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棠才把目光移回到他的臉上,不由眨一下眼睛。出於慣性,她還是不太想誇獎這家夥,不自覺用腳尖磨著地麵,問他說:“你在哪裡捉到的?”
“前院。”他抬起下巴朝前隻一個方向,“正好看見。”
本來想多帶幾隻過來,但出沒在外的螢火蟲本就隻有寥寥幾個,他害怕全部捉走,明年夏天就再也看不見它們。
他當然知道螢火蟲是種短壽的生物,這些成蟲的壽命隻有短短十幾日,昆蟲沒有大腦,它們出現與不出現,隻看天氣,風向。
還有運氣。
夏棠背靠著牆壁,看那隻形單影隻的飛蟲飄忽在走廊裡,忽然想起來說:“喂,你還記不記得,小時候我們也一起捉過螢火蟲。”
“嗯。”陸霄側著臉,悠閒地雙手插兜,和她看向同一方向,目光在昏暗長廊裡,難得帶著散漫的柔和,“我記得。”
“而且最後可是我捉給你的。”夏棠抬頭看他,沒忘記強調。
陸霄轉回目光,眼睛遮在睫毛的陰影下,語氣聽起來似是漫不經心:“忘不了的。”
不可能會忘得了。
那個夏天舉行了他祖母的葬禮,悼彆儀式那一天,來訪者尤其多,他坐在椅子上,一整天看著黑色的皮鞋和高跟鞋在光亮的瓷磚地板上來與回,每個人都在靈柩前留下一朵白色百合花。
他討厭那花的氣味。
那天晚上夏棠溜到他的房間找到他,問他想不想去看螢火蟲。
“你不知道啊。”夏棠坐在他床沿,晃著小腿,露出一副“你真蠢”的表情,格外一本正經地跟他科普,“人如果死了,會變成一堆螢火蟲,每天晚上出現,如果見到自己的家人啦朋友啦,就會圍著他們飛兩圈。這個時候舍不得她的人就能把來不及說的話全部告訴她,螢火蟲聽完之後,會一直飛一直飛,帶著你告訴她的話,飛到天上,變成一顆星星,這樣你以後隻要一抬頭就能看見她。”
“所以,你想不想去看螢火蟲?”說完一個這麼長的故事後,她又問他。
那個季節螢火蟲非常罕見,尤其是城市裡的螢火蟲。夏棠說她看電視上的本地新聞,附近的山裡就有螢火蟲出沒,還吸引了大批觀光客和攝影愛好者參觀,如果現在去,說不定就能看見它們。
那是他們人生中第一次離家出走,半夜鑽過籬笆上的小洞,而後往前走,走到道路兩旁的景色變成一片荒蕪。
那一天,荒郊野嶺的夜空掛著稀疏的星星,晚風吹過手臂時還讓人覺得發冷,長在路邊的大片過膝的野草在夜裡變成黑壓壓的稻田,房屋是遠處低矮的剪影。
晚上能聽見狗吠,蟲鳴,草叢窸窸窣窣的聲音,某個池塘的青蛙叫,鞋子踩在地上的沙沙聲,還有夏棠跟他說話的聲音。
她背著她那個臟兮兮的,印著卡通圖案的書包,裡麵帶著地圖,以及一瓶水和兩塊麵包,以防他們一整晚都沒走到那座山上。除此之外,還有一本大開頁漫畫書,用來防止無聊。
她準備得很周全,就是忘記了帶手電筒,漫畫書上的圖案看不清楚。所以兩個人隻能一直沿著漆黑的馬路向前走,借著星光看路牌,偶爾踢一腳路邊的石子。
路上她的話總是很多,開始陸霄隻是聽著,後來忍不住開始反駁,最後兩個人都覺得口乾舌燥,於是都閉上嘴,隻一起邁步向前走。
那時候他們的關係其實算不上太好,甚至可以說很糟糕。其實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夏棠會跑過來找他,問他想不想看螢火蟲。
從某個不記得的時刻開始,他們兩人變成牽著手。夜色下,道路漫無儘頭地往前延伸,被月光照出的影子斜斜拖在身前,兩個人的倒影,像手工課上做的牽手紙人。
吸入肺裡的空氣微涼潮濕,他握著女孩的手,沿著荒涼的道路前行,沒有覺得疲憊,沒有覺得寒冷,也沒有考慮過這樣走下去,是不是真的能抵達目的地。唯獨那個時候世界好像安穩停留在原地,永遠不用擔心錯過任何事,失去任何事。
第二天清晨,宅子裡的傭人終於發現他失蹤這件事。那是雞飛狗跳的一個早晨,所有能動用的力量都被動用起來,用於尋找他。
最後在城郊公路旁的樹下找到他們兩個,累得睡在了路邊,身上蓋著地圖和打開的漫畫書,坐在樹邊,互相靠著對方的肩膀和腦袋。
沒有綁架案,沒有勒索的劫匪,隻有兩個離家出走的小孩子。
他們靠兩條腿走到了城郊邊緣,在每一次岔路口都選中了正確的方向,再走上最後幾公裡,就能真的抵達他們想去的那處目的地。
是壞結果裡最好的結果。溫馨提示:按回車[Enter]鍵返回書目,按←鍵返回上一頁,按→鍵進入下一頁,加入書簽方便您下次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