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三十九章 處置(1 / 1)

次日,隨軍讚畫袁黃,於仕廉,劉黃裳也從義州,宣沙浦趕到,於是林延潮在三人及李如鬆麵前,正式從宋應昌手中接任過備倭經略之職,而宋應昌則任薊遼總督之職。

林延潮身為備倭經略,手上有何大權?

天子的聖旨上明言有數條。

一是專赦,就是可以替天子行赦免之權。如身為總兵官的李如鬆要斬哪位將領,林延潮可以開口保下。

二是便宜行事,督撫官毋得阻擾,也就是不經過奏報天子自行決斷。

三是文官四品以下,武官副總兵以下,如違軍令者任自斬首!

比之當初宋應昌的任命,林延潮少了一條節製兵權,但卻多了一條‘和睦藩邦,威服倭賊’之旨意。

當然這明眼人都看出除了由林延潮處置明朝與朝鮮關係外,同時又允許他封貢倭國的意思,但是聖旨上不能明說,於是就寫了威服倭賊。

宋應昌,李如鬆二人看了聖旨都是了然,朝廷果真有議和之意。當然這可能是出自林延潮的主張,但經過了聖裁票擬,也就是天子與內閣的首肯。

文官外任領兵,巡撫總督經多年設立權責邊界都十分清晰。

但經略之職畢竟是頭一次設立,所以到底權力多大還是要按照聖旨上說著來,一步一步摸索。

但無論是總督經略,說到底都是朝廷將權力下放,文帥權力之重可見一斑。從寄銜也可以看出,林延潮是禮部尚書銜,宋應昌是兵部尚書銜,這也附和林延潮當初征討出自兵部,封貢出自禮部的主張。

隻是順序上從先禮後兵,變成了先兵後禮。

但意思是一樣,打就是為了談,談不攏就再打。除非滅國之戰,能結束戰爭的隻有談判桌上。

林延潮掌經略權後第一件事,卻是對袁黃的處置。

袁黃與劉黃裳都是萬曆十四年進士,孫承宗,袁宗道他們的同年,同屬於王錫爵,林延潮得意門生。當然因為王錫爵是大座師,當朝閣老,所以袁黃與王錫爵走動更頻繁。

當初兵部尚書石星推舉二人的用意很明白,就如同林延潮推舉於仕廉一般,都要安插個自己人的意思。

袁黃是職方司添注主事,眼下已是耳順之齡,雖是正六品官員,但出征朝鮮之前,天子賜其四品官袍。

翰林學士不過正五品,但給天子講書時,卻常賜三品服色的待遇。林延潮當年在翰林院時也多次被賜予麒麟服,鬥牛服。

所以說袁黃賜四品官服表麵上說是以示其重,但對於先後出任經略的宋應昌,林延潮而言,你是把他當四品官還是六品官看待呢?

六品官如違軍令,林延潮可不經上奏朝廷直接立斬,但四品官就不行了。

眼下袁黃正是著四品服站在林延潮麵前,他的神色不太好看。他這一次闖下的事不小,原因是陷入了黨爭之中。

他是王錫爵的門生,顧趙二(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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