,聖潔的外表下隱藏著難以想象的罪惡,當人們打開教會地基,發現了215具孩童的屍骨,身體上伴隨著虐待和酷刑的痕跡。
黑袍會經營的教會同樣如此,孤兒們沒有父母,就像待宰的羔羊,他們生活條件惡劣,長期遭受洗腦,成了沒有思想的棋子和奴隸,大部分孩子都會在篩選的過程中死去,隻有錘頭鯊那樣強壯,或者夫人那樣貌美、得到特殊照顧的孩子,才能成長下來。
長大後,錘頭鯊那樣的多數成為了□□和混混的頭目,他們混跡在市井街頭,成為了黑袍會蔓延在街市中的毛細血管,無聲的控製著一整片區域,為整個組織提供養料,聚少成多,聚沙成塔,這一小片一小片的區域彙合就成了黑袍,會如今龐大的勢力。
而原主在這樣的環境中讀書出來,其實是很少見的事。
“……”
“嗬。”在腦海之中,白鬱冷下聲音,輕聲諷笑。
66:“笑什麼?”
白鬱微微閉眼:“我隻是想到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